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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章 城市布局
 
 
第三节 郊区规划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以今阿城市白城乡为京师,今哈尔滨市区为京畿北翼。
天眷元年(1138年),"以京师为上京"后,在市区陆续营建的5座古城,属上京城郊区的卫
城。5城又各有城郊,由近及远分布有演武场、墓地、农田、牧场,临江河之城还有渔场。
各城间有道路相通,组成以上京城为中心的军、政、生产合一、分布均衡的京畿城寨体系。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清初,旗人举家迁徒入关,实行"封禁",今市区土
地"闲荒"。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反击沙俄入侵战争后,在江南沿江地方始设以德克秦(
南岗一曼街一带)为中心的"上三旗"牧场。雍正三年(1725年),设拉林协领衙门,翌年,
设阿勒楚喀协领衙门,市区江南分属拉林、阿城协领防区。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阿勒
楚喀副都统统辖拉林、阿城协领,沿江又添设"网场"、"鱼圈",规划沿阿什河西岸修建猞猁
屯、小嗄哈、大嗄哈、莫力街等居民点,东岸(料甸乡)屯田,市区江南一带成为阿勒楚喀
城北郊,为吉林将军辖区重要的军马生产、渔业、畜牧业基地。
  在江北。随着屯田的发展,乾隆元年(1736年)添设呼兰城守卫。在城内建粮仓,在前
进乡双口面设水师营,置渡船由呼兰向墨尔根、齐齐哈尔、黑龙江(黑河)等城运粮。
  嘉庆十九年(1814年),吉林将军规划在拉林城防区西北部以双城堡为中心,以安置"
京旗闲散"为目的,城乡结合,对称分布军、政、生产合一的城乡居民点体系,并设协领衙
门。随着土地的复垦、居民点的建设,市区江南成为吉林将军辖区阿城、拉林、双城堡3城、
黑龙江将军辖区呼兰城,4城的郊区交界地带。
  咸丰十年(1860年)"弛禁放垦",同治元年(1886年)"旗民分治"后,随着粮、油、酒
等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以戍边和自给自足生产为目的建立的阿城、拉林、双城堡、呼4
城中心,开始向哈尔滨转移。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铁路工程局编制施工总
平面图无郊区。翌年,编制《松花江新城规划》、《码头区整顿规划》限于已征沿江12平方
公里范围,也无郊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铁路附属地扩占、1902年勘界调减后"制订
《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始有郊区。其中一部分为预留地,大部分仍为农田,并标注了已有
的永发屯、正阳河、砖厂、王兆屯、西嗄哈、马家沟、拉林屯等村落。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吉林铁路交涉总局在被强圈的铁路附属地中收回傅家店后,
只在西部出放了部分"街基",供商民建房,东部仍为农田。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宣统三年(1911年)9月,双城府东北61村、土地4万余垧划归
滨江厅后,厅属辖区分为铁路附属地以东傅家甸(城区)和以西农田区(郊区)2部分。191
3年改设滨江县后,商埠区继续向东部江滩地、东四家子扩展。1919年,计划将商埠区扩至
圈河、太平桥。1921年,再扩至三棵树等地。1921年5月成立滨江市后,市与滨江县脱离,
市区只含商埠区的傅家甸、江滩地、四家子,而圈河、太平桥则成为"三不管"地区,其它广
大农田区归属滨江县。在滨江厅、县、市规划中,均无郊区规划。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将码头、新城共
7. 82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商埠区,并调整布局,缩小了规划城区预留用地。在扩大的郊区中,
规划在今民安街一带设货场,文化公园址设新墓地,马家沟飞机场处设赛马场。1923年,东
省特别区编制的《东省特别区哈尔滨规划全图》,则将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
合为一体,并将郊区全部划为规划城区发展用地。唯江北今太阳岛公园、上坞及造船厂一带
留作郊区。
  1911年,马船口自开商埠时并未划定郊区。1925年,呼海铁路工程局设松浦市政工程处
后,开始规划修建以铁路管理局、总机厂为主体的松浦镇,与已形成的松北镇及周边地区作
为郊区。郊区除铁路线路占地外,主要是农田。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后,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规定将"母市"之外1650平方公里地带作为
郊区。在"哈尔滨特异性"中提出"鉴于地理上(哈尔滨)的特殊性,应成为推行帝国(日本
