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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章 城市布局
 
 
第一节 用地选择
 
 
  6300万年前白垩纪,中国东北中部,存在一个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的大淡水湖,哈尔滨
市区江南位于大湖东岸的凸出部,江北则位于湖中。经中、新生代的沉积,大湖演变成为松
辽、松嫩平原,市区江南地方,则成为长白山余脉张广才岭山前平原与古大湖之间的第四纪
冲积、洪积阶地(第三系地层缺失)。由于库叉河(俗称运粮河)、马家沟、何家沟的发育、
切割作用,阶地地形丘陵起伏,大体呈南高北低走势。由于松花江的发育、冲积作用,形成
与阶地地层不整结合的河漫滩,并在河漫滩与阶地接壤处形成陡坎。哈尔滨城区座落于阶地
与松花江河漫滩、阿什河河漫滩之上。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分布市区的5座古城,是以上京会宁府为中心的"上京
路永屯驻军"城寨体系的一部分。各城间距20-25公里,其中"松山"、"四方台"2城选址于松
花江南岸,"莫力街"城选址于阿什河西岸,距河口14公里,距上京城26公里,均踞守水路要
冲,"万宝"、"平乐"2城,则扼守陆路要道,上京路担负"岁贡秦王鱼"、"贡猪二万"的贡赋。
5城选址反映了宋金时期拱卫上京猛安谋克防区划分,城址选择也反映了金朝农、牧、渔业
生产的需要。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清初,八旗驻防,人口迁徒入关,土地荒芜。雍正
元年(1723年),在江南,金上京故城西北(哈尔滨市区)设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牧
厂,西起库叉河下游,东至阿什河下游,中间有朝阳沟、兴隆沟、何家沟、马家沟,水草丰
盛。雍正四年(1726年),金上京故城置阿勒楚喀协领衙门,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升
为副都统衙门。此前后,为屯垦实边,以阿勒楚喀城(阿城市城区)为中心,城西南的西沟
屯田500户,东北的海沟(料甸乡南)、洼浑(料甸乡北)各屯田500户。城西北,沿阿什河
西岸陆续兴建莫力街(马厂)、大嗄哈(猪厂)、小嗄哈、猞猁屯(舍利屯),各居民点均
沿河流呈不规则分布。哈尔滨沿江地方增设"网场"、"鱼圈"、捕渔"贡鲜"。
    在江北,呼兰屯田后,乾隆元年(1736年),设呼兰城守尉与水师营(市区前进乡双口
面),置运船向齐齐哈尔、墨尔根(嫩江市)、黑龙江(黑河市)等城运粮。
  嘉庆十七年(1812年),清廷"京旗生齿日繁、生活拮据,拟于吉林境内择地移垦"。嘉
庆十九年(1814年),吉林将军奏请"予筹试垦,莫若先期屯田",翌年1月,提出拉林东南
夹信沟地方试垦计划。"5月勘查发现夹信沟地势低洼,不宜耕种,复往拉林西北双城堡一带
(双城市),查有东西130余里、南北70余里闲荒(撂荒地),平坦肥沃,适宜开垦",奏准
后率工司现场规划。计划先建左、中、右3屯(西官所、双城堡、东官所),调盛京、吉林
旗丁先行土地复垦,道光三年(1823年)起,每年移驻京旗闲散200户,15年共移京旗3000
户。规划在左、中、右3屯两翼各按"八旗方位"分设8个旗营,左翼为厢黄、正白、厢白、正
蓝,右翼为正黄、正红、厢红、厢蓝。每营设5屯,头屯居中,四角自西北起逆时针方向分
列二、三、四、五屯。全部40旗营120旗屯,均选址于阶地上,平面布局对称严谨。哈尔滨
市区13座旗屯属东官所右翼正黄、正红、厢红3旗营。各屯间距为1. 5-1. 8公里,反映了当
时农业生产与旗地划分状况。
  咸丰十年(1860年),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弛禁"、"放垦",同治元年(1862年)实
行"旗民分治"后,地区农业迅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商品流通活跃。哈尔滨地方逐渐成为
