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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四章 供电
 
 
第三节 供用电管理
 
   
    1948年在平房兴建军工厂后,将韩家店附近平房变电所恢复运行,全部业务由哈尔滨电业局机要监察科直接管理。
    1953年后,从哈尔滨至平房各工厂的高压输电线路建成运行,由市电业局直接负责设施建设、维修、审批用电控制指标与抄表收费等。东安、伟建、东轻3个二次变电系统的配电线路与变压器的新建、维修养护、用电审批、抄表收费等由各工厂负责。
    郊区农村用电,1937—1948年,由北满电业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设平房变电所管理。1948-1958年期间,由哈尔滨电业局平房变电所管电组管理。1958年平房变电所在平房人民公社设一名管电员负责用电管理。1964年平房变电所由韩家店附近迁至工农村畜牧场西新建后,平房变电所在各农村公社设管电员负责用电管理。1978年4月市农电处成立后,负责伟东线的维修和平房区的农村的用电管理。1983年10月,将利新、平新、朝阳的管电所合并到平房管电所,由平房管电所负责红卫、伟东、医大、利农的4条线的巡视、维修、养护和主线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1988年机构变动,营业和线路分设两个班,增加对外办理用电审批业务,逐步形成以平房电管所为中心的农村供用电管理网,供用电管理范围涉及到两县(双城、阿城)、三区(南岗、动力、平房)、七乡(平房、平新、利新、朝阳、黎明、周家、跃进)方圆600平方公里。
    为彻底改变平房地区多年由企业办电管电、社会用电难的局面,实现区域性统一供电,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平房地区的经济发展,经区政府多次申请,1986年市电业局同意在平房区组建平房供电局。1987年9月开始对外营业。1989年平房供电局收买了由平房变电所至平房城区新疆大街的铝二线,新建了从朝阳变电所至平房城区新疆大街的友协线、新疆线。至1990年,平房供电局供用电总量为28 567万度,城区社会户居民用电为456万度,农村用电368万度,方便了除4大企业以外的驻区及区属单位和社会居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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