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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乾隆二十五年,添设妙嘎山、佛斯亨二站渡口船肆只,每七年拆造一次,五年大修一次,三年小修一次。如逢拆造之年,咨请由省修造,派员径送各该渡口。如逢大小修之年,应需油、麻、铁钉等项,咨请由省饬派匠役径赴各该渡口修理。
一、原设巡山大船肆只,小船伍只,每八年拆造一次,并无大、小侉之例,亦不请领木料、工价。每逢拆造大船,应领桐油壹佰斤,麻壹佰斤,铁壹佰捌拾斤陆两。小船应领桐油柒拾伍斤,麻柒拾伍斤,铁玖拾壹斤拾壹两。
一、原设尾护票船大船壹只,小船贰只,每六年拆造一次,三年小修一次,并无大修之例,亦不请木料工价,每逢拆造之年,大船应需桐油壹佰斤,麻壹佰斤,铁钉壹佰捌拾陆斤陆两;小船应需桐油柒拾伍斤,麻柒拾伍斤,铁钉玖拾壹斤拾壹两。每逢小修,大船应需桐油伍拾斤,麻伍拾斤,铁钉伍拾斤;小船应需桐油贰拾伍斤,麻贰拾伍斤,钉铁贰拾伍斤。
以上三项均照部章减半折给,由吉林水手营赴部折价关领,本处差使领取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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