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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 理
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当即接收了国民党哈尔滨市警察局的全部档
案。市政府成立后,相继成立了市公安局。在东北行政委员会公安总处和市委的直接领导下,
市公安局在打击各种破坏活动、镇压反革命分子、肃清敌伪残余势力的斗争中,形成了大量
的文件材料和人犯档案,由此,公安档案应运而生。市公安局根据形势发展和各业务处工作
的需要,分别成立市公安局机关文书档案室、一处政治预审业务档案室、三处刑事预审业务
档案室和四处外侨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人员,编制了检索工具。
至1949年10月,全市共有公安档案24159卷。各业务处档案室都初步建立了档案管理制
度。1956年,市公安局成立档案科,将原四个档案室保存的档案全部集中在档案科保管,并
逐步健全了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工作制度。6月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1957年制定了
《查档、借阅制度》。1961年1月18日,市公安局、市档案管理处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
行公安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公安
机关、保卫组织的档案,由各级公安机关、保卫组织单独保管;人事保卫工作在一起的单位,
其档案应分别立卷、整理和保管。1963年7月18日,市公安局召开第一次全市公安档案工作
会议。会后,市公安局档案科对各区公安分局的档案工作开展了业务指导。档案科还制定了
《关于派出所现行人物档案管理问题的几项规定》、《县公安局档案管理简则》、《档案安
全保密制度》、《哈尔滨市刑事侦察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侦察
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公安局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至1965年,
全市有公安档案150271卷。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档案由军管会接管。
1977年以后,市公安局档案科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公安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
1978年协助各分局解决了案犯案卷未制卡片和没有专职档案员等问题。1979年5月24日,市
公安局批转道外公安分局《关于派出所人物档案清理范围及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请
示》,指出:清理和整顿派出所人物档案资料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是更好地适应新
时期总任务和实现对敌斗争的需要。至1980年,全市有公安档案172196卷。1983年6月,市
公安局制定《哈尔滨市公安局派出所档案材料管理试行工作细则》。1984年12月6日,市公
安局、市档案局转发省公安厅、省档案局转发《公安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保卫组织档案
材料清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档案科协助太平区公安分局,用一年多的时间,将
1万余卷业务档案和资料全部整理完。至1985年,全市七个区公安分局的档案实现了规范化
管理,呼兰、阿城两个县公安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也有了提高。这一年,市公安局还在全
市各公安派出所范围内开展了档案联合检查评比活动。1986年5月28日,市公安局召开第二
次全市公安档案工作会议。198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次全市公安档案工作会议。每次工作
会议都提出具体要求,并总结公安档案工作的经验,推动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至1990年
末,局档案科保存的业务档案已达281292卷。档案库房800平方米,有铁制档案柜600余套和
一部分木制卷柜。档案科注意了档案的安全保管,多年来没有鼠咬、虫蛀、霉变等损毁档案
情况的发生。档案全部编目、制卡、上架,查找利用较为方便。
二、利用成果
市公安局档案科从1957年开始,密切配合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了档案资料的利用工
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档案的利用范围不断扩大,利用数量逐年增加,取得了
一定的成果。
从案卷中发现罪犯,打击敌人。土匪头子于某解放前在哈市当过伪满警察,作恶多端,
解放后又参加国民党建军活动,任少尉招兵员。1946年12月,此人化名潜逃至长春、北京、
西安等地。直到1958年根据安达县派往西安调查于过去的同事时,才发现了于的线索。后来
西安派人来哈尔滨调查,在伪警和国民党建军的敌伪档案及犯人口供档案中,查到了于的罪
恶活动的详细记载,据此很快将于捕回归案。1975年5月23日,穆棱县公安局派人来哈尔滨
调查张某的问题。张在穆棱县农村务农,据其交待,1951年因通奸,在哈尔滨道外区将一女
青年杀害后逃跑。据此,市公安局档案科查找1951年通缉令等有关档案,发现在治安处通缉
卷内,确有该人情况的详细记载。通过查档,将这个隐藏24年之久的杀人案破获。
为证实革命烈士提供依据。1981年9月3日,南岗区保健路街道党委派人到市公安局档案
科调查兰秀贤之父兰子君的情况。据兰秀贤讲,其父伪满时期是巴彦县抗联联络员,1943年
4月被日寇逮捕,关押在伪满哈尔滨监狱,后被日寇杀害。兰秀贤提出其父兰子君应定为烈
士,需要材料证实。市公安局档案科经过查找,在伪巴木东事件的档案中查到了兰子君的情
况,证明兰子君确系抗联人员,时年37岁,因在巴彦县参加抗日救国会,于1943年被日寇逮
捕,后押在哈尔滨监狱,6月被日寇杀害。通过档案证实,使多年来没有查清的烈士问题,
得到了解决。
为证明个人历史提供凭据。山东省威海市交泊羊角埠村农民丛某,于1987年6月持介绍
信来哈尔滨,到市公安局档案科查找证实他自己在1948年的历史材料。据他诉说,1948年他
在哈尔滨市做守卫工作,1949年5月因病回家。在何单位做守卫说不清楚。根据他的介绍,
档案科查找了很多档案,结果在1948年市公安局秘书室民警执法、警备大队的人员名簿中查
到了丛某的名字,是哈尔滨市警备大队二中队战士。档案为丛某这段历史做了凭证,使其解
决了在农村每月可享受国家部分补助的问题。
为编史修志和文艺创作提供可靠资料。几年来,档案科反复提供档案材料,市公安局据
此编写了20余万字的哈尔滨市公安史和其它公安志稿。同时,档案科通过提供特定的案件档
案,为编写长篇小说《007的功勋》等提供了第一手素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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