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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平房区城区和两乡拥有专业文化场所20余处。较大型的综合性文化场所,有各企业的文化宫、俱乐部和区文化馆,均建于50-60年代。70年代,在各企业、街道相继建立了文化站、舞厅、卡拉OK音乐厅等文化场所。80年代后,一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还开办了一些小型录像厅、游艺室、台球室等。
一、文化馆
文化馆既是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机构,又是文艺活动的场所。平房区文化馆,组建于1958年,为区属文化场所,隶属于区文化科。原址设在原平房人民公社评剧团旧址,1963年迁到新疆大街东段路南的"原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大礼堂"遗址。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时撤销。1972年"文化大革命"后期开始恢复,由区政府配4名专职人员,在新疆大街33号筹建文化馆,1976年6月落成使用。平房区文化馆为二层建筑,设地下室,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使用面积81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文艺活动室、美工室、图书室等;二层为影剧场,设有舞台、灯光室、放映室,有座席452个。地下室设舞厅。
区文化馆设有馆长、副馆长和文艺、美术、图书组等机构,共有职工16人。剧场的文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经常放映电影、录像,演出戏剧、音乐会、群众文艺节目。各活动室经常组织文艺辅导、文艺创作、文艺评论,举办美术展览、摄影展览、书法及各类文化、艺术学习培训班等,组织全区性的文艺汇演、调演、比赛等。通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贯彻党的社会主义文艺方针,宣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内外形势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就;普及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提高人民的政治和文化素质。
从建馆以来,到1990年,相继举办数期各类文化活动培训班,培训文艺骨干400余名,有的已成为国家级演员和地方知名的文化人物。对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促进全区文化艺术的发展发挥了作用。
二、文化宫(俱乐部)、舞厅
1990年,平房区内有文化宫(俱乐部)4所。东安公司和哈飞公司文化宫是1952年建厂后建起的平房区最早的大型文化场所。1958年东轻厂建职工俱乐部1所,1976年滨江厂建职工俱乐部1所。这4个文化场所总建筑面积14 765平方米,各剧场座席总位数6 910个。各企业文化宫均属于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除影剧场外,还设有各种活动室、美工室、化妆室、排练室、游艺室、录像室、舞厅、卡拉OK室等,设施齐备。各文化宫(俱乐部)均有门前广场,为千、万人露天影剧场,是大型文艺活动场所。这些文化场所,除各企业和本区组织的经常性文化活动外,还数次聘请、邀请区外各文化团体,交流演出。自1960年到1990年有外地文化团体演出各种戏剧200余场次,举办各类音乐会900余场次,平均每月放映电影45场次。
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各企业相继开辟了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到1 990年全区有东安劳动服务公司的金星舞厅,哈飞劳动服务公司舞厅,哈飞公司老干部活动中心舞厅和东轻903舞厅等4所专业音乐舞厅,可同时容纳2 000人活动。平房区1990年驻区中直企业文化宫(俱乐部)情况(附表11-1)
三、文化站
文化站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兴的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1978—1990年全区共建有街、乡文化站8处。
新疆街文化站建于1978年,友协街文化站建于1981年7月,保国街、联盟街文化站建于1982年,新伟街、兴建街文化站建于1988年12月,平新乡、平房乡文化站分别建于1984年和1986年。
各街、乡文化站是民办公助的基层文化事业单位,配备有专兼职的文化管理人员。由区文化馆具体辅助、指导,利用各站的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和其它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群众业余文艺辅导、图书阅览活动,举办青年文化补习班,组织老年人跳迪斯科舞、练气功和拳术、打门球、搞棋类比赛,节假日组织文艺演出、音乐会、灯谜会和儿童游园活动。每年农历正月组织秧歌队走街串巷为居民演出,还不定期地组织放风筝、书画、讲演和政策宣传等活动。两乡文化站还负责广播、电影放映活动。
四、图书馆(室)
(一)平房区图书馆
平房区于1959年在平房区文化馆内设立图书组。1961年,文化馆迁至友协街原评剧团旧址,图书组随迁。1963年,文化馆迁入原日本七三一细菌部队军官俱乐部遗址楼内,图书室设于二楼。1964年,图书室对外开放。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馆解体,图书室藏书全部流失。1972年3月,恢复文化馆、图书组,仍隶属文化馆。1979年12月,平房区图书馆正式设立机构,定编5人,隶属于区文化科。1981年筹建馆舍200平方米,1983年12月12日迁入新馆舍,正式对外开放。至1990年,一直隶属于区文化局。
1.人员与经费
1980年图书馆有工作人员3人,1984年有4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2人、高中1人、初中1人。图书馆副馆长1人,由区文化局领导兼任。
1984年12月至1990年,配专职图书馆副馆长。全馆5人,设采编、外借、阅览和辅导四个部。
1979年图书馆经费由文化馆统一管理。1980年1月,图书馆经费单列,因未建帐户,暂由文化馆财会代管。1981年1月建立帐户,经费由财政局下拨。历年经费情况是:
1961-1966年,年均购书费500元,计购书3 569册;1973-1978年,年均购书费1 500元,藏书9 206册;1979年,总经费6 000元,购书费2 132元;1980年,总经费12 000元,购书费3 211元;1982年,总经费43 000元,购书费4 001元;1983年,总经费42 500元,购书费2 643元;1984年,总经费19 000元,购书费4 504元;1985年,总经费24 300元,购书费9 688元;1986年,总经费25 000元,购书费6 000元;1987年,总经费25 500元,购书费6 500元;1 988年,总经费27 000元,购书费7 500元;1989年,总经费28 800元,购书费8 000元;1990年,总经费30 000元,购书费7 800元。
