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政法 军事》
 
 
司法行政
 
 
【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哈尔滨市经过四年的努力,提前一年完成了五年普法规划。全市220万普法对象,已有21 6万人参加了普法学习,普及率达98.2%,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了中央、省、市普法规划的要求。1989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关于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分系统、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了以企业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治、整、改"16个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43个单位进行依法治理的试点工作,并相继召开了全市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经验交流会和企业依法管理工作会议。1989年11月16日,在全省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上,哈尔滨市介绍了依法治市的经验。1989年2月哈尔滨市普法工作在全省普法工作目标联评中获第一名。1990年4月哈尔滨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张明顺)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