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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六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五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以后,中共平房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对那些不利于发挥农民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错误政策,坚决加以修改和纠正,不断清除"左"的束缚,进行农业各项改革。针对当时农业生产劳动质量差、效率低等问题,经区委同意,1979年,农村两个公社党委,首先在贫困队各先后搞一、二个队试点,1980年开始全面铺开,实行包工到作业组、到劳动力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作业组分农业组、工副业组。分组采取由队长指定组长、组长选择组员的“定将点兵”、“优化组合”方法和由队长先分组、后选组长的方法,包工到组,坚持“五定一奖四统一”的经营方法:即生产队与作业组协商,定作物、定产量、定收入、定支出、定工分,超产超收奖励,生产资料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使用,劳动力由队统一调动,生产计划和重要生产措施由生产队制定,收益分配由生产队统一核算。联产到组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管理权仍在生产队,克服了大帮哄、平均主义,激发了社员积极性。当年有47个队(占生产队总数的79%)实行责任制,农业总收入7.6万元,比1979年增长82.8%,劳动日值1.90元(接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生产队水平)。
    1981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国家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通知精神,解决了分组承包中出现的"强找强,硬找硬,弱者没人要","排挤贫困户”等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生产责任制的类型由包工到组,增加到包工到劳动力、到户,联产计酬。年末,平房公社党委在和平二队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试点。
    1982年,经平房区委同意,平房公社党委于1月10日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在全市首当其冲,全社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称大包干)。区委还派考察团入关,考察学习外地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召开了全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动员大会,由平房公社党委、和平二队等介绍交流实行生产大包干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宣传、明确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重大意义。当年11月9日中共平房区委二届十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农村生产责任制问题,肯定平房公社党委《关于双包生产责任制统与分的实施办法》(简称33条规定),适应了广大农民的意愿和农业发展的新形势,至年末,89个生产队中有77个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将生产资料(指车马、小型农具、设备)全部作价卖给(按户分配)社员,土地分包给农民耕种,工副业、农机、水利承包到户管理,各项生产一家一户或联户经营。
    实行生产责任制,农村经济迅速增长,1981年农业总产值比1979年增长15%,1982年比1979年增长20%。
    1983年平房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继续提高社员思想认识,摆脱"左"的思想影响,处理好承包中"统与分"的关系,坚持兼顾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利益,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在91个队中有89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占97.8%,没包到户的为2个较为富裕队。1983年蔬菜总产量达46 987吨,比1982年增长40%;交售鲜蛋125万公斤,比1982年增长74%;交售鲜奶儿5万公斤,翻了一番;交售生猪3 500头,比1982年增长16%,农村社会总产值达2 200万元,比1980年1 000万元翻了一番,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比1978年的822.7万元翻两番半多。人均收入由1982年的252元,提高到540元,年户平均收入达2千余元。家庭收入万元的48户,比1982年增加40户,人均收入千元的1 60户,有15个生产队摘掉了贫困队的帽子。
    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彻底改革,打破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解散了社队,实行了乡、村制,建立了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全部由行政村分包到户。1985年后,在稳定和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逐步建立了双层经营体制和服务化体系,试行双保合同,推行联产种植,鼓励和发展规模化经营,商品化生产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形成了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要支柱,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各业齐发展的新局面。平房区以种植春、夏、秋"三菜"、农民家庭养鸡、种植出口柿子和豆制品加工为主要优势闻名市内外。1986年,实现了农业生产总收入4 844万元,人均收入1 050元,列全市第一位。198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 459万元,人均收入达1 314元,是1978年以前的9.6倍。1990年,蔬菜亩产2 451公斤,总产量62 766吨。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6 430万元,按1990年现行价格计算为7 126万元。其中种植业产值2 941万元(其中蔬菜、瓜类2 262万元),占总产值的41.3%;林业产值24万元;牧业产值4 145万元,占总产值的58.2%;渔业产值16万元。现价农村社会总产值10 06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7 126万元,占70.8%;工业总产值2 158万元,占21.4%;建筑业产值123万元;运输业产值552万元;商、服、饮食业产值104万元。社会总收入34 074万元,人均年收入1 1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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