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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为修建房间数:
副都统衙署在城内中间建衙署大堂五间,穿堂五间,印务处档房三间,左司房三间,档房三间,右司房三间,档房三间,银库二间,印库二间,印、银库栅栏十四丈,印、银库堆拨房六间,赏外夷乌绫、布帛库楼三间、栅栏十四丈,仓司房三间,衙署二门一间,东西两便门各一间,果子楼各二间,造做箭杆堆拨房二间,前锋营三间,火器营三问,番役房三间,衙署大门三间,周围板墙一百七十五丈,八旗兵等听差房八间,照壁一座,栅栏木三十丈,监狱房三间,看监堆拨房三间。刑狱房三间,监狱墙二十五丈四尺。弓铁匠房六间,鹰房五间,在署外东南处。税课司房三间,周围土墙三十一丈,在城之西门外,十字大街西路北。护江关税房三间,周围板院墙十丈,木栅栏墙十丈,栅栏门二座。火药库一间,在城之北门内路西。
土筑城墙一千零二十六丈。
东、西、南、北城门四间。城四门堆拨房各二间,于光绪十年重修城垣,改修各三间,计四门堆拨房十二间。
教军场在城之东门外东南处,正厅三间,堆拨房三间。
街道厅房三间,周围土墙三十一丈,在城之西门外,十字大街西路北。
看官船堆拨房三间,在城西小江西岸。
永丰仓厂七十间,分为七号,在城外西南处。义仓房二十五间,分为三号,看仓堆拨房四间。仓周围土墙二百七十丈。
副都统住房在衙署东建修,住房五间,东西厢房六间,穿堂房五间,书房三间,大门三间,周围板墙一百四十九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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