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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平房地区没有工商管理机构。东北沦陷时期,工商业户由平房警察分署登记注册,1945年解体后,平房地区仍无工商管理机构。1946年解放至1952年,本区域工商业户分别由双城和哈市香坊区工商部门管理。
1953年成立平房区政府,设工商行政管理股,对全区工商业实行管理。1955年4月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1958年10月后,工商行政管理科改为市场物价管理科,工商管理仅限于市场物价管理。1964年将市场物价管理科又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扩大了工商管理范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8年11月撤销工商行政管理科,并入财政经济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除集贸市场设专人管理外,其它管理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9年10月,成立区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小组。1972年10月,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工商管理工作逐步恢复起来。1979年3月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转发的国务院《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平房区工商行政管理科改称为工商行政管理局(仍为科级机构),恢复正常管理工作。1987年机构改革升格为处级单位,下设科、室。1990年平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市场管理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科、经济监督检查科,编制6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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