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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建设
(一)组织建设
平房区党组织建立之初,就着手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主要贯彻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理论联系实际和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定期召开党小组、支部党员会议,进行党课教育,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削弱了党的建设。1977年,恢复党的正常工作后,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内团结,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恢复了党的民主作风,坚持实行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一次支部会、一次党小组会、一次党员大会,每月给党员讲一次党课,进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1978年开始,在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实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和党内团结,提高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量。为了提高党内活动质量和党的建设质量,从1980年开始,区委在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每年"七·一"前,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务工作者。到1990年共表彰优秀党员602名,评选先进党支部135个、先进党务工作者36名,涌现出市级优秀党员4名、先进党支部3个。
1985年,党的各级组织实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在党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党委自身建设3个方面制定了26项指标,按百分进行考核,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制度。通过实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发挥了平房乡、平新乡2个党委党组织核心领导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1986年7月,区委组织部召开两次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1986年9月,区委根据省委提出的关于严格党的生活制度的规定,又在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实行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小组生活。1987年,按照市委关于企、事业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将原属市各局管理的34个党支部、333名党员分别归属区委、街工委管理。隶属区委管理的有12个党支部,150名党员;隶属各街工委管理的有22个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区党员中,实行考试制度,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生产工作、群众工作、政治学习5个方面进行考评,实行季度检查、年终总评的办法,促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1988-1990年,开展了"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活动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党员中存在的一些模糊思想认识和党员意识不强、模范作用不突出等倾向性问题。1990年,全区214个党总支、党支部,一类的109个,占51.6%;二类的104个,占48%;三类的1个,占O.4%。
(二)组织发展
1947年,在土改运动中,平房区开始秘密发展农民党员。1948年公开建党后,党在农村中以贫、下中农为主要发展对象,在土改斗争中的骨干分子中发展党员。1948年末党员发展到70人(1948年开始,城市工业区的党员发展工作由工厂党组织负责)。平房区委成立后,1954-1956年,贯彻中央提出的"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自上而下地批判了在建党工作上存在的"左"的思想和消极情绪。区委定期讨论和检查建党工作,结合中心任务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教育、考察、整顿,发动全区党员完成建党计划,这个时期发展新党员163人。1957年开展"反右派"斗争,停止发展新党员。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本着既要积极发展,又要坚持党员标准的要求,1-3季度发展新党员77人,其中先进生产者29人,劳动模范4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发展工作受到干扰,出现"突击入党"问题。1969年开始整建党,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思想上的"吐故纳新"工作,健全发展党员条件和程序,严肃了党的发展工作。自1973-1975年,吸收新党员194名,到1976年全区党员1 524名。
1977年,党的组织发展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在严格党员标准的同时,发展重点转移到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劳模、技术人员中发展新党员。1979年发展党员29名。1981-1982年,继续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坚持有计划、有重点、有控制地发展党员,为保证新党员质量,举办了两期非党积极分子训练班,有99名积极分子受到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两年共接收新党员44名。
1984-1985年,在强调党员标准的同时,突出重点,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区委成立了"解决知识分子入党难"领导小组。这个时期发展新党员136人,其中文教、卫生、农林、工业等系统知识分子74人,占54.4%。
1986-1988年,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建立了发展党员责任制,实行培养人、党的小组长、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层层负责制。对发展对象实行民意测验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答辩,对做经济工作的发展对象进行经济审计。区委在教委召开了优秀教师入党宣誓大会,在平新乡党委召开了在生产第一线和科技人员中发展党员的经验交流会,这对在知识分子、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起了推动作用。自1984-1988年,共接收新党员297名,其中各条战线知识分子172人,占57.8%。1986年在省委组织部召开的组织发展工作会上,平房区介绍了发展党员工作经验。
1989年,完善了发展党员的六项制度和考核新党员的四个新办法。即有计划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制度;对从事经济工作的发展对象经济审计制度;党的基础知识考试制度;吸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答辩制度。对从事经济工作的发展对象进行经济审计的办法;对发展对象进行民意测验的办法;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办法;支部大会答辩办法。严格了入党手续,提高了新党员质量和党的威信,稳定了党员的发展工作。
1990年,重点解决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工人、农民、营业员入党问题,同时对企业、农村生产一线青年入党减少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改进组织发展工作措施,全年发展党员28名,其中,企业、农村生产一线人员占52%。
二、党的干部工作
