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档案处、局(馆)人员
1959年10月,市档案管理处成立,由市委办公厅主任隋从新兼处长,全处有8名工作人
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档案管理处的工作停止。后因“战备”的需要,1969年10月
27日成立了市革委会档案馆,馆内设领导小组,由李鉴禹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馆有12名工作
人员。1972年9月,恢复建立市档案处,实行处、馆合一。1973年12月,由姚显廷任档案处
处长兼馆长,全馆有17人。1979年3月,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市档案局,并任命纪文庆为
副局长主持工作,1984年任局长。全局有26名工作人员。1985年8月25日—1986年3月29日档
案馆归属局领导为处级。1986年3月30日以后,又改为局、馆合一。1988年5月,黄继德任局
长兼馆长。至1990年,全局(馆)有工作人员44人。
二、市直机关档案人员
哈市解放初期,市法院档案室、市委机关档案室、市政府文书科收发档案股,先后配备
了档案专职人员,至1949年,共有5人。其它单位基本是兼职档案员。1950年以后,东北人
民银行哈尔滨分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局等单位先后配备了专职档案人员。至
1965年,市直机关共有59名档案专职人员。“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76年10年间,市直机关
档案专职人员仅增加17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市直机关档案专职人员数量增加较快,
到1980年增至181人,是1976年的2.38倍。1984年之后,市政公用局、市商委、市环保局、
市规划土地局、市安全局、市林业局和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单位在建立档案工作机构
的同时,都配备了档案专职人员。至1990年,市直机关共有档案专职人员277人。其中35岁
以下的168人,36—50岁的108人,50岁以上的1人;具有大专以上程度的153人,占总人数的
55.2%,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120人,占总人数的43.3%,初中文化程度的4人,占总人
数的1.44%。
三、区、县(市)机关档案人员
1949年末,道外区政府(当时分东傅家区政府、西傅家区政府)办公室、太平区政府档
案室配备3名档案工作人员。新中国成立后至1965年末,道里、南岗、香坊、动力、平房五
个人民公社、公社党委都建立了档案机构,并配备了8名专职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各区机关档案专职人员达11人。至1990年,全市7区、2县(市)共有档案专职人员45人。
四、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
1949年末,轴承厂、兽医研究所配备了4名档案专职人员。1954年之后,电表仪器厂、
水泥厂、卷烟厂、阿城继电器厂、车辆厂、新风加工厂、龙江电工厂和哈一机厂等单位先后
配备了档案专职人员。至1965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共有档案专职人员317人。“文化大革
命”期间,全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专职人员减少到262人。1978年以后,哈电业局、焊接研
究所等单位先后配备了档案专职人员。至1980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共有档案专职人员374
人。此后,经过贯彻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方针,以及在全市企、事业单位
开展档案工作评比和档案升级活动,到1990年,松江拖拉机厂、油漆厂、北方橡胶厂、省工
交管理干部学院、市电信局、市冶金测量专科学校、汽轮机厂、东轻厂、电表仪器厂、粮油
综合加工厂、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和电工仪表研究所等单位,先后配备了档案专职人员。
1990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共有档案专职人员59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