吉、黑将军辖区间松花江上的重要渡口和通往蒙旗封地的码头,陆续兴建了以旅店、烧锅为
主体的非农业居民点,其中宋家店、孙家店、傅家店均选址于通往渡口的要道上。田家烧锅、
元聚烧锅选址在阶地上,其中田家烧锅距渡口较远,水质差,"匪患"后废业,光绪二十四年
(1898年),将32间厂房售于中东铁路工程局先遣队。元聚烧锅选址于何家沟畔,并将草料
厂设于渡口附近(今兆麟公园址),地下水丰富、水质好,生意兴隆,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被沙俄军队攻占,破坏。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哈尔滨具备经松花江与第二松花江、嫩江、乌苏里
江、黑龙江通航并出海的水运条件,被选为中东铁路与南部支线的交汇点、枢纽,建设时期
成为工程指挥中心和器材、物资集散中心。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6月,经踏勘,为避开马家沟、阿什河口洪泛区,将松花江桥
位西移,线路经南岸河漫滩最窄处,再沿阶地边缘向西后转向南,在西嗄哈(动力区旭升街
)设"哈尔滨站"(香坊站,1903年改称"旧哈尔滨站"),在站北设"哈尔滨街"(西香坊,19
03年改称"旧哈尔滨街"),作为工程局与护路队驻地。由于大宗铁路器材需经松花江水运,
在今道里沿江的深水岸区设铁路器材码头、木材加工厂、临时总工厂。在江北"背江子"(北
支流)设桥梁组装厂(造船厂址)。
  7月,中俄《续订中东铁路支线合同》,决定南部支线与中东铁路接轨于哈尔滨,沿阶
地边缘设铁路总站(时称松花江站,1903年改称哈尔滨站)。同年,将散居于码头区的中国
商民集中于元聚烧锅草料厂西邻建房,称"中国街"(道里头道街至六道街段)。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6月,铁路工程局总工程师令,俄国人享有"在中东铁路附属地
内居住权",选址于铁路总站以南,西大桥至红军街地区营建以铁路管理局为主体的"松花江
新城"(1903年改称哈尔滨新城),并编制《新城规划图》,哈尔滨铁路附属地形成"码头"、
"哈尔滨街"、"新城"3镇的分散格局。10月,选址在连接3镇干道中心(红军街、大直街交叉
口)动工兴建尼古拉中央教堂,并计划在旁边修建莫斯科商场(博物馆址),形成3镇中心。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5月,沙皇俄国政府将中东铁路护路队由250人扩编为7000人,
6月又决定扩编为1. 1万人,7月又以镇压义和团为由调阿穆尔军区、西伯利亚军区等军队分
6路入侵中国东北。翌年6月,将护路队改编为"外阿穆尔军区",选址在"哈尔滨街"扩建营区,
在南岗护军街一带设司令部,9月,首批"外阿穆尔铁道兵旅团"8520余官兵进占哈尔滨。光
绪二十九年(1903年)发布的《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因进口100台美制机车仍需经松花
江水运在哈组装,选址在铁路材料厂南邻动工兴建铁路总工厂,之后又选址在文政街(中医
学院一带)修建"病院街",设军医院。
  同期,傅家店、田家烧锅地区人口增加、用地扩大,成为城镇型居民点。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月,清朝廷批准哈尔滨开埠通商,
吉林、黑龙江、铁路附属地3方分别筹划开埠事宜。同年4月19日,吉林将军奏请备案,拟"
在哈尔滨等地自开商埠分设公司",次日清廷决定东三省改制,撤将军设巡抚而搁置。宣统
元年(1909年)4月,东三省总督奏请拟将双城府沿江之地划归滨江厅,欲向西部开发商埠,
改滨江厅江防同知为双城府滨江厅分防同知。翌年,在傅家甸成立滨江自治筹办所,1911年
傅家甸码头落成,9月将双城府东北的61村划归滨江厅(库叉河至何家沟间沿江地区)。191
3年成立滨江县后,确定以傅家甸为基础向东发展商埠区,并制订包括整顿傅家甸、开发四
家子和填筑江滩地扩大商埠区的规划。按规划,1916年清丈傅家甸"街基",同年4月,集股
成立滨江殖滨公司,将四家子地方"出放",9月更名为"新市场"(新城区),填筑江滩地、
