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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管理】
 
 
    1999年,哈尔滨市国内公民结婚登记66 906对,离婚登记5 543对;涉外,涉港、澳、台结婚登记1 024对;收养登记124人。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法制化建设。5月,举办有102人参加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婚姻法》、《收养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宪法》、《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法律常识。开展婚姻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检查。7~1 O月,对七区十二县(市)婚姻登记机关违法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违反职业道德、廉政建设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召开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呼兰、阿城、双城、方正、尚志等县(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经验。综合治理违法婚姻。民政、公安、土地、宣传、计生、群团等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严把结离婚登记关、落户关、新婚夫妇建房审批关、精神文明批准关、生育关和年龄关,使全市违法婚姻大大减少。
    1999年,贯彻《哈尔滨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对全市200余家婚姻介绍机构进行治理整顿。全年,取缔违法乱纪和不具备从业条件的婚介机构58家,重新审批42家;8家婚介机构获"十佳诚信杯";婚姻服务收费经市物价局批准得以确认和合法。7月,市物价局对全市结婚登记照相、离婚调查、婚前教育等婚服收费予以正式批复。
    加强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五常市五常镇、阿城市舍利镇两个婚姻登记机关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加强依法行政,狠抓县(市)集中登记工作。至年底,除七区全部实行集中登记外,尚志、方正、呼兰三县(市)也实行集中登记,进一步保证了结婚和离婚登记质量。
    (吴 忱  孙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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