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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编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力求资料翔实、特点突出,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统一。
二、本志以记述区属事项为主,为体现志书的完整性,兼录了,部分区内非区属事物。
三、本志上限尽力追溯各类事物的发端,重点记述设区(包括设特别军事区)以来的内容,下限止于1990年。
四、本志采取篇章结构,篇下设章、节、目。《志》前设《概述》、《大事记》,《志》后设《附录》及编后记。
五、本区虽属市辖城市区,鉴于区域远离市中心,有其相对独立性,单设自然环境篇,以突出地理环境特点及优势。
六、本书采用述、记、志、传、录、图、表、照片等表现形式,以志为主体,图、表穿插于有关正文之中。照片适当集中放置文首,并注简要说明。对纪年、称谓、数字、计量等记述,均按国家有关《规定》。
七、人物篇记述,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除对历史人物、革命烈士及对本区作出过杰出贡献的已故人士立传外,另设人物简介,收录生于本地或外地,对党和国家及平房区各项事业有重要贡献和影响的在世人物。
八、本志为减少篇幅,对区级党、政机关领导人物更迭,限记各届正、副职;对先进人物,限记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其余则采用以事系人方法载入有关章节。
九、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省、市、区档案馆所藏典籍和文书档案及区属各部门、各街(乡)及驻区单位编写的史志,部分系区内外知情人提供的口碑资料。除特殊需要一般不注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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