筑新码头。1918年10月,吉林省长公署决定进一步扩大商埠区,将圈河、太平桥一带划归滨
江县,拟辟为新商埠,因"经费无着、地主反对",翌年10月,改定"缓办"。1921年2月,滨
江县再次以傅家甸为中心编制商埠城市规划。12月再设商埠局,拟将太平桥、三棵树一带辟
为商埠区。此时铁路附属地主权收回,吸引了中国工商业者纷纷前往经商办厂,滨江商埠招
商缓慢。1929年5月,成立滨江市时,虽然将傅家甸、江滩地、四家子、圈河、太平桥一并
划入滨江市,《滨江市政改建计划》制订中,拟缩小市区,未含圈河、太平桥。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将铁路附属地居民
集中的码头区(工部街至一面街)、新城区(西大桥至铁岭街)共7.83平方公里地方划定为
"哈尔滨自治市"市区,翌年11月公布实行,对各国开放。1914年中东铁路公司代办、俄国驻
哈领事与英国驻哈领事签订《将中东铁路界内自治及纳税章程推行于界内英国人的协定》,
之后又有荷兰、比利时、法国、西班牙、丹麦、日本等国领事陆续加入协定,吸收俄国以外
的外国人代表加入公议会。随着商埠的发展,1916年铁路局将八站地区(滨洲线至景阳街、
承德街)扩为商埠区,并以拍卖方式出租地段。1918年又用拍卖方式出租秦家岗(新城及以
东地区)、马家沟、香坊等地地段。铁路附属地基本实现商埠化。
  1920年,北京民国政府决定收回中东铁路附属地主权。同年9月23日,宣布停止沙俄残
余驻华公使、领事待遇。10月,决定将附属地改称东省特别区。11月,北京民国政府免去沙
俄残余中东铁路会办、铁路局长职务。1921年2月,民国大总统令,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
理局,统管原铁路附属地行政。1923年,成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同年7月1日,东省
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接管区内建筑审批权。28日,长官公署发布告,撤销铁路局地亩处,设立
东省特别区地亩管理局(翌年9月正式办公)。同期,市政管理局编制《东省特别区哈尔滨
规划全图》,选址在马家沟至香坊间建市中心区,作为商埠发展新区。12月,解除沙俄残余
军队的武装,实现了铁路附属地主权回归。同年,将顾乡屯(何家沟至康安路地区)出放地
段,辟为商埠新区,工业建设选址多在铁路站线附近的八站、香坊、顾乡屯,而沙曼屯的铁
路员工住宅和安置白俄"难民"修建的"纳哈罗夫卡村"、"沃斯特罗乌莫夫村"、马家沟等,则
选址在距铁路线较远的"郊区"。1926年,考虑开发西马家沟和建市中心地区的需要,动工修
建马家沟发电厂和有轨电车厂(哈尔滨发电厂址)。
  呼兰府自开商埠后,1914年,东三省呼兰糖厂(哈尔滨糖厂址)已竣工投产。1920年1
月,黑龙江省正式设马船口市政局(2月改称松北市政局)。继续以马船口沿江地段为商埠
区。其中工业选址均在糖厂以东,商社、住宅则在船口西段。1922年2月,按商埠规划修建
码头、道路,并将桥梁组装厂改建为修船厂。1923年,由松北站(石当站)引出专用线通车。
1925年9月,呼海铁路公司在松浦设铁路工程局,裁撤松北市政局,选址在马船口以北44
公里处修建呼海铁路总站(松浦站),建设呼海铁路管理中心松浦镇。松浦、松北2镇相距
较远,主要为铁路与商埠发展留有余地。1928年12月,呼海铁路全线通车。1929年2月,复
设松浦市政局,市区辖松浦、松北2镇。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及附图。规划以顾乡屯火车站为中心(哈尔
滨站康庄桥至乡政街段),以约9公里为半径划一圆,所圈地区为"母市"(规划城区)。其
范围北起太阳岛青年之家、南至学府路电缆厂一分厂,西至道里新发镇建国村和南岗王岗镇,
东至三棵树火车站。以车辆厂专用线、滨绥线为界,东侧为旧城区,新区向西发展。再以25
公里为半径划一圆,所圈地区为"都市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其范围北距呼兰镇约2公里,
南至库叉河上游友谊水库,西至库叉河口,东至香坊向阳乡张家油坊,包括江北松浦镇与松
