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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管理处成立前,对市直各单位档案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法规,主要有1951年6月26
日,市人民政府拟订《文书处理暂行办法》,松江省政府办公厅于7月24日同意颁布试行;
1955年6月,市人委颁发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细
则》;1957年5月27日,经省人委办公厅批复,市人委办公厅颁发《关于几项不归档的文书
材料销毁的暂行规定》。市档案管理处成立后,于1960年4月16日印发了《关于各机关文书
部门不需要归档的文书材料范围和销毁办法的暂行规定》。9月7日,市建委、市档案管理处
共同拟订《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简则》(草案)。1961年9月15日,市
档案管理处印发《关于不需要进行归档的文件范围和销毁的暂行办法》。
市档案局建立后,于1981年6月15日印发了《哈尔滨市直属单位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和检查试行办法》。12月27日又印发了《哈尔滨市科技档案验收标准》。1986年1月5日,市
建委、市计委、市档案局、市建行共同印发《关于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预交竣工图保证
金的通知》。1月27日,市政府工业普查办、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工业普查档案资料管
理办法》。8月22日,市委办公厅转发《哈尔滨市档案馆关于利用本馆档案资料的规定》和
《哈尔滨市档案馆接收和征集档案资料范围的规定》。9月9日,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直
属单位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1987年3月4日,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制定
《哈尔滨市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3月27日,市审计局、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审计
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12月20日,市经委、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企业档案
管理升级试行办法》。1989年4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
级标准》。9月15日,市商委、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商业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标准》。
1990年1月12日,市环保局、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办法》。3月13
日,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考核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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