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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武装
(一)地方保卫团、自卫团
1914年(民国3年),双城设九个警察区,每一警察区设保卫团一个,每甲抽团丁10-15人驻区,所需经费按地亩分摊。保卫团专管捕剿土匪。1919年(民国8年),在保卫团基础上,组建步骑队,清剿匪患。1922年(民国11年)双城二区(郎家烧锅)在正黄旗四屯驻步骑队30余人,保卫正黄旗5个村屯。1931年解散。1932年(伪满大同2年)12月,伪国务院公布《暂行保甲法》。按《保甲法》,伪双城县公署在全县设自卫团,团下设保,保下设甲,归各警察署领导。平房境内设2甲,隶属二保领导。1937年(伪满康德4年).双城县改设6保,平房境内属周家保。保下设甲,每甲有5至35名团丁,平房设2甲,约有团丁近60人。1938年(伪满康德5年),平房定为特别军事区,自卫团解散。
(二)土匪、地主武装
1945年占领平房的侵华日军溃逃后,特别军事基地周围村民纷纷"抢厂子"(老百姓俗称,即哄抢日军军事仓库的枪弹及其他军用物资),混乱之际,匪缕蜂涌。到解放初期,境内各村屯共有国民党建军土匪武装和地主武装大排队、小排队13个(国民党建国组织4个,地主武装9个),先后共扩编到103人,基本形成了村村建排,联合行动网络。其组织除每人配备有长、短枪支外,还配有机枪、手榴弹等。匪徒四处烧杀抢掠,到处"绑票”(抓人质)逼财。土匪与地主勾结,保护地主利益,拼凑反革命武装,堵击抵抗"东北民主联军"。
1945年冬,曾在原香坊区警察署任要职的王志奋,窜到平房韩家店、腰二道沟村等地方,勾结恶霸地主张显生、张显亭、何永清等,组织以伪村长高万祥为首的40余人地主武装小排队。1946年初,堵击路过韩家店的东北民主联军某部,缴枪11支,3天后,在当地人民武装公安机关配合下,被东北民主联军歼灭,匪首张显亭被击毙。
1945年冬,国民党建军团长张子峰与正黄旗三屯恶霸大地主鞠茂福勾结,组织以鞠茂福为首的国民党建军外围组织武装小排队30余人。1946年初,在截击东北民主联军阿城老七团某部时被击溃,鞠茂福被镇压。
1945年冬,阿城县匪首李生(大李生)、双城县国民党建军团长王康俭窜到平房东二道沟、狼窝、大乔家、叶家窝堡等村,勾结国民党建军团长李生(小李生)、地主夏振海、金邦颜、侯玉军等人,组织国民党建军,共发展22人,配有武器装备,并委任吴志斌等营职人员,配合双城国民党军队抵抗民主联军。在蒋家大桥激战中,被东北民主联军击溃。为首的大小李生、王康俭被镇压。
二、解放后武装
(一) 区武装队
1946年双城、哈尔滨解放后,双城县各区先后建立了区武装中队,平房境内各村成立武装小队,隶属区中队。
(二)人民武装机构
1.人民武装部
(1)区人民武装部
1953年建区时,由哈尔滨市兵役局派2名同志到平房区负责武装工作。12月,奉松江军事部命令,成立平房(郊区)人民武装部,编制3人,武装部干部均为现役军人。1954年根据黑龙江军区指示,平房(郊区)人民武装部撤销。1959年6月后,为了适应大办民兵师,加强城市民兵建设的需要,根据沈阳军区和黑龙江军区的指示,再次成立平房人民公社(区)人民武装部,编制8人,隶属中共平房区委直接领导。1961年9月,区武装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市平房公社(区)武装部,受哈尔滨军分区和平房公社党委双重领导,编制21人。下设作训、动员、政工、装备4个科。1964年开始由区委书记兼任武装部第一政委。
1966-1973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武装干部参加"三支两军"工作,区武装部先后派20多名干部到市、区机关、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工作。1973年9月,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实现篡党夺权的目的,搞"第二武装",强令人民武装部和民兵指挥部合并。实行"两个牌子一个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民兵、治安、消防“三位一体”的体制,干扰破坏了武装部工作。
1976年粉碎"江青反党集团"后,武装部的工作得以正本清源,逐步走上正轨。1983年,部队精减整编,区武装部的编制由21人减少到17人,由4个科减到军事、政工两个科。1986年5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精神,将武装部从解放军编制序列划为地方建制,性质任务不变,隶属地方党委直接领导。编制19人,其中干部13人,工人6人,下设办公室、军事、政工3个科室。改制后的武装部,仍是本地区军事领导机关。它既是区委的军事部门,又是同级政府的兵役机关,机构单列、财务独立、编制和经费由国家单列。
(2)基层人民武装部
1960年12月17日,中共哈尔滨市委下发文件,批转哈尔滨军分区党委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武装部的决定,平房区平房、平新两个农村公社建立了公社武装部。驻区四个中直企业,均建立武装部。1984年平房区原两个农村公社武装部,随公社改乡,改称为平房乡、平新乡人民武装部。各乡武装部配部长、干事各1人。在武装部干部改为地方干部,着陆军服装,佩带人民武装干部肩章。直至1990年。
2.区人民武装委员会