)政策的基地"。"鉴于上天的恩惠,(哈尔滨)是北满唯一的水乡都市,应注意建成娱乐慰
安地"。在"军事设施"、"地方计画"中又提出"要将特务部(日本关东军)所提要求,作为优
先考虑的条件","应考虑将阿城、双城堡、呼兰等都邑纳入地方计画圈"。
  1933年7月,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关于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基础要领》,在"方针"中提出"
要研究制订一个包括综合措施的大都市计画。要在日本势力控制下建立与现有城市相衔接的
新都市,成为一般治安与都市防卫设施完备的大都市"。在"都市计画区域及周围地方计画"
中提出"通过引导,发展小都市,并考虑在本区城内选定适当地区作为日本移民地,以维持
和确保日本势力"。12月27日,划定1087平方公里地区为日本移民地,占郊区总面积的65.9%。
    同年,伪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在"都邑计画区域"中提出"在市街区
域(城区)外围设环状绿化地域,面积123.4平方公里,公园、风致地(风景区)面积146.3
平方公里","待将来必要时建立各具特色的卫星都市"。在"公园、运动场及墓地"中提出在"
市街计划区外围建6所新墓地,面积共12平方公里"。1936年,发表《哈尔滨都邑计画图》,
规划在郊区自东向西,设荒山、莫力街、平房店南、正红旗西4处郊区大公园。王岗至四方
台间,设大片绿化区。
  1938年,伪市公署在《都市建设计画案》中列入在王岗至四方台间建立一处面积达40余
平方公里的"大农公园"计划,包括农事试验场、国立绵羊改良所、林务署苗圃、特别采种园、
省立畜产场、国立水稻试验地和水田、满洲制糖会社农场、牧场等农业生产地域及公园、墓
地、运动公园、别墅区、结核病疗养院、森林地、商业地、农科大学、学校、水陆飞机场、
"欢乐地"等,预算1千万元伪币。1939年始,征购民有土地。
  实则在实施郊区规划中不断改变。1934年,划定东郊19425平方公里为日本移民地,
作为天理教移民"开拓团"占地(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一带)。1938年继孙家站一带、新香坊
站一带被划为军用地后,又将平房火车站以北6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军事特别区"。卫星城,
实际形成的有以炮兵军火库为主的新香坊,以关东军陆军兵营为主的吕家油坊,以伪军汽车
兵队、飞行队为主的王岗及由细菌武器工厂和日军飞行队组成的平房。环城绿化带和风景林,
实际并未动工。"大农公园",直至1945年只在王岗建一处小农场,并未成功。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5月始,测量被日本开拓团强占的三棵树、冯家洼子、王兆屯、
袁家屯、北庙屯等处郊区土地,着手分给无地农民。7月,郊区开始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1
0月,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郊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
制度。1948年1月,顾乡区沿江萧家、万家、薛家3行政村开始修筑低洼地带排水渠(6月竣
工)。4月,松哈天理地区(太平区民主乡)灌溉工程动工。
  1949年始,市建设局配合工业、文教等项建设编制《改良与发展区规划》,其中郊区主
要有:1948-1952年东北军工部直属三厂(后称一二○厂)、一二一厂为主的平房区,1950
年下半年"南厂北迁"的二八厂、五三厂为主的三棵树地区,1952年和平糖厂为主的成高子地
区。规划、修建给水、排水、供电、铁路专用线及与城区连结的道路工程。
  1951年3月,松江省林政处将哈尔滨市林政管理工作移交市建设局,在都市计划科设园
林股。1952年7月,开始修筑张家亮子至新开口松浦区农田大堤,全长9200米。此时,《改
良与发展区规划》不含郊区的林、田、路、村等项规划内容。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1953年,着手编制《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
体)规划》的郊区规划。此时郊区村屯的形成与发展尚无长远计划,布局不够合理,村屯卫
生条件差有待改善。农业生产落后,城市所需的蔬菜等副食品依靠外地供应,有待提高郊区
农副业生产水平。郊区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大,除保留城区发展用地外,对自然条件适宜的地
点,应辟为城市文化休息场所。
  规划提出,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随着农业合作化的深入、农业生产的发展,将原有规
模较大、交通方便的村屯建设成为中心居民点,其规模500-1000户,占有耕地1000-2500公
顷。中心居民点分为中心区,建有办公室、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邮电所、供销社与商店、
