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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县、(市)和市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通知》,中共哈尔滨市委同意,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房区筹备委员会(简称政协筹委会)。筹委会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府办负责人及驻区各中直、市直企业负责人共21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会务组、材料组、组织组、生活组4个工作组,开展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充分准备,于1984年7月27日,召开政协平房区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协实行常务委员会制度。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学习宣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建立科学技术工作组、市政建设工作组、工商物价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妇女青年工作组、文化教育工作组、农村工作组、民族宗教工作组、统一祖国工作组9个工作组。
1987年10月,平房区政协升格为局级单位。
1987年11月,召开政协平房区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配备处级干部2名,同时设工作组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学习宣传委员会、统一祖国工作委员会,及科学技术工作组、市政建设工作组、工商物价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妇女青年工作组、文化艺术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农村工作组、民族宗教工作组、统一祖国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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