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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香庆饭店把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全年营业收入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利润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人均创利9 183元,人均劳效60 097元,经济效益创历史最高水平。几项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列全省同类饭店的前列,晋升为省二级企业。
该饭店确立了"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经营思想,在饮食业粮油指标减少30%的情况下,饭店主动把原材料涨价因素消化在企业内部。仍然坚持生产广大职工需求的馒头等薄利品种,全年为顾客让利22万元,仅元宵一项就让利14万元。
香庆饭店自1987年9月兼并对门龙滨饭店作为第二餐厅后,该餐厅销售额是过去的6倍。1988年又在企业内部进行了领导体制、劳动组织、经营管理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实行分级管理.做到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奖罚,积极推行合同制,现有合同制工人35名,占职工总数的45%。实行劳动组合,择优上岗,并妥善安置了富余人员,做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该店1988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同年12月被省政府授予"省级先进企业"称号,经理李树梧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同年12月被商业部、商业企业协会授予中国商业优秀企业经理称号。(吕 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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