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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科技档案工作始建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恢复发展时期,一批地方中小
企业兴起,同时国家决定部分南厂北迁,先后有轴承厂、一工具厂、电线厂等企业迁入哈尔
滨市。这些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科技档案和科技资料。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哈尔滨被列为国家建设重点城市之一。全国由苏联援助设计的156
项重点建设项目在哈尔滨有13项。这些企业内部都按照苏联模式建立了隶属于企业总工程师
或企业技术部门领导的“中央资料室”或“中央保密室”,管理科技档案。1956年12月,国
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决定》后,哈尔滨市先后有新风加工厂、东安机械厂等14个
企业建立了科技档案管理机构。1959年12月,国家档案局在大连市召开华北、东北协作区技
术档案工作现场会,哈市档案管理处在会上介绍了锅炉厂开展科技档案资料工作的经验。为
了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市档案管理处于1960年6月14日在电机厂召开现场会,电机厂、东安
厂、市自来水公司在会上介绍了科技档案工作的经验。8月16日,市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公
厅《关于组织检查技术档案工作的通知》。市档案管理处按照通知要求,重点对市建设局、
市邮政局、锅炉厂、汽轮机厂等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分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领导
重视,机构、制度健全,有电机厂、东安机械厂、哈尔滨市政工程处、市煤气公司等单位,
这类单位占20%;第二种类型,建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对科技档案进行了一般的收集和
整理,这类单位多数是中型企业,有市邮政局、松江电炉厂、松江拖拉机厂、哈尔滨汽车零
件厂等单位,这类单位占50%;第三种类型,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混乱,这类单位占总数
的30%。同年9月9日,市委批转市档案管理处《关于城市建设技术档案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
的报告》。10月17—26日,国家档案局在哈尔滨召开华北、东北协作组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
作会议。12月23日,市档案管理处拟定《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初步意见》
(草案)。1961年4月,市人委向全市发出《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档案的
指示的通知》。哈尔滨市被国家确定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试行市。市档案管理处先后组
织召开7次城建部门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工作措施。成立调研小组,深入实际调查城市建设
档案管理范围。10月,市建委成立城建档案室。1961—1962年,国务院先后转发国家档案局
《关于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意见》、《关于加强科学研究机构中技术档案工作报告》
和《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档案工作的报告》。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市委办公厅、市人委办公
厅、市档案管理处决定,工业企业和科学研究部门在整顿技术管理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同时,
都要把科技档案工作做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整顿,确定总工程师或科研负责人领导科技档案
工作的体制,调整机构,充实科技档案干部,实行科技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1962年7月10
日,市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迅速检查撤销机
构和“下马”工程单位的档案的通知》。市档案管理处在有关业务主管局和各城市人民公社
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重点对全市45个“下马”企业和“下马”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
了检查。其中多数单位的档案已整理完上交有关部门。但也有部分单位档案不全,甚至出现
工程档案下落不明的问题。1964年5月28—30日,市档案管理处在车辆厂召开技术档案工作
现场会,该厂在会上介绍了经验。至1965年,全市科技档案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模。
“文化大革命”期间,科技档案工作遭到严重损害。1968年,轴承厂资料室有一个阶段
被撤销。锅炉厂档案科工作人员从30人削减到4人。电机厂档案科工作人员从23人减到4人。
哈一机厂档案室一度被造反派当做武斗的据点。东安机械厂烧掉大量的工艺图纸。哈尔滨星
光机器厂(以下简称“星光机器厂”)把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砍掉。还有一些单位大批科技档
案散失、烧毁,给国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文化大革命”后期,由于战备的需要和军工
产品保密性强的特点,一些军工企业把本单位的重要档案进行整理复制,部分单位开始把
“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的科技档案机构逐步地恢复建立起来。
1977年3—7月,市档案管理处先后组织召开11次全市工业企业和科研所科技档案干部座
谈会。并将59个企业和科研所划分为6个科技档案工作协作组。9月19日,全省技术档案工作
会议召开,东安机械厂技术档案科介绍了《高举大庆红旗,努力做好技术档案工作》的经验。
12月10—12日,市委办公室召开全市科技档案工作会议。锅炉厂、电机厂、哈尔滨量具刃具
厂(以下简称“量具刃具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以下简称“东轻厂”)、东安厂技术
档案科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议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香坊区委、道里区委及
市城建局、市房地局、市二轻局、市三轻局等单位先后召开会议,传达全市科技档案工作会
议精神,在本系统内开展科技档案检查和整顿工作。东安机械厂、电机厂、东轻厂、锅炉厂、
量具刃具厂、建成机械厂、哈尔滨龙江电工厂(以下简称“龙江电工厂”)、哈一机厂、星
光机器厂、龙江电表厂、松江胶合板厂、和平糖厂、水泥厂、焊接研究所等单位将科技档案
整顿工作做为企业全面整顿的一项任务,纳入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科技档案进
行收集、整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78年10月,根据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
的通知》精神,全市各工厂企业技术档案科(室)普遍投入“质量月”活动,开展以核对图
纸为中心的技术档案资料整顿工作。科技档案工作人员加强基本功训练,为生产优质产品准
确提供档案资料。市档案局推广了东安机械厂技术档案科“关于技术档案人员应知应会”活
动的做法和量具刃具厂技术档案资料室开展“关于各项工作质量检查标准”活动的经验。到
1980年,66个市属企事业单位,已有25个通过恢复整顿,建立了科技档案机构。98个中直、
省属企事业单位,有70个单位恢复、建立了科技档案机构。档案专业人员由1978年的400多
人发展到500多人(不包括车间档案分室和图库的档案员600余人)。1981年4月2—3日,市
政府召开全市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鲤作《认真恢复、整顿科技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的
报告。电机厂、东轻厂、七○三研究所、哈尔滨市化工局(以下简称“市化工局”)、市城
建局等单位介绍了科技档案工作经验。会议要求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科技
档案的恢复、整顿任务。会后,市建委抽调6名人员,利用5个月时间,全面清理城建档案,
