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平房区志》
 
 
第六篇 农业
 
 
第三章 养殖业
 
 
第二节 役畜饲养
 
   
    役畜包括牛、马、骡、驴,为农村重要的生产力。平房地区早在清代开垦之时,人民就开始饲养。以养牛、马为多,牛用于耕地,马战时用于坐骑,平时耕地、运输。中华民国至沦陷时期,土地集中在地主富裕大户手中,他们饲养大量大牲畜,用于耕种土地,圈养或雇工放牧,少数占有土地农户也有大牲畜1—2匹,全区约有大牲畜近千匹,其中地主富裕户700余匹,约占80%左右。1947年开始土地改革斗争,将地主、富农饲养的大牲畜均分给穷人,实行农民个体私有制经济,农民添车买马。到1948年,平房地区农村约有大牲畜近2千匹(头),仅平房、狼窝、腰二道沟3个村就拥有大牲畜908匹(头),其中马759匹。1951年农村开始互助合作生产,实行换工插犋,组建互助组,役畜集中使用。农业合作化时,私人大牲畜全部作价入社实行集体饲养(当时农村分别隶属哈市香坊区、双城县,大牲畜饲养数无考)。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全区饲养大牲畜1 994匹(头)(其中役畜1 506匹、头),其中有马1 595匹,黄牛90头,骡244匹,驴65头。1959年发展到13 451匹(头),其中马2 677匹,黄牛444头,骡247匹,驴83头,其中役畜2 937匹(头)。1960年全区共有大牲畜3 792匹(头),其中马2 804匹、黄牛641头,骡238匹,驴109头;其中役畜3 096匹。由于增加机械化作业和农业自然灾害饲料紧张,从1961年开始,大牲畜饲养量下降,到1964年全区共拥有大牲畜1 323匹(头),其中役畜994匹(头)。1972年大牲畜饲养开始恢复,存栏达2 044匹(头),其中马1 489匹,牛80头,骡驴245匹(头),其中役畜1 544匹(头)。1982年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生产队集体饲养的大牲畜逐步作价分给农户饲养,几户1匹或几匹,生产搞插犋。为方便使用,由户均摊所有,演变成户有,一些无马户,凑钱买马。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购置小四轮拖拉机逐渐增多,大牲畜特别是役畜逐年减少。到1986年农户家庭饲养大牲畜1 444匹(头),其中马1 011匹,骡64匹,驴121头,牛76头,其中役畜1 224匹(头)。1987年1 476匹(头),其中役畜1 361匹(头)。
    1990年全区拥有大牲畜1 736匹(头)(不包括奶牛),其中黄牛165头,马1 157匹,骡317匹,驴97头,共有役畜1 551匹(头)。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