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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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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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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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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所属东风、亚沟两个劳改支队,遵照"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管教、生产双承包责任制,1989年劳改犯人逃跑率由上年的6‰下降到0.8‰,是1 984年建队以来逃跑率最低的一年。东风劳改支队被省司法厅命名为育新学校。1989年,市司法局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实行"四公开"(公开劳动改造政策法规;公开管教干部纪律;公开犯人准假、加减刑、保外就医、假释的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结果),主动接受改造对象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
(张明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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