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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九篇 工商物价
 
 
第三章 标准计量
 
 
第一节 标准化管理
 
   
    平房地区长期以来没有专设标准计量管理机构。4个中直企业为加强标准计量工作分别建立了标准化科室,由市标准计量局统一管理。1986年3月,平房区组建标准计量检定所,由物价局代管。1987年成立平房区标准计量局和隶属该局的区计量所。至1989年12月,全局共有12人。
    长期以来,民用流通领域中的计量器处于自由使用状态。长度单位有分、寸、尺、丈等,10进制;重量单位有钱、两、斤等,10两为1斤,或16两为1斤,两种制度混用。到1959年t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后,确定了国际米突制(即公制)为基本单位制,但长期使用的市制一直保留通用。至1987年,市制计量单位逐步废止使用。1988年,对全区流通领域中的衡器700余台进行了改制。
    全区国营、集体及乡镇企业500多家,其中一级计量合格单位1家,二级计量合格单位3家,三级计量合格单位5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4个中直企业分别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生产,并为适应开放政策和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大量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尚未被重视,有一部分企业在无标准计量的情况下进行生产,1989年实行标准法后略有改善。1990年,全区国营(145家)、集体(508家)及乡镇企业(76家)计792家,其中二级计量合格单位4家,三级计量合格单位4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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