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5年3月,国家审计署和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审计档案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草案)》,
指出“审计档案是审计监督活动的真实记录,审计档案工作是审计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对
审计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986年6月,省审计局、省档案局联合转发国家审
计署、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并明确了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范
围和“谁办案,谁立卷”这一区别于文书档案的立卷方法。市审计局于当年配备了一名专职
档案员,腾出一个专门房间作为库房,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并着手对审计档案进行收集、整
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至1987年末,档案室已接收自建局以来的全部审计档案。
1987年3月,市审计局与市档案局联合发布《哈尔滨市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
细则》,对全市审计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与任务、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原则、审计文件材料立
卷归档范围及卷内文件排列顺序、审计档案组卷的质量标准和档案管理、利用等项工作作了
具体的规定。同年,市审计局档案室建立了《档案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室管理制度》和《档案借阅制度》等规章制
度。9月2日,市审计局、市档案局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档案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审计署《审
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试行程序》,并明确过去市审计局和市档案局联合制定的《审计档
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有与审计署《试行程序》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审计署《试行程序》
执行。1988年3月26日,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档案工作会议。此后,市审计局的档案工作
不断受到上级和业务指导部门的肯定与奖励,连续两次被评为省、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1989年末,又在市政府机关中率先升为省一级文书档案管理单位。市审计局利用办班讲课和
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审计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通过组织联检、联评,加强对区、县(市)审
计档案工作的指导,使审计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形成了审计——立卷—
—归档——管理——利用一条龙工作体系。档案室设有专门的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档案
库房基本达到“七防”要求。至1990年,市审计局和7区、2县(市)审计部门,共形成档案
2237卷。
审计档案建立以来,主要为复审、回访审计、包承审计、编史修志和实施《行政诉讼法》
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市审计局建立档案室后,1988年接待查档45人次,提供利用档案
79卷;1989年53人次,提供利用档案222卷;1990年为87人次,提供利用档案147卷。1990年
3月,市审计局工业处对一家大型机电工业企业进行承包租赁审计。进厂前审计组认真查阅
了市审计局1986年对该厂财务收支的审计卷和该厂厂长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卷,从中掌握了
该厂曾发生过违纪问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以档案记载为线索,顺藤摸瓜,查出该
厂当年漏缴技术咨询服务税200万元,挤占成本15万元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