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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一篇 地理
 
 
第三章 自然环境
 
 
第六节 自然灾害
 
         
    受地质、地形、气候等因素影响,平房区历史上,常有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发生。常见的有水、旱、风、霜冻和病虫害。水灾,主要发生在夏秋季,7、8月份为雨量集中时间,本区季节性河流窄浅,积水易漫河,低洼地多,易受洪涝灾害。雨季,暴雨多伴大风、冰雹,有时刮坏农作物、建筑物。春季,气温上升快,多大风,蒸发旺盛,空气干燥,十年九旱。受冷暖气团交替影响,有时初霜来得早,冬霜结束晚,春秋两季,常出现霜冻,对春播和晚熟农作物带来双重危害。病虫害,多发生在干旱和阴雨连绵期,主要在春、夏之交发生。
    全区易受旱面积达76 500亩,占耕地面积的83%。主要分布在漫川漫岗和风口地带。易夏涝面积达8 350亩,占耕地面积的8%,主要分布在马家沟、何家沟流域低洼地带,也是易受霜冻的地块。俗语说"寒霜先打低洼地",霜冻规律,平均2-3年一次。冰雹发生在局部地带,发生规律,多来自西北、转西南,从平新乡和平房乡南部向东,为受夏季冰雹灾害地带。从古至今,平房地区发生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约30余次。
    旧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人民没有抗灾能力,统治阶级又置人民的生命、疾苦不顾,自然灾害成为人民的天敌。1916年(中华民国5年)正黄四屯被暴风雨毁坏民房70多间,数十户村民无寝食之地。庄稼扑倒在地,粮豆作物欠收减产,送交官府后,剩无所食。1920年夏季,正黄四屯发生虫害,害虫遍地,无处下脚,庄稼被虫食成光杆,政府置之不理,农民用小木槽绑在爬犁架子上,一垅地一垅地捡虫子,无济于事,粮食减产一半。    
    解放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水利建设也不断加强,通过开采利用地下水,运用化肥、农药,改善抗灾设施,平房地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加强。虽然仍有不同程度的干旱、洪涝、冰雹、霜冻和各种病虫害发生,但各级政府重视,积极组织人民抗灾,减轻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遇干旱年份,全区动员支援农业,集中各企业、社会单位车辆、运水工具,给郊区送水抗旱保种保苗。1964年6月,旱情最严重时,曙光村的柳条、腰屯、黎明村,井水干涸,区委、区政府动员各方面力量,到灾区帮助抢险救灾。1978年7月份,平房乡境内连降倾盆大雨3个多小时,马家沟河水暴涨。两岸汪洋。支流积水无处可泻,哈达、戴家、黎明、东沟村前的河沟积水外溢,淹没公路,冲毁木桥。黎明村、东沟村严重受灾,7户土房被冲毁,村里的圆木和各户柴草垛及部分生产、生活用品,顺水漂流。冲毁东沟村砖厂砖坯万余块,淹没农田600多亩。市、区领导亲临灾区,组织抢险救灾,并拨给资金,帮助灾民重建住房。建区以来,区内各供销、商业部门历年都为农村购置各种灭虫农药,及时供应药品药具,提高防御病虫害能力。在虫害发生期,组织城乡中、小学生,到郊区帮助灭虫,减轻了虫害损失。平房区部分年度自然灾害情况统计(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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