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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六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四节 集体所有制
 
   
    1951年春,香坊区委派干部组成工作组下乡,发动群众总结互助组生产的经验教训,针对互助组中由于换工、插犋分户经营生产产生的争农时、争农具、争质量等问题和使用新农具、扩大再生产等矛盾,帮助农民吸取经验,动员农民切实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经过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在互助组基础上,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平房乡韩家店村办起第一个初级生产合作社-一庄振芳领导的建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市委给予表扬,并无偿拨给马拉播种机、收割机、镇压器各1台.铁犁6付。当年这个村又办起东升农业生产初级社。农业合作化初期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自愿加入,出入社自由”为原则,允许互助组、大型组并存。由于初级社的兴起,互助组、大型组逐年减少。到1952年平房地区共有16个初级合作社,101个互助组,131个大型组。
    1954年,中共平房区委派干部下乡,针对初级社争骨干劳力、排斥贫困户等问题,进行整风整社,加强规划领导,初级社得到巩固。平房区所辖的义发源、平顺、平安、平房、平乐、平新、腰二道沟7个行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2个,大型组31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资料,仍归个人私有。土地、车、马、农具等作价入股分红,大型农具作价卖给农业社。生产实行集体劳动,统一经营,评工记分,“零活计件,整活包工,季节包工,常年包工”等包工生产责任制。合作社规模,少的二十几户,多的三四十户,下分农业、牧业、副业等作业组。
    1955年7月,市委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判合作化运动中"小脚女人"倾向,号召学习双城县希勤村合作化经验。在中共平房区委的领导下,从10月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年末全部办起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在市、区委领导下,学习《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双城县合作社经验,以原行政村为单位,动员各初级社合并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平房区农村建立起金星(义发源)、十一(平安)、工农(腰二道沟)、和平(平房)、平乐、新华(平新)、平治、平康、平顺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分别命名为集体农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归集体所有,牲畜和大型农具作价入社为公有化股金,多退少补,分年结清。饲草、饲料、种子等作价入社为生产股金,以劳动力均摊结算。高级社一般由几十户组成,多的几百户,划分若干生产队。在生产管理上,实行以生产队为单位,农活统一安排,劳动力统一调配的包工、包产、包财务,定奖惩,固定劳力、固定畜力、固定农具、固定土地的“三包一奖四固定”的生产责任制,多数生产队搞小包工,少数生产队搞分组作业,以产计酬,劳动力搞评工记分。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贯彻中央《农业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生产、劳动、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全社收入除上缴农业税,留足生产费,留够一定比例公积金、公益金外,剩余部分按工分定值参加分配,体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最好的生产队社员劳动日值(2分值)可达3.00元多,一般生产队2.00—3.OO元左右,社员收入有显著提高,激发了社员劳动生产积极性。当年粮食亩产129公斤,比新中国建立前增加30%,比哈尔滨解放前增加40%;蔬菜亩产两千公斤,比新中国建立初期增加1倍。1958年在全国贯彻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中,市委决定原平房区所辖的郊区农村组建哈尔滨市金星人民公社。10月,市委决定成立平房城市人民公社,将金星人民公社和所辖的第一管理区(朝阳)、第二管理区(平新)、第三管理区(平房)划归平房城市人民公社(平房区)。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制,规定生产资料、生产资金、劳动力全部归公社所有,统一使用。社员自留地和土地上的果树、草塘、条通、林木也全部归公社所有。1959年4月,农村三个管理区分别改为朝阳分社、平新分社、平房分社,11月增加利新分社。分社下设管理区,以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划分社、区、队三级所有权。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在"大跃进”形势影响下,生产搞"大兵团作战",劳动不计报酬;生活上办"全民供给制大食堂",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平调生产队的人、财、物,搞社有经济),割资本主义尾巴(收社员自留地、自养猪禽、小开荒),打乱了按劳取酬的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生活秩序,刮浮夸风,瞎指挥,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错误口号,大搞秋翻地,深翻三尺,一寸不能浅,一亩不能少。全区秋翻地198亩。其中,平房乡平房村翻33亩,山咀村翻35亩,黎明村翻25亩;平新乡平乐村翻41亩,新华村翻43亩,高潮村翻21亩。由于营养层翻到底下,黄土层翻到上面,不宜农作物生长,造成198亩耕地全部荒芜。由于瞎指挥的妖风作怪,不考虑水源情况,兴修7座水库,因无水源,而废弃了6座,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畜力。搞不合理密植,要求种土豆栽子之间不留距离,结果造成了只长秧子不结土豆,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严重损失浪费,生产条件受到破坏。1960年菜、粮大幅度减少。1961年初,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开展整党整社,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纠正共产风、浮夸风、特殊化风、强迫命令风,退赔了"一平二调"的钱、物,取消了"三七开的供给制",解散了全民供给制的食堂,恢复了"三包一定?生产责任制。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开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搞家庭副业等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3年,粮、菜亩产比1958年分别增长20.4%和21.5%。1964年开始农业学大寨。学大寨人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改天换地,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由于脱离实际,搞大寨田(梯田、畦田化),造成了一定浪费。因大量用工,菜、粮产量不高,造成工分值降低。当年劳动日值才o.99元,年人均收入56元,每个劳力年均收入218.9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无政府主义,搞乱了生产关系,把社队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作为资本主义的"关、卡、压"进行批判。批判"三自一包"(社员自留地,产品上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生产包工),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路,不许社员搞小开荒和家庭副业,把社员小开荒收归生产队耕种。批判"唯生产力论",鼓吹政治挂帅,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批判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提出"大批促大干","抓革命促生产","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混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打击和挫伤了大批干部。在生产计酬上,推行大寨式的劳动组织形式和不计酬法(记工不记分,月、季评工分,年终总评自报公议法),形成了"生产大帮哄,干活铆子工,出勤用饭哄,干活用分拱的恶习”。平均主义造成记酬混乱,分配不公,出现了"老8分,少8分,不老不少也8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记工歪风。由于乱记工分(有政治活动分、会议分、人情分等),年工分量增加,工分值减少,社员收入减少,严重挫伤了社员生产劳动积极性。1976年,粉碎"江青反党集团”后,国民经济进入恢复时期,平房区农业开始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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