俱乐部与图书馆、医疗室、浴池等公共设施。生产区,安排建设农机库、修理厂、粮库、加
工厂、菜库、饲料库及牲畜饲养场等。居住区,安排社员住宅建设。
  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增加对城区菜、肉、蛋、乳供应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
利用率,近期提高单位面积蔬菜产量,达到城市所需主要蔬菜自给,远期在提高产量的基础
上减少菜地面积,增加其他用地。发展畜牧业,每个居民点都设有养牛场、养猪厂、养鸡场,
有条件的可设养羊场,迅速增加肉、蛋、乳产量,为蔬菜生产提供有机肥,为乡村工业提供
原料。逐步发展水果生产,每个中心居民点都应开辟一处果园。
  加快绿化建设,增加城区绿化覆盖率,改善小气候。逐步形成环城绿化带、建立城郊森
林公园,总面积30.5平方公里。增加村屯绿化,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建立苗圃,为城市绿
化提供苗木,规划在荒山、西大坝、靠山屯、查家窝棚等地建苗圃,总面积5.3平方公里。
增加铁路、公路路旁绿化和村屯旁绿化,在郊区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林网。
  预留对外交通发展用地、马家沟飞机场搬迁用地、公路和铁路扩建用地。
  安排好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续建四方台水源地,新建朱顺屯水源地,共占地0.3平
方公里。各区建垃圾处理场,在阿什河下游建污水处理场。基于每年土葬需占地2公顷,近
期在荒山、金山堡建立墓地,远期再辟3处墓地,共占地2.12平方公里。结合农田水利工程,
在庙台沟、朝阳沟、西长岭等处建立蓄水水库,共占地21.7平方公里。
  开辟疗养区、别墅区。在太阳岛以北(太阳岛)扩建疗养区,并逐步开辟荒山、庙台沟、
大南沟、王岗、西长岭等处疗养区与别墅区,共占地4.84平方公里。
  1956年6月,国家建委在《对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对郊区规划提出"
为使城市发展不受限制,可以在城区的西南部保留适当的生活居住备用地"。"东南部铁路线
以外的工业企业距城市生活居住区不太远,不宜分散设置工人镇"。"郊区规划图内容尚欠完
整,缺少地方建材产地、农业用地等"。
  在制订初步规划和补充完成总体规划及实施规划过程中,有许多有关部门参与,并进行
修改。
  区划调整。1953年11月,城区与郊区分设,郊区分为朝阳、王岗、天恒、松浦、平房5
个区。1958年9月,阿城、宾县、呼兰、肇东4县划归哈尔滨市。10月,将朝阳、王岗、松浦
3个区合并成立滨江区,年末,又撤销滨江区,将农村人民公社分别划归各城市区。1959年,
以解决城市蔬菜自给为由,扩大郊区,将与郊区相邻市属县的6个公社9个生产大队划归6个
城市人民公社。1960年4月,中共省委决定将市属肇东县划归松花江地区,将松花江地区巴
彦、木兰、通河、双城、五常5县划归哈尔滨市,加原属呼兰、阿城、宾县,市行政区共辖8
县。1961年11月,中共市委决定缩小郊区规模,除万宝公社和石槽公社、舍利公社部分大队
外,其余在1959年划入市区的公社、大队一律划回原属县。1963年5月,将香坊人民公社外
的6个城市人民公社所属农村分社组成滨江区。1965年7月,市属8县成立松花江地区,脱离
哈尔滨市行政区。1967年4月,"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滨江区革命委员会。6月,
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香坊区2个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郊区由滨江区统辖。1970年2月,滨
江区革委会改称市郊区革委会。
  郊区规划。1956年1月,中共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关于郊区农业合作化全面
规划》,至1月17日,原471个初级合作社已转为86个高级合作社。1958年1月,中共市委一
届八次全会通过《哈尔滨市郊区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1959年7月,中共市
委召开"工厂、企业、机关、学校、部队大搞副食品生产会议",提出"力争在3年左右做到主
副食品基本自给"。同年秋,市城市建设委员会配合金星人民公社(动力区朝阳乡义发源村
)中心居民点的建设,现场完成居民点规划,修建了俱乐部、办公室、敬老院、社员住宅。
1960年2月,中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副食品生产会议情况的报告》提出,大力
发展以养猪为中心的畜牧业生产,争取达到肉、蛋、乳基本自给。进一步巩固提高和适当发
展蔬菜生产,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保证自给有余。大力发展水产、水果等多种经营,实现
副食品生产继续大跃进。5月,中共市委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土地利用规划委员会,王化成任