(一)在职干部管理
1953年建区后,平房区区属各级在职干部由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自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至1961年,公社党委(即区委)对平房区的干部实行分级、分部管理。区直属干部由公社党委自行管理,对各部、委、办、局以下干部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分部管理。即公社党委工业部负责所属的工业、建筑、运输等党、群、行政干部;公社党委农业部负责农村分社、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场等单位的党、群、行政干部;公社党委财贸部负责商业、服务、银行、粮管处等单位的党、群、行政干部;公社党委文教部负责卫生所、清洁队、防疫站、评剧团、学校等单位的党、群、行政干部;公社党委组织部负责公社各局党委、各部委、群团等单位的干部及不归上述各部管理的其他干部;公社党委(即区委)对省、市管理的区内干部实行"协助管理",对分部管理的干部实行"监督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为适应城市公社化新形势,1961年1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统一管理的意见》,平房区的在职干部管理由分级、分部管理,改为在市委、区委领导下,由组织部统一管理的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区委组织部对省、市管理的干部实行协助管理;对自行管理的干部,实行全面管理;对下管干部,实行监督管理。
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干部制度相应地进行改革,区委制定了《关于改革干部管理制度的措施》,在部分单位试行下管一级的办法。1986年8月,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区委又制定了《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免干部的程序》。在干部任免上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组织考核、集体讨论的办法,使干部任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1987年2月,在改革干部管理制度过程中,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打破工作终身制,在区直单位领导干部中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1989-1990年在干部工作中贯彻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方针,实行公开、民主、平等、择优和管人管事紧密结合、合理制约的原则,对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区委管理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部分科级干部;区人大管理区人大的科级干部;区政府管理所属各委、办、局和城管监察中队及蔬菜公司内部机构的正、副科级干部;各街道办事处内部机构的正、副科级干部、区直属科级企事业单位及直属科行政领导干部;区政协管理区政协的科级干部。
对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四化"方针,按选拔、任用干部规定的程序和规定的职数配备。配备干部必须与本人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机构规格相一致,坚持干部能上能下,职级和待遇一致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提拔、备案监察制度和干部离退休制度。区委组织部还制定了《干部考核暂行规定》,由有关区级领导任组长,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非常设性的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实行全面考核,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际、民主公开、鼓励竞争、客观辩证的原则,坚持分级分类考核、组织调整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紧密结合的原则,由主管领导、群众、机关党组织、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法律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完整的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对领导班子考核整体功能和自身建设,对领导干部考核德、能、勤、绩。考核办法:采取日常考核(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准备、述职、民主评议、调查了解、综合评定、反馈整改、结果处理)的办法。
(二)离休干部管理
平房区为了加强对离休干部的管理,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用、发挥余热,1982年正式设立平房区老干部活动室,配备1名专职主任.2名工作人员,为离休老干部开辟了活动场所。1984年机构改革时,建立老干部局,为离退休干部的专门管理机构。1987年7月,根据市委指示,撤销老干部局,在区委组织部设老干部科,配备副科长1名,兼老干部活动室主任,当时有离休干部101人。1989年根据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将老干部科改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主任、2名专职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这一年共有离休干部117人。
为加强老干部的管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1984年,由区政府投资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左前侧新建一个220平方米的活动室,活动室内有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休息室。并建立了老干部工作、活动、会议、休养、领导干部联系等一整套制度和规定,每天有自由游艺活动、每周有集体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参观、走访、旅游或参加市区组织的集体学习、娱乐等大型活动。
三、党的宣传工作
(一)社会宣传
1953-1955年间,经区委同意,由区委宣传部确定宣传、报告员5名,各区属及驻区单位配备专、兼职宣传、报告员,在全区建立社会宣传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巡回宣传。以宣传"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巩固工农联盟"等为主要内容,教育群众,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建设人民的新国家。
1957-1958年,开展以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为中心内容的社会宣传活动。以报捷文艺、歌咏比赛等为主要形式进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金星、平顺、前进3个农村管理区共有训练宣传员110人,利用广播、标语、报告等形式宣传教育群众"鼓干劲、夺高产",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1966-1976年,平房区社会宣传工作以宣传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为主要内容,以大批判、"读宝书"、"唱颂歌"为主要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全区共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562个,参加学习的达18 781人。同时大力宣传"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思想,有5万多人受到备战教育。
1976-1980年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抓纲治国、拨乱反正,深入揭批"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宣传、大讨论。深入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