北镇。1932年大水灾后,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对军用地、移民地均不向江北发展,并逐步拆除
松浦站及铁路线路。
  为安排军事占领、资源掠夺和移民用地设施,拉滨铁路用地,经平房车站北上至孙家站
后向东,在大房身建立交桥跨越中东路,再沿"母市"边缘向北建东门站、三棵树站,由三棵
树站分叉,向北建松花江大桥在松浦站东侧与呼海铁路接轨,向西经太平桥站至中东路滨江
货场北侧建终端站滨江站,成为换货站。在三棵树站建机务段、车辆厂(哈一机厂址),并
在三棵树、东门站间建编组场(1937年6月统一轨距后,实行中东路与拉滨铁路接轨)。193
2年11月,松花江大桥(滨北铁路桥)动工修建(翌年12月铁路桥竣工)。1933年4月,动工
修建拉滨、中东铁路立交桥,6月竣工,7月,将滨江县划归北满特别区管辖。
  为实施军事占领,日本关东军沿"母市"边界内侧自东北向西南将今船舶工程学院一带划
为关东军第四军管区司令部用地,将马家沟飞机场及以北地区划为飞行队用地,在东香坊设
军用仓库区,在孙家站北设炮兵军械厂,在王岗镇北设伪军飞行队和汽车兵队;在"母市"边
界外侧新香坊站以南设大型炮兵军火库。在"都市计画区域"平房火车站以北设飞行队、飞机
修理厂和细菌武器工厂("七三一"部队),并将新香坊、孙家站、平房等地划为"军事特别
区"。按照规划,1932年6月扩建马家沟飞机场,1938年6月在平房建细菌武器工厂和飞机场。
  为建立"经营北满的日本人势力的根据地",1933年11月,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在"都市计
画"区域划定1万町(约1087平方公里)分为3个"地区"为日本移民用地。第一地区为阿什河
至蜚克图河之间沿江地区,其中新仁堤至姜家大泡子一带划为"第一移民适地"。第二地区为
环绕旧城区东、南一带,东起阿什河、西至富山屯、杨马架子,其中三棵树站、张家店、纪
家店、大嗄哈一线至阿什河西岸间地区划为"第一移民适地"。第三地区为东起何家沟,西至
长岭湖,南至金山堡地区。按照规划,1936年第五次移民团先遣队抵哈后,由天理教民组成
的开拓团进占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1944年开挖新仁灌渠。
  市属城市用地。1933年12月,伪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后,将城市开发
区局限于新正阳河地区(简称新阳区,康安路至共乐街间地区)。1934年8月,设土地收买
事务所,低价征购民有土地,转为"市有地",再出放地段,以收取的租金为资金,陆续修筑
道路、给水排水工程(1942年始改建排水工程)。1938年,选址在新城大街(尚志大街)至
水道街(兆麟街)地方进行土地再开发,拆迁后出放地段。1943年,开始填筑"轻工业"地带
(道里区前进路以北地方),此时城市经济崩溃,工程停顿。1944年,选址在道外区"北市
场"修建公娼"靖香里"。
  《改良、发展区规划》时期 1948年,东北军区军工部选址在平房火车站以北原日军飞
行队、修理厂址建北满分部直属三厂,由平房火车站引出专用线。1949年末,全国进入经济
恢复时期。1950-1952年,有30余个中小工厂、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相应的市政公用事
业工程建设,市建设局在尚无城市规划机构的条件下,配合建设工程的选址,进行了旧城区
"改良"、"新区"发展"的分区规划。
  1950年下半年,由辽宁分迁到哈的16个工厂,厂址多在靠近铁路站线的原日伪军用地、
厂地和已征土地。其中由三棵树站引铁路专用线的有二八厂、五三厂,由香坊站引专用线的
有二九厂、机械十四厂(轴承厂)、电工四厂(电机厂),由滨江站引专用线的二六厂、机
械十厂(第一工具厂),电工七厂(电缆厂)则利用滨江站货场。
  经国家批准,东北人民政府和松江省政府在哈建设的工厂中,亚麻纺织厂选址于已征商
业住宅区用地,由香坊站引专用线。东北林务机械厂(森工机械厂)选址于原日伪军用地,
由香坊站引专用线。和平糖厂,选址于郊区阿什河畔,由新香坊站引专用线。三○六厂、三
