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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二章 房地产
 
 
第二节 解放后房地产
 
   
    解放后,平房地区的土地全部收为国有。经过土改将农村各村屯土地分配给各户农民使用,包括农民建房使用的宅基地,农民建房产权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村房地产从1958年公社化后至1984年,分农民私有房产和社队集体所有房产。1984年后,社队集体所有的房产,已逐步作价将产权转让给农户个人私有,所剩部分做为村民委员会、乡、村办公用房、乡机关职工住房、乡村企业用房,仍为集体所有。解放后的旧平房镇,即原平房侵华日军军事基地废墟地已为国有。在国民经济恢复初,交由东北军工部使用,修复了日军“731"细菌部队和空军"8372"部队遗留下来的建筑,组建了军工21厂。结合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又建筑了一些平砖房。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随着120厂、122厂、101厂的兴建,遗留的原侵华日军各部队的房屋建筑及土地,均交给各大企业所有和使用。随着各大企业的发展,城乡经济的繁荣,平房地区的房屋建设发展很快。按土地占用和房产建筑产权所有,分公产、私产;按建筑维修和使用范围,分为中直企业自管、其他驻区单位自管、区属单位自管和区房产部门所属的建筑。
    一、公有房地产
    120厂(东安公司)厂区和生活区。工厂区位于平房火车站北侧1.5公里处的原日军"8372"空军部队的飞机修理厂的旧址,利用修复的原侵华日军飞机修理厂的20多栋旧厂房。建厂后陆续新建厂房40多栋,构成现在的工厂区。其家属区建在工厂区附近的南部与平房车站中间地带,建筑有排列式住宅楼房100余栋,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在其楼房群周围建筑了平砖房住宅群,计312栋。1980年以后,又在"窑地"(50年代前建的砖厂,后废弃)开发了东安新村,建筑了23栋砖混结构的五层楼房。到1990年东安公司工厂区与生活区共占地面积22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区房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122厂(哈飞公司)的工厂区与生活区。公司飞机场(包括设施及跑道)占地2.5平方公里。生产区除修复利用少量旧建筑外,建厂后先后新建了60多栋新式厂房,增加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全部工业生产区占地总面积127.5万平方米生活区在北部城区,以新疆大街与友协大街相交段为中心,除修复利用日本侵略军遗留下来的"四方楼”及"联三楼"等16栋旧楼房改作家属住宅外,建筑了100余栋庭院式的楼房住宅群,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在其楼房群的南、东侧,建有"老自建"、"新自建"、"三十栋"、"五十栋"(以企业自建房先后时间和建筑栋数起的名称)等联片的平砖房住宅区。最近几年为方便职工、提高职工居住生活水平,在工厂区西侧的"窑地"西段新建五层以上住宅楼20多栋。至1990年哈飞公司的工厂区和生活区共占地640万平方米,拥有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区建筑面积55.5万平方米。
    101厂(东轻厂)的工厂区。建在平房城区的最北部,厂区占地144万平方米,现代化厂房达60多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在工厂区的南部和西部的工人新村生活区建有楼房80多栋,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在工人新村的中心地带建有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的东轻游园和3 000多平方米的东轻儿童游园。1980年以后,东轻厂将原50年代建筑的30多栋3层楼接建为5层楼,改造了"红砖房”(砖木结构低层建筑)、"一万米"(指建筑占地面积)家属区,建起了30栋5—7层的楼房群。1990年东轻厂总占地面积315万平方米。各类房屋建筑面积80.7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区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滨江厂的厂区与职工住宅。建在南部城区的西南隅.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到1990年,生产用房20栋,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生活用房40栋,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除上述四中直工厂的建筑外,还有哈尔滨龙滨酒厂、黑龙江省铝材厂、东方红冶炼厂、平房铸造厂、哈市第五工具厂,以及其它驻区省、市单位,区、街属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房屋,插建在各国营工厂生活区之中,共有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二、私有房地产
    平房区是解放后新兴的工业区。解放前,在平房火车站东侧,有20多间私人建造的土坯草房。
    解放后,随着新兴工业区的建设,城市人口逐步增多。从50年代始,在火车站东、西侧,出现了一些私人建造的土草房住宅。50年代中期,车站周围有私产房百余间,其中出租房34间,住宅每间每月4—7元;营业房每间每月10—16元。50年代后期,各中直企业建成投产、大批招工,城市人口猛增。工厂住宅紧张,私人建房日益增多,相继出现了俗称"上海屯"、"小南京"及拉滨线铁道东和哈飞专用线铁道东、507工地、"窑地"等一些居民自建私有住宅区,多为土坯草房。60、70年代,又在城区空间见缝插针,建造了一些私人住宅,多为平砖房(油纸房盖)。到80年代,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城市人口骤增,经城建部门批准,又有计划地在城区的空间地带,插建了一批砖瓦结构私人住宅,到1990年末统计,全城区有私人住宅2 761户,80 38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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