2.馆舍设备
1959年图书组有书库20平方米。1964年有书库30平方米,阅览室50平方米,座席20个。
1975年文化馆新楼落成。图书组总面积90平方米,其中书库30平方米,阅览室40平方米,基本书库20平方米。
1983年12月12日,图书馆与电话局、农业银行合资建楼交工使用。图书馆有馆舍200平方米。其中阅览室80平方米,外借书库60平方米,座席50个。
1990年图书馆有书架33个,阅览柜25个,软席折椅30个,阅览凳50个,目录柜5个,杂志台3个。
3.图书管理
1979年前,区图书馆实行凭证限证借阅。
1980年起,实行押金办证制,每证收押金3元。办证对象除对有图书馆的大国营工厂职工及中学生控制一定比例外,区属、市直各单位、部队、城乡居民、待业青年敞开办证。
1979-1983年,每周开馆46小时,年节假及星期日照常开馆,全年开馆300天。1984年开始,至1990年,实行星期日公休,每周开馆24小时。
平房区图书馆藏书,以综合性图书和地方资料为主,从1 981年开始,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实行公务书名目录、读者分类与书名目录、报刊目录等分类管理。平房区图书馆部分年度藏书情况(附表11-2)
4.读者工作
平房区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本区的工人、干部、科研人员、农民和学生。1979年,实行开架阅览或采用新书报导等方式为读者服务。1983年2月,平房区图书馆协作委员会决定,每年5月5日马克思诞辰纪念日为全区读书活动日。1983-1985年共举办三届有奖读书讲演会。讲演专题分别为"沿着马克思的足迹前进"、"时代之乐"、"爱我中华"、"振兴中华"等。讲演员27名,听众2 240人次。1983年9月13日,举办"振兴中华"有奖诗会,96名作者创作297首诗歌,61首获奖。平房区图书馆部分年度借阅图书情况(附表11-3)
5.业务辅导与馆网建设
1979年7月以区图书馆为核心,联合全区21年图书馆(室)成立了平房区图书馆网协作委员会,有成22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三个组,各选组长1名。馆网有章程、规则、检查与总结。平房区图书馆网成立后,于1985年组织部分图书馆参观了“美国研究图书在中国”的展出,组织有关图书馆参加工程力学研究所图书馆“电子计算机在图书馆的应用”现场会议。至1990年,共开办专业培训班5次,分别讲授了《图书分类》、《目录组织》、《期刊管理》、《文献著录》等课,共培训学员168人次。1990年平房区图书馆网情况一览表(附表11-4)
(二)企业图书馆
各驻区企业为丰富职工文化、社会知识,提高科技水平,建厂后各建有图书馆。东安公司(120厂)、哈飞公司(122厂)图书馆,建于1952年;东轻厂(101厂)图书馆建立于1954年。1962年滨江厂(155厂)建图书馆(原是中央三机部第一技校的图书馆)。
1990年全区有企办图书馆四个,占地总面积1 038平方米,座位234个,藏书8万册。借阅对象为各企业职工、干部,年读者流通总人数11.6万人;年图书流通总数为24万册。1990年驻区企办图书馆情况汇总(附表11-5)
五、文化市场
平房区文化市场开辟于1955年,同年7月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在平房建设新华.书店,地址在平房区南厂保国大街,并在北厂新疆大街设一分店(现新友街13号)。至1990年,平房新华书店总面积400平方米(营业室、仓库各200平方米,全店职工28人,常年库存书刊28万册,近4 000种。1984年始,变成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年均销售额210万元。1990年库存图书2 100种,计20.03万册,开设6个流动书摊,至1990年总销售额达1 500万元。
1978年以后,在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平房区文化市场广泛发展。1990年全区有个体书亭(摊车)16个,电子游艺室8处,隶像厅5个、台球游艺室4处(发证控制数)、黄金屋读书社平房分社等,分布在辖区内各街巷等公共场所。1985年以后,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区政府成立整顿文化市场组织,由区文化局牵头,由区委宣传部、文化馆、教委、公安分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多次"扫黄",整顿文化市场。取谛无证从艺、非法经营和看相、算命等迷信活动,多次查收黄色、淫秽书刊和录像,严厉查处偷看淫秽录像案件,没收设施。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六、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建于1982年12月。地址在新疆大街25号(原七三一部队本部大楼旧址)。原为平房文物管理所,按临时编制配备3名工作员,开展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料征集工作。1988年正式设馆,名为哈尔滨日本细菌工作罪证展览馆,1995年改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细菌部队罪证陈列馆”。设馆、副馆长各1人。馆内设办公室、文物管理部、陈列研究部和群众教育部。人员编制15名。
1990年有临时馆舍265平方米,其中陈列室面积110平方米。本馆负责管理的七三一部队罪证遗址21处。馆藏流散的罪证文物900件。其中国家3级以上的文物30件。还藏有文字、照片和影视等历史资料300份。馆内设"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室2个,展出罪证文物、照片、历史文献资料269件。1985年8月15日正式对国内外开放,参观人数年平均达15 000人次。其中有日本、美国、苏联、香港、台湾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观众2万人次,占总参观人数的10%。组织小分队深入农村、学校,举办"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图片流动展览"20场次,观众达4.5万人次。在机关、学校、部队举办讲演会8次,受教育人数达1.4万人次。从1988年开始,提供文物、资料到日本大阪、京都等地展览5次,每次展览10天,参观总人数达59万人次。此外,还与日本、美国、台湾、香港。等地的历史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活动。1989年至1990年接待参观总人数达31 79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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