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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民主党派》
 
 
第三篇 中国民主建国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第三章 参政议政
 
 
第一节 民主协商
 
 
  1985—1990年,中共市委召开民主协商会22次。民建市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邀
参加,对中共市委的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方案,中共党内整风情况的通报,人大、政府人事安
排,以及有关平抑物价、物资供应、增强企业活力、端正党风等事宜提出建议和意见80余条。
  1985年9月26日,在中共市委第二次民主协商会上,民建市委会负责人提出要平抑物价,
应加强物价政策的宣传,增强群众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进行配套改革,完善市场管理机制,
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大力开展储蓄业务,实施保值储蓄,控制银行信贷等建议。
  1986年7月1日,在中共市委第五次民主协商会上,民建市委会负责人提出应当给外来办
企业者以方便条件,使其站稳脚跟,以便开展横向经济联系;在蔬菜供应问题上,要紧紧抓
住早晚两头,抓春菜早上市,抓秋菜保证供应等建议。8月30日,在中共市委第六次民主协
商会上,民建市委会负责人提出关于增强集体企业活力的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增设集体企业
技术改造基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逐年拨发专款,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此外,要大胆选拔中、
青年领导干部,充实集体企业的领导班子。
  1989年7月26日,在中共市委第十五次民主协商会上,中共市委通报端正党风情况。民
建市委会负责人提出:消除腐败,端正党风,是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大事,希望中共市委以
实际行动,从严治党。12月6日,在中共市委第十八次民主协商会上,讨论中共市委工作要
点。民建市委会负责人提出:产品结构问题,要分析具体情况,不要搞一刀切,要激发企业
自觉、自愿地进行;关于违反物价政策的处理,不仅要处罚企业单位,还应追究企业领导人
的责任。
  上述意见和建议,或作为中共市委的工作参考,或由中共市委办公厅转给有关部门工作
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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