○二厂,厂址利用原铁路护路队司令部营房。此外,东北农学院(中医学院址)、兽医研究
所均选址在日伪军用地和已征土地上。
  市属公营、公私合营工厂中,日用小五金、建筑小五金、电器、皮具、农具、搪瓷、涂
料、窑业、乐器、铅带、金笔等厂,均在原厂基础上改建、扩建。
  马家沟飞机场被修复使用,并依托飞机场,设立第一航空学校。
  由于没有总体规划的指导,厂址选择中出现了"各自为政、布局不够合理、占地较多"等
问题。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在大规
模经济建设的5年中,有13项国家重点基础工业项目和29项全国限额以上工业项目选址建于
哈尔滨,有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行政办公建筑的建设及与建设相配套的住宅、市政公
用工程建设。
  工业项目的用地选择。贯彻"勤俭建国方针"和"快好省的原则",重点工业项目中的轴承
厂、电机厂、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等在原有工厂厂区改建、扩建,利于充分利用原有厂
房、用地、铁路专用线和技术力量。新风加工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按生产协作关系安排
在平房区,邻近东安、伟建厂选址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电刷厂(电碳厂)及限额以上
的绝缘材料厂分别与电机厂相邻或就近选址建厂,形成香坊工业区(后称西部为动力工业区
)和平房近郊工业区。各工业区修建了道路、排水系统和送变电设施,并规划在香坊工业区
修建哈尔滨热电厂。
  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规划以中山路为"纵轴线"、以文昌街为"横轴线",向外辐射式发
展,计划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建设新城区,形成省、市中心区。1955年,市城市建设委员会
与驻飞机场二五三一部队签订了协议。飞机场迁出前,在中山路、文昌街安排省人民政府、
省公安厅、省科委等行政办公建筑和市工人文化宫、省图书馆等文化建筑,在和兴路、清滨
路(后称南段学府路)安排师范专科学校(哈师大)、艺术学校、公安干校、外语专科学校
(黑龙江大学址)、机械制造学校、水利学校、医科大学和土木建筑研究所建设,形成"文
教区",并规划修建三棵树--东门站间大型铁路编组站,将道里、道外沿江码头移至下游地
区建大型码头,改善城市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和城市环境。对地方工业发展、工厂易地扩建预
留哈西机械工业区和三棵树化工区。鉴于江北地处洪水淹没区,无防洪保障设施,无电力供
应、铁路运输、市政公用设施基础,与江南无道路交通联系和经济力所不及的实际,规划只
在平民船坞至极乐村(青年之家)修建围堤,堤内建休养区(后称疗养区)与"太阳岛公园"。
  1956年,国家建委在《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同意马家沟机场可规
划为生活居住区"。
  "二五"计划前三年(1958-1960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市"二五"计划提出"建成以
钢铁和电力为基础,以机械制造和动力设备、精密工具仪器、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和高级轻
工产品为重点的综合性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按照"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
计划的继续与具体化"的原则,修改完成《城市总体规划》。
  工业项目的用地选择。列入1958年市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机械、化工工业项目达33个,19
