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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乾隆八年,因为接济兵丁,设立义仓地肆佰五拾晌,由三姓十五牛录每牛录立牛一犋挑兵三名耕种,每年共交纳仓谷柒佰贰拾石。
一、乾隆四十五年,设立官庄十五屯,一百五十壮丁,每壮丁地拾贰晌,共种地壹仟捌佰晌。每丁每年交谷叁拾石,共交公仓谷肆仟伍佰石,每石照例加耗粮叁升,一年收耗粮谷壹佰叁拾伍石,此系官庄丁所纳谷石之原委也。
一、乾隆二十九年,设立永凝社,四甲丁民四佰零九丁,每丁应征银壹钱伍分,共征银陆拾壹两叁钱伍分,又随带地壹佰贰拾亩,分上、中、下三则地,银米各半。征收上则地贰拾亩,每亩征银叁分,共计银陆钱;中则地贰拾亩,每亩征银贰分,共计银肆钱;下则地,贰拾亩,每亩征银壹分,共计银贰钱。
以上共征银壹两贰钱。
上则地贰拾亩,每亩征米陆升陆合,共征米壹石叁斗贰升。
中则地贰拾亩,每亩征米肆升肆合,共征米捌斗捌升。
下则地贰拾亩,每亩征米贰升贰合,共征米肆斗肆升。
以上共征米贰石陆斗肆升,每米壹石折银壹两,共折银贰两陆钱肆分。
一、乾隆四十六年,新征地陆拾陆亩,每亩征银捌分,共计银伍两贰钱捌分,米贰斗玖升贰合伍勺,每米一石折银壹两,共折银贰钱玖分贰厘零伍丝,统共一年应征丁地米折等项银柒拾两零柒钱六分贰厘零伍丝,应征耗羡银陆两柒钱捌分叁厘。
一、三姓原设官兵并无随缺地亩,于光绪六年十月经将军铭、副都统玉、钦差督办吴会奏,以三姓官兵办公苦累,请拨随缺地亩,招佃耕种等因,具奏于光绪八年七月十七日,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钦此等因,咨行前来,当经勘明,由城西南乌斯珲屯界小封堆,斜向东北巴胡力河北岸,斜向东北取直,至音达木河,除旗人原占坐落外,作为随缺地亩,于光绪九年二月十六日册报在案,将官兵随缺地亩、晌数列后:
副都统随缺地壹佰捌拾晌。
衙署公用官地贰仟晌。
协领二员,每员随缺地捌拾晌,共地壹佰陆拾晌。
佐领十六员,每员随缺地伍拾晌,共地捌佰亩。
防御八员,每员随缺地肆拾晌,共地叁佰贰拾晌。
骁骑十六员,每员随缺地叁拾晌,共地肆佰捌拾晌。
笔帖式十二员,每员随缺地伍拾晌,共地陆佰晌。
领催九十五名,每名随缺地贰拾晌,共地壹仟玖佰晌。
前锋四十名,每名随缺地贰拾晌,共地捌佰晌。
兵壹仟叁佰六十五名,每名随缺地拾陆晌,共地壹万壹仟捌佰肆抬晌。
以上共随缺地贰万玖仟零捌拾晌。
一、乾隆三十二年三姓副都统富珠哩禀奉省咨奏准,经部议覆,准照《阿勒楚喀、拉林抽收税课章程》,始将三姓应征杂税之项依照办理。
历年额征牛、马、猪、羊税银共肆佰伍拾叁两捌钱伍分伍厘。
店税银六两。
当税银拾贰两伍钱。
秤税银柒两伍钱。
斗税银拾柒两。
木植税银壹佰贰拾捌两贰钱柒分。
黄菸税银拾柒两捌钱。
貂皮税银壹佰捌拾肆两捌钱。
以上共收税银捌佰贰拾柒两柒钱贰分伍厘,内除税局公费、纸笔银贰佰零壹两叁钱陆分内,遵奉部示定章每两减四成,按六成折给实银银壹佰贰拾两零捌钱壹分陆厘,一年实应交纳税钱柒佰零陆两玖钱零玖厘,如遇有闰之年加税银柒两玖钱肆分贰厘,共应交额税银柒佰拾肆两捌钱五分壹厘,均于年终如数征齐呈交右司库存造册报省,听候拨用。所有应征杂税各款列后:
牛、马、骡、驴,每头、匹按价银壹两收税银叁分。
黄菸,每百斤收税银贰钱。
烧酒,每百斤收税银肆分。
活猪,每口收税银五分。
杀猪、羊,每口收税银叁分。
当铺,每座收税银贰两伍钱。
店行,每座收税银贰两。
香磨,每盘收税银贰两。
秤,每杆收税银壹两伍钱。
牛皮,每张收税银叁分。
貂皮,每张收税银叁分。
杉松解木、杉松过梁、杉松檩子、杉松橡子、杉松檄子、杉松长条,车料、大件木器,以上八宗,均按十抽一照得价变银归入杂税册内造报,其余零星木植,概不抽收。
