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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八篇 财政 税务 金融
 
 
第三章 金融
 
 
第二节 货币
 
   
    一、币制币种
    据考古发现,自辽金时期,平房区域内,已流通历代古钱币。至清代再度开发以后,流通的货币有金币、银币、铜币。金币分为金元宝、金条、金砖,重量不等;银币亦称银锭,分整银、碎银;铜币也叫制钱,俗称方孔大钱。民国时期,本区域流通的货币种类甚多,其中流通较广泛的有"现大洋"、"哈大洋"、"吉大洋"、"永衡官帖"、"江省官帖"、"羌帖"、"钱帖"、"奉票"、"金票"等。羌帖均由双城商号和银号发行。东北沦陷时期,流通伪满洲"国币"。1945年9月后曾流通过苏联红军票。1 946年3月东北银行发行东北流通券,8月红军票停止使用。1947年1月1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停止使用伪国币。
    1948年12月1日发行人民币(旧版),195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东北流通券。
    1955年3月1日,币制改革,发行新人民币,同时按1(元):1(万元旧币)比率折算兑换收回旧版人民币。1980年后,本区还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金属硬币,也出现过金币、纪念金币(这两种金币均未在市面流通)。
    二、货币流通
    1949年以前,平房货币流通量小(货币流通数字无考)。
    平房区从50年代开始发展工业,大工业集中,职工多,工资标准较高,货币投放量大。又由于本区远离市中心,工业以国防军工为主,长期处于封闭式生产建设状态,流动人口少,商品经济统的过死,货币回笼渠道窄,形成了长期性投放大于回笼的货币流通局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现金外流量逐年增多,1988年,全区货币净投放值达43 415千元。平房地区部分年度货币流通收支、投放与回笼情况表(附表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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