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哈尔滨市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对法律服务所的规范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共有23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5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清理“黑”法律服务所3个、法律服务工作者10名。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落实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工作,有73个乡镇司法所完成建房任务,总投资503.3万元。贯彻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宾县等13个区县(市)将司法所办公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大对街道司法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力度,为街道司法所解决司法专项编制27个。推进城区司法所体制改革进程,全市有6个区对街道司法所实行收编直管。加强司法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省级规范化先进局1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4个。阿城等13个司法局的司法所人员全部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全年共办理案件6343件,解答法律咨询30118件,调解纠纷9242件,担当法律顾问2437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