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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九篇 工商 物价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七节 商标、广告管理
 
    
    1988年以前,商标、广告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市工商局要求,平房区工商局1988年4月成立商标、广告管理机构,工作人员3人。
    一、商标管理
    平房区有15家企业,41种产品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1979—1982年注册的商标14种,1983-1985年注册的商标20种,1986-1988年注册的商标7种,1987-1990年注册商标23种。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区工商局对41种商品注册商标建立了档案,检查监督帮助注册商标所有者正确使用商标和行使商标转让、继承权。1990年共受理注册商标80件。    
    对印制商标企业及商标实行监督检查。1987年对全区13家国营、集体的专、兼营印刷、印铁企业,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了检查整顿,经检查核准发照的印制商标企业有东安转制印刷厂、服装16厂。对印制商标厂家,实行月份呈报制度。同年对酒类商标进行了检查,被检查的白酒和汽酒共8家,19个商标30个瓶贴,总库存瓶贴价值29万元,经过检查多数不合格,表现为设计不合理,商标不突出,与他家商标类似,带有侵权行为,为维护《商标法》和消费者利益,对不合格的商标,有的责令停止使用,有的监督销毁。平房区1979-1988年商品注册商标情况表(附表9-17)
    二、广告管理
    全区设立路牌广告17块,分布在北厂汽车站7块,迎宾路6块,402库门前3块,南厂保国二商店1块。设墙壁广告2块,分布在东安厂南大门两侧各1块。自1988-1990年实行广告呈报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检查项目有:审批手续、广告真实程度、有无不健康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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