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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驻防兵制掌于副都统,每岁春秋教之以骑射、枪技,设有调发,出甲兵,应期而集,惟备不弛于平时,故绩可奏于临事也。
兵制
康熙五十三年,由三姓打牲人等挑放披甲二百名,编为四旗,由族长国语日哈赉达,作为世管佐领四员,由乡长国语日嘎山达,挑放骁骑校四员,由吉林乌拉拣派协领一员,防御四员,移驻陈满洲兵八十名.雍正五年添设副协领一员。雍正十年由三姓打牲人等挑选甲兵八百名,添设公中佐领六员,骁骑校六员,防御四员。又将乌苏哩、德克登基等处所居八姓赫哲打牲人等挑拔甲兵一千名,由哈赉达内挑放公中佐领十员,由嘎山达内挑骁骑校十员,编旗分管。十一年添设副都统一员,管理三姓地方,始筑城围。嗣以教习八姓人丁,添设教习二员,防御八员,左右司无品级笔帖式四员,弓铁匠各二十名。乾隆元年将副协领改为正协领,同治八年添设正教习一员,添设承办处,专司夷务。光绪五年,添设承办处无品级笔帖式一员。乾隆十六年移拨珲春申缺六十分。二十一年移拨阿勒楚喀、拉林佐领五员,防御八员,骁骑五员,甲兵三百名,裁汰甲兵二百名,作为闲散。嘉庆二十四年,移拨双城堡骁骑校一员。道光五年,移拨阿勒楚喀、拉林甲缺一百五十分。咸丰七年移拨双城堡番役缺二分。同治九年,移拨双城堡前锋二缺。同治十一年,添设佐领一员,骁骑校二员,领催五名,前锋五名,甲兵一百二十五名。光绪十一年,移拨珲春前锋缺三分。十五年,移拨双城堡领催缺二分。
现在,管理三姓地方兵丁粮饷器备
副都统一员,一年俸银一百五十五两,养廉银五百二十两,旗帜人役饷银一百八十两。光绪四年经将军铭 奏添每年津贴银八百两,照三吊合给钱二千四百吊。
纛一杆,甲一副,胄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佩刀一口,梅针箭三百五十枝。
新任副都统到任,向章接济至麦熟,口米以三十五口人计之,每人每日支米八合三勺,共支若干,由公仓支领,照章报销。
左、右翼协领二员,一年各支俸银一百三十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撤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二百五十枝。
正黄、镶黄、正红三旗世管佐领三员,一年各支俸银一百零五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二百枝。
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旗公中佐领十二员,一年各支俸银一百零五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二百枝。
佐领兼骑都尉一员,一年支俸银一百十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二百枝。
骑都尉兼一等云骑尉二员,一年各支俸银一百三十五两。
骑都尉二员,一年各支俸银一百十两。
防御八员,一年各支俸银八十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一百五十枝。
云骑尉八十一员,一年各支俸银八十五两。
骁骑校十六员,一年各支俸银六十两。每员纛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一百枝。
恩骑尉二员,一年各支俸银四十五两。
八品牍监九员,一年各支俸银四十两。
仓官一员,一年各支俸银三十六两,支米三十斛四斗。
衙署无品级笔帖式五员,一年各支俸银三十六两,支米三十斛四斗。
仓厂无品级笔帖式二员,一年各支俸银三十六两,支米三十斛四斗。
驿站无品级笔帖式五员,一年各支俸银三十六两,支米三十斛四斗。
领催九十三名,一年各支饷银三十六两,每名旗一杆,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七十枝,领催内委笔贴式四员,委官十二员。
前锋三十七名,一年各支饷银三十六两。每名盔甲一副,弓二张,撤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七十枝,前锋内委前锋校四员,每员旗一杆,甲兵一千三百六十五名,一年各支饷银二十四两。每名盔甲一副,弓二张,撒袋一副,腰刀一口,梅针箭五十枝,兵二名,长枪一杆。
匠役四十名,一年各支饷银十二两。
官庄领催一名,一年支饷银二十四两。
庄头十五名。
壮丁一百三十五名。
闲散八十九名,一年各支饷银十二两。
医官一员,家人十二口,每人每日支米八合三勺,一年按日计之核发。
番役八名,一年各支饷银十二两,每名每日支米八合三勺,一年按日计之核发。
仵作一名,一年支饷银十二两,每日支米八合三勺,一年按日计之核发。
学习仵作一名,一年支饷银六两,每日支米八合三勺,一年按日计之核发。
监狱犯人,每名每日支米八合三勺,一年以人数计之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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