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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没有专门建筑设计机构。新中国建立前的土木建筑以农村居民住宅为主,均根据住户需要由各类工匠与房主协商样式,一般住房为起脊式。三间房,中间一间为厨房,两侧为住室,前中间开门,两侧为木格窗贴纸。两间式,一间开门作厨房,另一间为住室,多为南北搭土坯坑。建筑设计技术简单,为传统样式和技术。沦陷时期,平房地区成为侵华日军军事基地,已没有传统式农村建筑,房屋建筑均为砖瓦钢筋混凝土结构,多为日本人设计的技术复杂的日本式建筑。
新中国建立后,平房先后建设4个中直企业和市、区属企事业单位。50年代至60年代,各企业的各类建筑,均由外地援建建筑队伍,按工厂生产、生活区建设规划,设计各类建筑样式,技术队伍水平较高。70年代后,驻区大企业均组织自己的建筑队伍.设有专门设计机构和技术队伍。企业建筑,除特殊建筑请省、市设计部门或其它区外设计部门设计,均由企业建筑部门设计。1990年全区有设计权的设计机构3个,有东轻厂设计所、哈飞公司设计科、东安公司设计科。设计部门按建筑投资0.7—1%标准提取工程设计费用。随着设计水平和施工技术不断提高,从平房区的地理条件和建筑需要,由单纯的防雨防寒的土木建筑,发展到根据建筑物的位置、气候条件、环境、土质情况,增加建筑物有效防雨防寒设施及供排水、供热供气、卫生间、冷藏间、晒凉台等复杂设施的建筑施工。在考虑建筑物基础和防震等问题上,选用适宜的各类新型建筑材料施工,尽力完善建筑物的使用、防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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