主任委员。1961年,为解决职工食粮、副食品供应不足,各部门自办农场,至12月,工厂、
企业、机关、学校自办农场已达1074个,其中位于近郊的608个,远郊181个。至年末,各大
单位自办农场共932个,养猪9.2万头,有耕畜887头(匹),养家禽65万只,养羊1.2万只,
共占耕地379694亩。1964年6-7月,市爱委会在阿城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滨江
区与市属8县参加,推广"革旧立新、移风移俗,兴"五有"(家有厕所,牛马有棚,猪养有圈,
鸡鸭有架,水井有井台、井栏、井盖)立"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继而在郊区欣起
社员住宅"砖瓦化"高潮。1966年5月,省林业厅决定,将滨江区林务交市直管,由市建设局
负责。1969年3-5月,天津市知识青年2518人分2批到市郊区"插队落户"。1970年4-5月,市
计划工作会议提出"1970年蔬菜从品种到数量达到自给,1975年主要副食品力争自给,1970
年粮食总产量力争达到1.6亿斤,1975年达到2.6亿斤"。
  农田水利建设。1956年3月,市农业局在王岗沿江地区兴建水田农场,计划3年开发水田
1500余垧。1958年6月,朝阳区建成新香坊灌溉站,可浇地4000亩。1959年11月,中共市委
发布《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运动的指示》,郊区农民举行"大搞水利运动誓师
大会",会后举行"万家灌渠工程动工典礼",至1962年6月末,万家灌渠一期工程基本竣工,
干渠开始送水(至1964年灌溉面积达2.3万亩)。1962年冬至1963年春,郊区已建成机电井8
6眼,抽水站11处,可灌溉菜地2万亩。1963年5月,长岭湖水库动工兴建。1964年6月,郊区
新春公社8处抽水泵站、5个蓄水池和送水渠竣工,抽取马家沟污水浇灌菜地2934亩。至12月,
年内共打机电井44眼,增设抽水泵站7处,可灌田267万亩。
  公路、交通建设。1962年3月,哈尔滨至宾县、双城、阿城等6条公路动工兴建。1963年
11月,哈尔滨至呼兰公路竣工通车。1965年5月,哈双南线、哈阿公路、哈平公路实现路旁
绿化。7月,阿什河公路大桥竣工通车。同年动工兴建的环城公路(1969年竣工,后称战备
路)全长160公里,有桥梁10座、涵洞8个、渡口2个。1968年,市汽车公司新辟41路(至万
家)、45路(至望哈)郊区公共汽车通车。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958年5月,市人委发通告,将城区一切墓地(包括外侨墓地)取
消,6月末以前一律自行负责迁往荒山公墓。1959年4月,在哈平公路东侧建立市第一苗圃,
占地150垧。1968年8月,市革委在水田农场设立"五·七"干校。1970年12月,市商委在新香
坊建成"六七○五"地下贮油战备工程。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始,编制修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郊区
规划,1983年10月,呼兰、阿城县划归哈尔滨市后,又补充了2县的部分内容。规划提出了
主要发展目标和措施。
  建设松浦、新发、新农、黎明、东风5片蔬菜生产基地。改善水利设施,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促进蔬菜生产合理配置,逐步将城区"插花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保证城市经济合
理的发展。
  1980年,市区28万亩菜田有3万亩春菜基地大部插花在城区,分布不合理。城市布局分
散不能经济、紧凑、合理的发展,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工农业生产争水日趋严重,市
区地下水资源年允许开采量为1亿吨,而实际开采量已达3亿吨,其中用于菜田灌溉1亿吨。
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在城区已形成5大"漏斗区",地下水位年降速达1米,造成平房区、动
力区一些工厂用水水井报废。预测至1985年,5大"漏斗区"可能连成一片,并将引起地面沉
降。污水灌溉严重污染。位于城区中心的新春公社等1964年用马家沟河污水浇地后造成蔬菜、
土壤、地下水污染,环保部门已令其停止使用。
  为此,郊区规划提出搞好"两个开发",一是将城区124块共约3万亩"插花地"逐步开发为
城市建设用地。其中37%在1990年完成转化,2000年全部完成。二是在中远郊开发新蔬菜生
产基地,1985年达到20万亩,人均菜田地由1.37分增至1.5分。使春菜播种面积达4万亩、夏
菜13万亩、秋菜12万亩,人均年蔬菜供应量由175公斤增至225-250公斤。
  开发建设郊区经济区,发展社队企业,形成沿松花江、阿什河两岸养殖业经济区,沿郊
区主干公路两侧蔬菜及经济作物经济区,依托成高子、东风、松浦、新发、新农、太平庄、
义发源等乡镇发展社队企业。
  1980年,郊区社队企业共538个,企业从业人员约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万人,总产值1.
