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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十五篇 军事 政法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四节 律师公证
 
   
    自我国《刑法》公布后,1979年东轻厂举办一个法律学习班,边工作、边学习、边办案,成为全国较早的辩护队伍。随着辩护制度的发展,这个法律学习班业务上隶属哈尔滨市法律顾问处管理,编为平房小组,开展各项法律业务活动。
    1983-1984年受理各类案件121件,其中刑事辩护案84件、民事代理案37件,经辩护无罪12件,从轻裁决14件。
    1985年4月平房区律师事务所成立,隶属于区司法局。事务所设1名专职律师6名兼职律师工作者。1988年设专职律师3名。兼职律师工作者1O名。同年9月,3名专职律师被平房区政府聘为法律顾问。
    1985-1986年受理各类案件205件,其中刑事辩护93件、民事代理112件,经过辩护和代理从轻处理2件、减轻处理9件、改变性质2件、无罪5件,提出不同意见8件、被法院采纳6件。
    1987-1988年共受理各类案286件。其中刑事辩护76件、民事代理210件。经过瓣护和代理从轻处理3件,减轻处理3件。
    1985-198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95件,在辩护和代理诉讼活动中发现漏诉犯罪分子8人,共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300万元,代书诉状257件,解答法律咨询]625件次,接待来访群众2 018次,非诉讼事件11件。1989-1990年,受理刑事案件108件,民事经济案件123件。
    1984年,区司法局成立后,市司法局派1名公证员在平房区办理公证业务。
    1987年8月1日成立平房区公证处,设公证员2名,为科级单位,隶属区司法局。业务由市公证处具体指导。公证处自建立以来,相继开展大型咨询活动3次,免费为平房工商银行、农业钎、建设银行开奖公征6次,并不断拓宽公证业务范围,由开始办理经济合同、协议书、学历、身份等项公证,发展到办理土地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合同、遗嘱、遗赠、贷款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法人资格等27项公证业务。至1990年,办理各种公证3 9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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