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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民主党派》
 
 
第三篇 中国民主建国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第三章 参政议政
 
 
第四节 协助共产党落实政策
 
 
  1978年,民建市级组织恢复活动后,就与市工商联共同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协助共产党
为民建会员和原工商业者落实政策。首先对民建会员和原工商业者进行调查摸底,经过半年
多的时间,基本摸清了民建会员和原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发生的需要落实政策的
问题。
  在协助共产党落实政策中,临时领导小组对成员中受过触动的人进行家访,了解情况,
填写需要落实政策问题的材料,把应该落实政策的问题分类核实,形成文字材料,报给中共
市委统战部和有关单位中共基层组织。同时派干部与有关单位协商,促进尽早解决。特别对
需要落实政策的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矛盾时,临时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下去做协调工作,求得问
题的解决。
  据调查,民建会员财物被查抄的176人,除4人有5000元以上巨额存款另作处理外,已全
部返还的有116人,大部分返还的38人,原物查无下落的18人,作适当的补偿。民建会员、
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毛宗尧,被道外染料批发商店造反派抄家,1979年落实政策时,被抄财
物大部分返还,但其集邮册及古画、红宝石等未予返还。临时领导小组及时向中共市委反映。
中共市委领导非常重视,责成中共市委统战部组成专题小组进行复查,仍无下落,经与有关
部门协商,决定给予一次性补偿。民建会员被扣减工资的174人,1979年全部予以补发。民
建会员房屋被占的11人,已退还原住房的两户,面积为208平方米,其余9户由所在单位逐步
加以解决。对于民建会员下放车间或柜台劳动的,到1980年相继得到落实。全市在职工商业
者中的民建会员有59人被安排为正、副厂长、经理、科长、车间主任等领导职务,有技术的
被授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技术职称。
  此外,在落实政策中,还协助中共各级组织做了区别原工商业者工作和右派分子改正工
作。1980年1月22日,落实政策临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中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刘福瑞传达
中共中央六个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的问题请示报告》等有关文件,
要求临时领导小组协助调查摸底,反映情况,配合工作。到7月末,将民建会员中的原工商
业者区别为劳动者175人。至此长期被当作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
者和其他劳动者,均已恢复他们的劳动者成份。同时,还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五部《贯彻
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协助中共市委统战部对1957年
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2名民建会员全部予以改正。其中,属于民建市委会和市工商联驻会人
员的右派分子改正工作,由民建市委会和市工商联直接进行。其他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民建会
员,经原单位复查,到1980年都已全部改正,并对本人的家属、子女单位发去公函,通知改
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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