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
|
|
|
|
|
|
《政法 军事》 |
|
|
司法行政 |
|
|
【劳教工作】 |
|
|
1993年,哈尔滨市万家、长林子、前进3个劳教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施"分押、分管、分教"管理办法和劳教人员“百分考核”制度,稳定了改造秩序,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全年劳教人员脱逃率为O.18%(比上年上升O.023%),当年追回率为零,所内发案率为零,未发生非正常死亡和其他重大事故。劳教人员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入学率分别为100%、90%、70%,及格率分别为90%、90%、60%。全年有3 018人(次)劳教人员受到减期和提前解除的奖励,有207名劳教人员受到加期处分。
(张明顺) |
|
|
|
|
|
附件: |
|
|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