59年又列入生产能力为30万吨钢铁和配套加工的联合企业(简称"小钢联"),扩大了三棵树
化工区规模,安排松江化工厂(化工总厂,磷酸钙、硫酸项目)、氯丁橡胶厂(化工二厂的
烧碱、氯丁橡胶项目)、硬化油厂(机器油厂)、德源化工厂(化工四厂,醋酸乙酯项目)、
农药厂(化工六厂)、油漆颜料厂(油漆、立德粉项目)、电石厂、醋酸纤维厂、二硫化碳
厂、药用玻璃厂、化工机械厂等建厂。由于工厂设计的规模过大,化工区用地不足,将化学
纤维厂安排在东直路韩家洼子,化工搪瓷厂安排在香坊木材加工厂旁建厂(自行车厂址)。
扩大了哈西机械工业区规模,安排机联机械厂、第一机床厂、煤气厂、龙江橡胶厂建厂,还
计划兴建中型电机、汽轮机、锅炉厂等。
  在新香坊火车站南,新辟新香坊钢铁工业区,安排"小钢联"建厂(纺织印染厂址)。在
"南直路工业区"安排祥泰内燃机厂、先锋工具厂(第三工具厂)、聚乙烯厂(玻璃钢厂址)、
玻璃纤维厂(第三毛纺厂址)建厂。在"阎家岗工业区",安排前卫无线电厂、电线厂(电缆
厂一分厂)建厂。
  将王岗镇辟为近郊工业居民点,安排建农业机械厂、农业机械学校。将东风镇辟为近郊
工业居民点,建砖厂。将成高子镇辟为近郊工业居民点,安排建绢纺厂。
  1958年,三棵树大型铁路编组站动工兴建,1959年,市人民政府成立新飞机场修建办公
室。
  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红军街、中山路及附近地区修建有少年宫、北方大厦、花园、
"综合俱乐部"(省展览馆址)、宽银幕电影院(今哈尔滨电影院)、市邮政局等。在学府路
一带修建有黑龙江大学、体育城(科技大学址)。拆迁改造道外二十道街跨铁路立交桥和香
坊人民公社红旗大街(原名通乡街)。
  1960年4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提出"对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加以必要
的压缩和调整,在大城市周围要建立卫星城镇"。10月,成立市工业布局领导小组,向周边
县镇分迁63个工厂。
  由于"大跃进"中计划项目过多,资金材料不足,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
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部分工程"下马",部分工程缓建。
  后两年经济调整(1961-1962年),逐步按"农、轻、重"的次序,以"吃、穿、用"为主
续建部分项目。哈西工业区兴建拖拉机配件厂,化工区续建了化工总厂、化工四厂、油漆厂,
成高子续建了绢纺厂。
  三年经济继续调整时期(1963-1965年),又兴建了钢材、水泵、塑料、自行车等厂。
自行车厂利用工业搪瓷厂"下马"工程易地扩建,其他项目在原厂址扩建。
  "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城市规划被废弛。1969年9月,开
始"战备",于松花江地区11个县山区、半山区选址分迁工厂、动力、仓库、医院、商店共26
1项。1970年"钢铁会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炼钢厂建在道里沿江上游地方,居城市上风向。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年)。1972年6月,筹组
市革委城市规划处,以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安排各项工程建设选址,逐步扭转"文
化大革命"造成的"私建滥建、滥挖乱占"等无政府状态。
  对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城市总体规划继续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
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建设新城区,使城区布局紧凑、合理。
民航将迁至太平庄新机场,马家沟机场小型修理厂近期迁出;
