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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形成了统计档案。内
容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勘察设计、文教、卫生、劳动工资、社会、
城市公用事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以及全国工业普查、固定资产投资普
查工作等一次性的调查资料。
1966年以前,市统计局保存了1949年以来哈尔滨市各个时期的统计档案资料。“文化大
革命”当中,很大一部分统计档案资料被付之一炬。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市统计局组
织全局人员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收集、整理了自建国以来哈市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并汇编
印刷成册。同时,对保存的统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立卷,并向市档案馆移交740卷。1984年5
月18日,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制定哈尔滨市统计局文书档案、业务资料保管期限的通知》。
9月20日,市统计局又发出关于制定《文秘、档案、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85年9月
11日,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在《关于改革我市统计档案现状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统计档案
管理不仅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1989年7月,市统计局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条
件下挤出一间24平方米的房间做为档案室,改变了统计档案资料长期以来无处存放的局面。
至1990年,市统计局共有统计档案1300余卷。
市统计局档案资料室经常接待来自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和科研单位的查档人员,为
他们解决工作、生产和科研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凭证和数据。1990年,市统计局机
关利用自身保存的统计档案资料,分析哈市“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为市委、市
政府制定“八五”期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可靠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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