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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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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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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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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哈尔滨市三个劳教所收容劳教人员数比上年下降40%。劳教工作以所内改造和社会帮教相结合。通过试行奖惩听证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完善“三等六级制”(严管一、二级,普管一、二级,宽管一、二级)、建立技能等级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重特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和无所内案件。劳教人员所内改好率达到95%以上,“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率进一步提高。各劳教所的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实现产值1114万元,利润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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