  置换城区内"插花农田",保证各工业区的生活配套建设需要,并在近、中郊建立新的蔬
菜生产基地;
  迁出城区铁路编组站,新建五家子大型编组站,保证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和城市
环境的改善;
  逐步改造城区危房棚户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近期改造道里新阳地区、道外大水晶街、
南岗木兰街一带等16片重点地区,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等措施;"为防止城
区蔓延膨胀,调整和改造旧城区,将城区周边的王岗、成高子、东风、松浦4个乡镇作为城
区企业、事业单位易地扩建的场所",与平房区一样逐步发展成为生产、生活设施协调发展、
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近郊工业居民点,将阿城、呼兰县镇列为"卫星城";
  基于松花江公路大桥和呼兰哈尔滨第三电厂将兴建,农田大堤防洪标准提高,江北的发
展,先订在松浦,后改为前进,改变了无电力、无防洪保障、与江南无道路联系的状况,其
发展已初具条件。
  同年,因马家沟飞机场不能起降大型客机,选址在双城县太平公社兴建大型民航机场,
市公路客运站由东直路易地在三棵树火车站广场扩建。
  1973年8月,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市规划处《关于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意见》的汇报后,作
出决定"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城区不再新建工厂;铁路编组站应建在五家子"。
  同年,哈尔滨(大)炼油厂、市公共汽车公司第三保养厂均选址在三棵树化工区建厂,
大豆浸出油厂选址在孙家站以南建厂,"七三八一"工程选址在大直街动工兴建,还有原址建
设的热电厂三期扩建、哈尔滨火车站续建与哈尔滨站前服务楼、第二电炉厂、空调机厂五○
一车间等。
  1974年,有京--哈微波通讯终端站和哈尔滨日报社选址建设及拖拉机配件厂扩建。
  1975年,纺织印染厂选址在新香坊(原"小钢联"址)建厂,水产公司冷库选址在电缆一
分厂南邻建库,建设兵团医院选址在王岗建院,还有哈西一次变电所和康庄桥工程扩建。
  "五五"计划时期(1976-1980年)。1977年,国家建委邀请总参、空司协商后,市规划
处与航校、沈阳空司协商,省人民政府与沈阳空司协商,并经国家建委、总参联合工作组调
查,1980年1月29日,国务院作出《关于空军哈尔滨马家沟飞机厂搬迁问题的批复》,"同意
马家沟飞机修理厂搬迁到空军拉林机场","将马家沟机场地区土地交给哈尔滨市,按照城市
规划统一使用","在1981年上半年完成搬迁任务"。由于搬迁采用换建方式,直至1989年4月
才正式移交机场用地。
  总体规划实施。1978年,道里区"三十六棚"(一期工程)、道外区"十八拐"改造,成为
棚户区成街成坊改造的开端。1979年,为了扭转大量住宅分散建设,成立市住宅建设指挥部
和统一建设办公室,1980年合并。同年,王兆新村规划与建设,成为占用城区"插花农田",
按小区规划开发建设住宅新区的开端。
  "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铁路枢纽改建扩建,国家建委已批准在五家子(王
岗-望哈间)建编组站方案,而铁路部门要求改在城区哈达屯建编组站。哈达屯建编组站,
将加剧铁路对城市的分割、包围和污染,市政府、市人大几经协商论证未决。1984年8月,
迫于铁路运输紧张,省政府致函国家计委、铁道部同意在哈达屯建编组站方案,并由铁道部
投资在学府路、哈平路、进乡街、红旗大街、公滨路等处建铁路与道路立交桥,以减轻铁路
对城市包围、分割的影响。
  总体规划实施。1981年起,市政府将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分别列入每年《抓好人民生活若
干工作》中。当年有通达(3孔)桥改建、学府路扩建和打通和平路--宣化街、打通北京街
