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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全面总结近年来刑释解教工作经验,重点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创办过渡性实体,妥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扩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等。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服刑人员家属等深入监所开展联合帮教活动20次,签订帮教协议书2620份。采取市场基地安置、创办过渡性实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等途径,在全市培植建立过渡性安置实体30余个,覆盖面达到100%。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12人,比上年下降9.9%。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972人,解除劳教人员240人,分别下降4.83%和37.3%。文书接茬率和回执率达100%。回原单位安置(含务农)人员1035人,从事个体人员596人,做临时工作人员40人,创办经济实体安置人员466人,城镇安置率为97.8%,农村安置率100%。当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对2005~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三年来,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069人,城镇安置率为85.3%,农村安置率达到95.3%,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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