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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972年,平新乡、平房乡属哈尔滨市滨江区。滨江区设有林业科,管理农村林业,进行技术培训和防虫害、治病。1972年10月滨江区撤销,将平新公社、平房公社划归平房区,至1980年,区农业局不管林业,农村林业由区园林部门管理。1980年,区农业局改为农林局,农村林业生产又划归农林局管理。由于农村林业管护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重栽轻管,成活率低,面积增加不明显。1985年,植树造林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后,各级政府对植树造林工作重视起来,深入实际,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技术服务及时,年年造林质量好,进度快,成活率逐年增加。1985年进行全区农村林业资源调查,并建立林业资源管理档案,建立林业管护制度。为加强林业管理,各乡经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林业管理方面制定了牛、羊不准去林地放牧,一律实行圈养,对"护林有功者奖,乱砍滥伐者罚"的护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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