一、查咸丰五年设征土税,一年额征钱叁仟伍佰零玖吊柒佰零玖文内,除一成五收税,官兵薪水钱伍佰贰拾陆吊肆佰陆拾捌文,交税钱贰仟玖佰捌拾叁吊叁佰贰拾贰文。嗣于光绪四年,经将军衙门派委员稽查税务,加征土税钱壹仟肆佰吊,照章开除一成五薪水钱贰佰拾吊,贰成办公钱贰佰叁拾捌吊,一年加交额税钱玖佰伍拾贰吊,每年交纳额税钱叁仟玖佰叁拾伍吊叁佰贰拾贰文。于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奉文,由是年起,将应征土税钱叁仟玖佰叁拾伍吊叁佰贰拾贰文改照省定报部,市行叁吊伍佰叁拾文作价易银壹仟壹佰拾肆两捌钱贰分贰厘,如遇有闰之年,加税银壹两,共应交额税银壹仟壹佰拾伍两捌钱贰分贰厘,均于年终如数征齐,呈交右司存库造册报省,听候拨用。所有应征山海土产等物报部。税则列后:
牛、鹿筋,每拾斤收税银壹钱一分叁厘叁毫。
芝麻,每一斗收税银捌厘柒毫。
青靛,每佰斤收税银伍分陆厘柒毫。
线麻,每佰斤收税银捌分伍厘。
茼麻,每佰斤收税银肆分贰厘伍毫。
豆油,每佰斤收税银叁分肆厘。
苏油,每佰斤收税银叁分肆厘。
麻油,每佰斤收税银叁分肆厘。
牛油,每佰斤收税银玖分玖厘玖毫。
瓜子,每佰斤收税银捌分伍厘。
大盐,每佰斤收税银捌分伍厘。
花蘑,每拾斤收税银肆分贰厘伍毫。
榆蘑,每拾斤收税银捌分伍厘。
冻蘑,每佰斤收税银壹仟肆分贰厘。
木耳,每拾斤收税银伍分贰厘贰毫。
杂鱼,每拾斤收税银捌分伍厘。
鱼骨,每壹斤收税银贰分捌厘叁毫。
蟹肉,每拾斤收税银贰分捌厘叁毫。
海参,每拾斤收税银壹钱肆分贰厘。
海茄子,每拾斤收税银贰分壹厘叁毫。
海菜,每佰斤收税银伍分陆厘柒毫。
鹿茸,照价每吊收税银壹分肆厘贰毫。
虎骨,照价每吊收税银壹分肆厘贰毫。
豹皮,每张收税银壹钱贰分壹厘。
水獭皮,每张收税银玖分壹厘捌毫。
狐皮,每张收税银贰分三厘捌毫。
貉皮,每张收税银贰分三厘捌毫。
狼皮,每张收税银叁分。
貂皮,每张收税银贰钱捌分柒厘。
虎皮,每张收税银玖分玖厘叁毫。
獾皮,每拾张收税银肆分贰厘伍毫。
羊皮,每拾张收税银捌分伍厘。
狗皮,每拾张收税银伍厘柒毫。
鼠皮,每佰张收税银贰钱肆分柒厘捌毫。
灰鼠皮,每佰张收税银壹钱壹分肆厘。
土面碱,每佰斤收税银贰分捌厘捌毫。
烟土膏,照价每吊收税银伍厘柒毫。
一、光绪十一年四月准将军衙门来文,接准户部筹饷,推广((洋药章程))内开征收洋土药捐一项,遵照奏定新章,均领行票及坐商零星售卖土药纳捐,每土壹两,捐银贰分,每届三个月将抽收捐银数目报省一次,扣留一成新薪水外,剩正款银两如数呈交省库。其有贩卖洋药者,仍照章每百斤收捐银捌拾陆两。
一、三姓东北距城三十余里之巴彦哈达地方,添设护江关一道,于光绪七年经钦命吉林将军铭、督办边务吴会衔奏准就关设立税局,派员照依《土税章程》,抽收下往商船货物每年税额钱肆仟伍佰吊内扣收税人役工食钱陆佰柒拾伍吊外,应交正税钱叁仟捌佰贰拾伍吊,于年终如数征齐,呈交右司存库,造册报省,听候拨用,所有应收各项货物税课钱文列后:
一、黄菸,每百斤收税钱陆佰文。
烧酒,每佰斤收税钱陆佰文。
苏、豆、香油,每佰斤收税钱贰佰玖拾文。
粒盐,每佰斤收税钱伍拾文。
线麻,每佰斤收税钱陆佰伍拾文。
茼麻,每佰斤收税钱贰佰文。
肥猪,每口收税钱贰佰文。
羊,每只收税钱贰佰文。
海蜇,每拾斤收税钱贰佰贰拾肆文。
土药,照价每吊收税钱贰拾文。
麦面,每佰斤收税钱贰佰文。
米、麦、豆、高粮,杂粮,每佰斤收税钱捌拾文。
布衣服,每佰斤收税钱贰佰伍拾文。
绸衣服,每佰斤收税钱拾伍吊。
缎帽,每佰顶收税钱叁吊。
布帽,每佰顶收税钱伍佰文。
布靴鞋袜,每佰双收税钱壹吊。
土布,每佰斤收税钱贰吊贰佰伍拾文。
棉花,每佰斤收税钱壹吊零伍拾文。
湖丝丝带、绵线绒,每佰斤收税钱拾伍吊。
绸缎、纱绢、绫罗、剪绒、绣货,每佰斤收税饯拾捌吊。
丝线杂货,每佰斤收税钱捌吊贰佰伍拾文。
川绸、山东茧绸,每佰斤收税钱陆吊柒百伍拾文。
铁器,每佰斤收税钱壹吊捌佰柒拾文。
一、咸丰五年设立征收街市铺商日捐钱壹仟伍佰拾玖吊贰佰文,于光绪四年改收货厘捐,共征钱贰仟吊,分为两季解省呈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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