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政法 军事》
 
 
司法行政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008年,哈尔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完善服务与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重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乡镇司法所长职级、调访人员补贴和司法所经费等问题得到确认和保证。以司法所硬件建设“五有”(有办公用房、有交通工具、有微机和传真机、有档案柜照相机设备、有调解庭)、软件建设“四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簿册落实)为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采取归位、重组、撤并的方式对法律服务所进行整合,解决规章制度不健全、执业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完善服务与监督管理机制,共有24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5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加强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文明、诚信教育和争当文明使者活动,促进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全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咨询22510人次。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