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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城区地域相对独立,远离市中心,是在新工业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城区建设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规划,大型项目由中央、省规划实施,区人民政府配合。从1952年开始,平房区先后4次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区发展建设规划,加速了平房城区的建设。
1952年,按照国家在平房部署"一五"期间3项重点工程建设的规划,由国家建设总局、哈市建设委员会派人,在苏联专家协助下,对平房国防工业区作了1954——1956年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按总体规划,平房国防工业区布局为:沿拉滨铁路平房站西侧向北通往原侵华日军飞机修理厂和“731"细菌实验厂的两条铁路专用线发展,依次排列,设置两个大型国防军工厂,即121、101厂。后来,又根据军工发展需要,把原121厂项目分开,分为120厂(今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简称东安公司)、122厂(今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简称哈飞公司),分开后两个厂区相连。工厂区大体分为南北两块,南部统称南厂,北部统称北厂。按照方便生产,又方便生活的原则,将120厂(122厂少部分)职工家属生活区。布置在工厂区与平房站中间地带。101厂的生活区布置在厂区南,将122厂生活区布置在101厂厂区东南部与122厂飞机场西侧边缘中间地带,形成从平房火车站向西北的生活区——工厂区——生活区——工厂区各自独立成片、一个工厂一个生活区的建设格局。由于工厂区和生活区建设发展部署的格局,使平房的城区自然形成相对独立的两大块,一块由平房火车站向西北,至122厂(哈飞公司)的飞机场之间地带,人们按厂区地理方位俗称为"南厂";一块是自122厂飞机场北大门向西北至101厂(今东轻厂)厂区,俗称为"北厂"。南、北厂两块城区之间,由122厂(哈飞机公司)铁路专用线(圈在厂区)和厂区外的友协大街相连。工业区范围,东起拉滨铁路,西至何家沟,南起平房火车站,北至老五屯(原正黄旗五屯)。鉴于南北两块厂区和生活区相对独立的特点,在规划城区发展时,两块城区都分别设置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服、饮食等机构和网点,分别设有金融、税务、工商等办事机构。主要街路建设部署将从原刘家窝堡向南经120厂厂区和122厂飞机厂东侧边缘至平房火车站的哈五路路段,改移至从刘家窝堡向西,经过北厂生活区,沿122厂厂区西围墙和何家沟东岸林带通往南厂生活区至平房火车站,称友协大街。南部生活区有连接友协大街向东至平房火车站的保国大街、与由北向南沿铁路线平行的联盟大街经纬交叉;北部生活区,有东西走向的新疆大街与友协大街垂直纵横交叉,形成南、北两块城区街路网。
1958-1960年,平房区城区建设进行二期规划,为外延式。将城区外围的韩家店、张家店、平房屯、老五屯、刘家窝堡.划入城区发展目标,规划后,各大企业均征用这些村屯大量土地。由于当时平房工业区建设依靠企业投资,企业负担过重,又面临经济困难时期,规划未能实施。1960年后,按国家规定,各企业征用的部分空闲土地又退给了农村。
1964年,市政府对平房区城区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否定了1958年规划中部分内容,从平房区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以改造旧城区为主、填平补齐的建设方针。按调整的规划,将国家部署在平房区的航空电器生产工程项目,设置在哈五路西;将原120厂航空工业技校改为生产航空电器的工厂,即国营155厂(现滨江厂)。使平房城区总体布局变为,南从韩家店村起、北至老五屯的工厂区——生活区——工厂区——生活区——工厂区格局。
1978年,中共平房区委、平房区政府为改变投资环境,发展经济,加速城乡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小城市的方针,以建设哈尔滨卫星城为目标,编制了改造、发展平房城区建设的规划。针对50—60年代各企业坚持先生产、后生活方针,对生活区建设投资少,形成的以平砖房为主的占地面积大、使用率低的单层住宅区和棚户区,所造成的住房紧张,道路泥泞,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定了以改造旧城区为主,适当发展新开发区,加速住宅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配套的建设方针。根据规划,厂区共同实施,改造了“上海屯”、“小南京”、“红砖房”、“五0七工地”、“一万米”等居民小区,开发了窑地、牧养场、龙滨酒厂等新区。
1981年,在市政府制定《哈尔滨市总体规划》过程中,按全市总体规划目标编制了《平房区总体规划》,同市总体规划一并上报,于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为了落实这个总体规划,1989年5月,根据平房区各项建设的布局及建筑不合理等问题,在市规划土地局领导下,由市规划设计院会同平房区,对人口发展、公共设施建设、住宅、建筑密度(包括高度、容积)、园林绿化、中小学分布、道路交通、工业仓库、给排水工程、供电及电讯工程、供热供气、环境保护等15个项目统一布局,合理调整,补齐短欠,完善分区功能,规划了至200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提出了以改造旧区为主,适当开发新区,向立体、配套方向发展的建设方针。其总体规划目标是:把平房工业区建成为以国防工业为主体,重、轻、农结合,农、工、商相配套的环境优美、城乡一体化的哈尔滨市"卫星城"。至2000年的具体规划有5项:
人口规划到2000年人口发展控制在17万人。
用地规划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本着尽量少占农田、少征地的精神,把改造放在城市建设首位,合理调整、充分利用现有城区空闲地,向高空多层立体建筑发展。至2000年,城区占地控制在17平方公里。
建设规划坚持合理利用,重点改造的方针,逐步改造低层住宅区,加速住宅建设。加速水、电、路、气、通讯等市政设施建设,适当发展商业、服务业、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网点,适应生产、生活的需要。
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城区建设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整体规划中对居民危害较大、污染严重的工厂,如黑龙江铝材厂、铝制品五厂、冶炼厂、铸造厂等,要从居民生活区中逐步迁出。对各工厂污染环境严重的项目要限期治理,对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垃圾、粪便、污物要及时清运,并加速园林绿化步伐,把平房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花园式的卫星城。
城市服务功能设施发展规划在旧有的功能分区内,不准乱插乱建其它无关的建筑,以防互相干扰。严格按功能分区的要求,安排城区服务功能设施。规划在北厂新疆大街、公社大街和南厂火车站前,开发平房地区性的两个较大的商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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