等工程。1982年,有长途通讯枢纽扩建、松花江公路大桥兴建、马家沟河整治(一期工程)、
自来水一和三水厂扩建、哈西居住小区及北方剧场建设等项工程。1983年,有太平区新建航
运码头、哈东一次变电所、化工区联片供热、市内电话九分局、友谊路-尚志大街口改建及
电缆厂-分厂建设。1984年,有市儿少活动中心、和平路铁路立交桥、三棵树一机路人行天
桥、公滨路扩建(一期工程)及北秀宾馆、天鹅饭店、市妇产医院、哈工大管理学院等建设
工程。1985年,有哈尔滨钢厂搬迁、西大桥改建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建设工程。
  "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1986年5月,铁道部复函,同意按城市总体规划投资
扩建哈尔滨站、三棵树站站舍,修建学府路、哈平路、红旗大街、进乡街及王岗铁路与道路
立交桥。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式批准哈尔滨市城市
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
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变分散建设的局面,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体制"的方
向。市政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急需的主要工程列为市年度
重点工程,分期、分批实施。
  1986年,实施"25414工程",有进乡街、红旗大街"2座"铁路立交桥配套工程;打通埃德
蒙顿路、先锋路、扩建友谊路、共乐街、河图街"5"条城市干道;修建河图街、大直街(秋
林公司处)、大庆路(锅炉厂处)、和兴路(东北林学院处)"4"座人行过街地道、桥;改
建省政府门前"1"处广场;扩建承德街、友谊路、滨江街、河图街"4"处停车场。
  1987年,实施"12468工程",有综合治理沿江"1"条线;扩建二、四"2"个水厂;扩建宣
化街、红旗大街、进乡街、大庆路"4"条城市干道;新建先锋路铁路立交桥、扩建宣化街、
跃进街跨河桥、修建红旗大街(轴承厂处)、大直街(建筑工程学院处)、一曼街(烈士馆
处)共"6"座桥涵;建设新地、新乐、新发、新阳、清明、先锋路居住小区及改造道外5条街、
道里2条街共"8"片危房棚户区。
  1988年,实施"32891工程",扩建二、三、四"3"处水厂;打通、改造外环北路和续建"
沿江一条线""2"项工程;完善埃德蒙顿路、新地、新乐、新发、清明、牛房屯6个居住小区
和改造道外、香坊小北屯共"8"处危房棚户区;修建学府路、哈双南线、哈双联线、长寿路、
安通街、电碳路道路铁路立交桥、阿城立交桥和大庆路(电机厂处)共"9"座人行过街地道
桥;哈尔滨发电厂南岗区"1"片供热工程。并在外环北路改造中,首次实行大面积易地搬迁
(迁至先锋路华山、花园居住小区)。
  1989年,实施"37143工程",续建三水厂、扩建二水厂、新建平房区供水加压站"3"项供
水工程;续建埃德蒙顿路、外环北路、小北屯、牛房屯、新地、新乐、新发"7"个居住小区;
建设哈依煤气厂和长输管线"1"项供气工程;新建公滨路铁路立交桥、龙江闸口桥、安阳桥、
扩建信义桥共"4"座桥梁;扩建工滨路东段、京哈公路支线、幸福路"3"项工程。
  1990年,实施"31153工程",续建二、三水厂和平房区供水加压站"3"项供水工程;哈依
煤气土建与设备安装"1"项供气工程;南岗区供热管网"1"片供热工程;改造荟芳里(一期)
和续建新发、新乐、埃德蒙顿路小区以及新建嵩山节能小区共"5"个居住小区;扩建化工路、
哈城路、友谊路(西段)"3"条道路。
  上述工程的选址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蓝图"。经过重点工程建设,城市总体规划基础框
架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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