解决了多年积压的问题。与此同时,着手准备筹建市城建档案馆。各专业主管部门也对所属
单位科技档案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验收。到年末,全市222个单位(其中市属86个,局
属136个)科技档案工作人员由970人增加到117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5名)。市直机关
有16个业务主管局配备了40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本系统的科技档案进行指导、监督、检
查。1982年初,市档案局制定了《科技档案恢复、整顿、检查验收标准》。从3月15日—6月
16日,对50个市直属企事业的科技档案恢复、整顿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有9个单位优秀,
占18%;13个单位良好,占26%;25个单位及格,占50%;3个单位不及格,占6%。在此期
间,航空工业部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第八验收组于5月份到东北地区进行验收。市档案局参加
了验收活动。该部在哈的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滨江电器厂、六二七研究所、四○四库
等单位按照“八条标准”达到验收水平,取得验收合格证书。至9月末,市档案局配合各业
务主管部门基本完成了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档案恢复、整顿工作的验收任务。从10月
份开始,重点对市直属县团级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档案恢复、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到年底,已
有60个单位完成验收工作。1983年1月14—23日,对市城建局所属7个县团级单位进行验收,
全部合格。4月9日,市档案局同市经委联合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在企业全面整顿中进一步
整顿和加强科技档案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档案局的五条标准,市档案局先后配合23个主
管部门对所属209个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132个,占63%。各企业主管
部门在企业全面整顿验收标准中,纳入科技档案工作内容。如:市经委在《关于国营工交企
业全面整顿验收细则》中规定,管理基础工作验收项目共200分,科技档案占30分;市建委
在《关于企业全面整顿验收标准》中规定,技术情报、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占50分;市房地局
在《房产经营维修单位整顿工作验收标准》中规定,在科技档案和房产档案管理方面有明显
改善的单位给40分。1984年1月16—24日,市档案局对已验收合格的哈尔滨制药厂、印刷机
械厂等11个企业的科技档案恢复、整顿工作进行复查。并于3月27日召开科技档案、整顿工
作协作组负责人会议。全市6个科技档案恢复、整顿检查验收小组,开展了评比活动,共评
选出先进单位15个企业、2个主管局、1个研究所;4名先进个人。到1985年,全市的231个企
事业单位整顿验收完毕,全部达到标准。1985年10月27日,市档案局、市科委根据国家档案
局的要求,联合转发《关于检查科研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哈尔滨市科研档案
检查小组,对13个研究所和3家有科研项目的企业,进行了抽查。市档案局还协助市建委档
案馆筹备处制定《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条例》。10月31日,市档案局、市建委联合发
出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基建项目竣工档案。至年底,全市科技档案恢复、
整顿工作基本结束。
1986年1月6日,市计委、市建委、市档案局联合召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会议,
传达贯彻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和省计委、省档案局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
议纪要精神,总结交流哈尔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市重点工
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哈尔滨市市政公用局(以下简称“市政局”)、市电信局、哈尔滨第
三发电厂在会上介绍了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会后,市档案局会同市建委对国家、省、市的重
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1986年,哈尔滨市列入国家、省、市的计划内
工程项目共有81项,据对其中26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调查,基建档案管理好的单位占多数。5
—11月,市档案局采取百分制形式,组成6个评比检查小组,对哈尔滨市165个单位的科技档
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是:90分以上的单位56个,占总数的33.9%;70分以上的104个,
占63.1%;不合格的单位5个,占3%。在检查中共评选出19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
市档案局还在锅炉厂举办部分企业晒图工作竞赛,有6名科技档案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表演,
评为晒图能手。到年末,全市已有47个大型企业,健全了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归总工程师
或技术厂长专门领导的管理体制。这一年,市档案局与市工业普查办按照国家要求,联合制
定了《哈尔滨市工业普查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开始了工业普查档案的归档工作,并在阿城
召开现场会。1987年5月5日,市经委、市计委、市建委、市科委、市档案局联合召开全市科
技档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召开的科技档
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哈尔滨市科技档案工作,部署“七·五”期间科技档案工作要点。哈
尔滨灯泡厂(以下简称“灯泡厂”)、哈尔滨客车厂(以下简称“客车厂”)、东轻厂、电
机厂、电站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以下简称“市石油化工局”)
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决定》和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
家计委联合制定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档案局关于《企业档案管理升级
试行办法》,市档案局与市经委于1987年共同拟定《哈尔滨市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
并确定轴承厂、电缆厂为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点单位。1988年5月2—8日,召开省、市企业
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现场考评会。经省、市档案局和省机械委有关单位领导与国家、省级评审
员组成的考核评定小组的考核,轴承厂档案管理工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电缆厂档案管理达
到省级先进标准。同时,市档案局在抓大型企业档案升级工作试点中,也注意抓市属中型企
业档案管理升级试点工作。先后对市化工局、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药局”)、
市粮食局等单位进行调查,确定化工总厂为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试点单位。6月,市档案
局、市化工局在化工总厂召开化工系统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评现场会。9月16日,市档案局
在市科学宫召开大中型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动员大会,全市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由此全
面铺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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