1983-1987年,广泛深入开展中共十二大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内容,教育人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顺应改革潮流。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教育,全区由20名报告员组成"四有"报告团,巡回宣讲320场次。
1989-1990年,联系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及经济形势教育,重点在企业和农村加强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大讨论,引导全区人民正确分析形势,认清发展经济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寻找发展经济的具体办法。为强化公民的纳税意识,广泛开展了"依法治税"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迎洽谈会、亚运会、卫生城建设和冬运会为契机,进行爱祖国、爱家乡和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
(二)党员干部教育与培训
1.普遍教育
1955年,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中共平房区委责成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在全区普遍开展对干部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好分级分组理论学习,按市委要求,在全区建立理论学习队伍,有学员129人,其中,区级领导干部为中级组,共有学员15人,区级以下干部为初级组,共有学员114人。为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中级组主要学习《联共(布)党史》、《政治经济学》等,初级组主要学习《经济建设读本》、《中共简史》、《社会主义经济常识》,定期辅导、定期考试。1956年,对党员干部教育和培训进行调整,分理论学习和文化学习。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委举办的中、初级组理论学习的辅导,主要学习唯物主义原理。
1957-1958年,健全了学习报告员制度,由区级有关领导、宣传部门干部任报告员,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报告员联席会,总结交流经验,主要学习"三面红旗"、《反右斗争文献》等。
1960-1965年,平房区开展全党全民理论教育。在全区建立了各级理论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学习《实践论》、《矛盾论》等毛主席著作,涌现出大批学习毛主席哲学著作积极分子。
"文化大革命"中,系统的理论教育停止了,全党全民天天、时时学习毛主席著作、毛主席语录。1972年1月17日,新曙光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干部理论学习的问题的通知》,恢复在职干部系统理论教育,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开始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有关著作,基层一般干部学习毛泽东的哲学著作。
1982年,在全区扩大了理论教育队伍,理论辅导员达119人,报告员21人,训练理论骨干138人,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组织,有安排,定期辅导,定期考试。
1984-1986年,调整理论教育队伍,全区确定辅导员30人,报告员32人。结合整党和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学习了《党员必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参加学习的达807人,占干部总数的80%。
1988年,扩大政治宣传和理论教育队伍,全区有理论教育辅导员40人,宣传员45人。结合深化改革、调整国民经济的新形势,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中国国情》等,并建立了区级理论研讨会,基层单位建立了29个研讨分会,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形势教育为中心进行理论研究和讨论,两年召开8次研究会,撰写论文22篇。
1989年,围绕深化对国情的认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江泽民在建国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五中全会关于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等四个方面开展了理论教育工作。1990年进行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理论教育,除学习十三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外,组织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的学习。两年中,还重点抓了对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
2.党校教育
1958年10月15日,成立平房区委党校。1959年根据市委提出的"大办党校,加速提高党员干部的毛泽东思想水平"的指示,公社党委坚持"因陋就简、白手起家"的办校方针,到下半年办起全日制党校8所、业余党校79所(包括各中直企业),在全区形成了党校教育网。党校对党员的教育,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的原则。到1960年全区共培训党员1 932人,公社党校培训党员355人,其中全日制党校培训156人,业余党校培训199人。
1961年,为进一步培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水平,举办5期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班,每期40人,每月1期。1963年,组织农村生产小队队长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共办8期,主要对党员进行党的传统教育。1965年,在农村东戴家、西戴家办了3期"流动党校",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期劳动20天、学习20天,主要学习《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等毛主席著作。
1966年,党校停办。1974年建立平房区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自1974年11月-1977年11月共培训4期,每期为6个月,共培训学员90人,"一面学习、一面生产、一面做群众工作、一面批判资产阶级",通过三个途径(看书学习、参加劳动、社会调查),达到一个目的(改造世界观);主要学习《国家与革命》、《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经济和政治》等,每期均赴鸡西、抚顺等地参观"矿史馆"、"万人坑",进行阶级教育。
1979年,"五·七"干校恢复为党校。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办了5期经济理论培训班,培训党员干部226名,其中领导干部76名。1982年办2期哲学专修班,每期两个半月,共培养学员6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24人,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1981-1987年间,区党校和乡党校为适应城市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举办各种类型的经济理论研讨班、农村党员冬训班等。6年间,脱产受训党员3 663人次,半脱产受训党员3 108人次。
1988年,举办十三大文件学习班3期,共轮训领导干部156名,其中处级干部60名。另外还举办被属地化管理的企事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物价工资改革研讨班1期、理论宣传干部培训班2期、"做新时期合格党员"骨干培训班1期、法人代表及法律顾问培训班2期。
1990年,举办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区管领导干部轮训班,每期半个月,办3期,轮训108人。当年还开办了同一内容的辅导员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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