为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根据上级指示,平房区于1961年成立平房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区委书记任武委会主任,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区武装部、教委、宣传部、公安分局、财政局、民政局的主要领导及有民兵组建任务的企、事业、乡党委的书记为成员,每年活动2-3次,主要内容是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平房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平房区武装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任务、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等。平房区武装部领导人任职情况表(附表15-2)
(三)民兵
1.建制
1958-1961年"大办民兵师"期间,全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合编为3个民兵师。分别在3个中直工厂各组建一个师,共有25 50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平房区民兵指挥部。1972年根据哈警字008号文件精神,重新调整民兵组织。平房区组建2个武装基干民兵团,共有民兵10 922人,下设6个营、24个连。
1981年根据中发(1981)11号文件和省委(1981)1号文件、沈阳军区民兵座谈会精神,本着"缩小组建民兵范围"、"压缩参加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严格民兵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对全区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区和企业不编民兵师,农村公社不编民兵团。民兵组织层次由原来的普通民兵、基于民兵、武装基于民兵3种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2种,组建民兵单位由原来的21个减少到11个。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又进行一次调整。经两次调整全区有民兵11 417人,其中基干民兵为4 600人,普通民兵6 817人。198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要求,在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有计划、有重点,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打好基础,搞好新时期民兵建设的指导方针,再次调整民兵组织。基干民兵减少到3 000人,编制是基干民兵营6个、连37个、排182人、班522个,民兵高炮营1个。1990年有民兵总数3 000人,编制是:步兵1 251人,共12个连、2个排;专业兵1 749人,共25个连、2个排;在专业兵中,高炮6个连、486人;高炮营2个,指挥排56人。
2.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的时间、科目、兵种、形式,主要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及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担负的战备任务而定。
1958-1966年训练专职武装干部126人,连、排级干部325人。训练兵种有:步兵、地炮、高炮、高机、通信、防化、侦察7个兵种,计6 410人。1967-1980年训练专职武装干部330人。连、排级干部520人。训练兵种有:步兵、地炮、高炮、高机、通信、防化、侦察、打坦克、四O火、重机10个兵种,计9 920人,1981-1988年训练专职武装干部55人,连、排级干部337人。训练兵种有步兵、地炮、高炮、高机、通信、防化、侦察、打坦克、四0火、空军10个兵种,计4 845人。
训练中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干部和民兵共同摸、爬、滚、打。1982年以来,改革训练方法、精简训练内容、改造训练器材。哈飞公司通过训练改革克服"三难"(人员难、经费难、保障时间难落实)的经验,省军区、军分区先后给予推广。东轻厂在训练器材改革中,六0迫带八二迫的改革项目,获省军区三等奖。
3.民兵的社会作用
1963年中苏关系破裂后,苏联在我"三北"地区驻扎重兵,根据上级战备要求,我区组织3个民兵师,配备武器装备,担负战备值勤任务。1967年珍宝岛自卫反击战打响后,平房区调配120名基干民兵参加值班任务,开设15瓦电台一部与上级军事机关执行联络任务。1979年中越反击战时,平房区组建一个应急战备团,经多次训练、演习,上级检查时达到要求,受到表扬。1989年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期间,平房区抽调120名民兵组成应急分队,分布在主要场所死看死守。自1959-1989年30年间,全区民兵担负各种战备执勤任务人数达13 000多人次。
各级民兵组织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59-1990年,抽调民兵组成巡逻小分队153个,达3 000余人次,配合公安部门巡逻堵卡、抓赌等,捕获犯罪分子247人,破获各种案件213起,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1 000多元,涌现一批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民兵集体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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