2亿元,总收入1.17亿元,占郊区人民公社总收入54%。社队企业产品主要为酒类、奶粉、
建材(主要是红砖)及淀粉生产设备、自来水钻孔套丝机、植物有效光合作用仪、电焊作业
面罩、鞭炮等。近期规划社队企业年产值1986年将达2.17亿元,1990年达4亿元,2000年达8
亿元。食品加工企业将由1980年56家发展至150家。建材生产红砖由1980年5.3亿块增至1985
年8亿块、1990年10亿块、2000年15亿块。预制构件由1980年4万立方米增至1985年8万立方
米、1990年11万立方米、2000年15万立方米。
  依托农牧场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近期将郊区省属4个国营农场及市属农牧厂发展成为
工副业公司、养殖业公司、果树园艺公司、多种经营公司等,组成农工商联合企业,更好地
为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逐步完善郊区居民点体系。将郊区工业居民点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公社(乡)
所在地的居民点发展成为2-3万人的乡镇型中心居民点,一般居民点规模控制在万人以下,
位于城区的45个农村居民点将随着"插花地"的转移,转化为城区。至2000年,郊区居民点将
由471个减至371个。

                         郊区工业居民点规划概况表                       
 表1—4 8                                                                   
                                                                             
                                                         规    模        
    城镇名称            发  展  方  向                                       
                                                  人口(万人)  面积(平方公里)

    王   岗    农工 商联合企业、食品工业为主         5               6      
                                                                             
    成 高 子    轻纺 工业为主                        10              10      
                                                                             
    东   风    建材 工业为主                         2               3      
                                                                             
    松   浦    综合 加工工业为主                     3               5  
    
    加快郊区绿化建设。将荒山、长岭湖、太阳岛、立功水库及阿城县松峰山等地区建设成
为风景、旅游区,为发展旅游事业服务。提高郊区绿化覆盖率,由1980年2.6%,提高到199
0年10%。在城区周边建立宽250—500米环城防护林带,结合路旁、水旁绿化形成林网,改
善市区小气候。
  搞好郊区公路网、供电网建设。公路建设。1980年,郊区有1条环形公路,基本呈环状
放射式格局,不完整,路面铺装差。计划近期形成2个环状公路。内环:由新发公社东明屯
起,经王岗公社、幸福公社、靠河寨农场至新仁灌溉站。外环:由太平庄飞机场起,经新农
公社后胡家屯、红旗公社厢红五屯、东方红公社正黄四屯、成高子、向阳公社、张家油坊至
民主公社后五凤楼,并结合城市对外公路干线建设形成完善的环状放射式公路网。供电。19
80年,郊区供电存在主变容量不足、网路结构不合理、供电半径过长迂回线路多、线路“卡
脖”现象,造成供电电压下降、质量差、功率因数低达不到技术标准等问题。预测1985年郊
区耗电量将达1. 87万度,最大负荷将达13万千瓦。规划提出结合城区在呼兰县建设哈尔滨
第三电厂,扩建三家子变电所,新建输变电工程等,满足工农业生产与生活用电发展需要。
  搞好郊区居民点建设规划管理,按规划、有计划逐步改善郊区居住条件,提高村屯设施
水平。
  改善城市“三废”排放方式,在近郊兴建6处粪便、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场。
  将呼兰、阿城2县镇建设成为哈尔滨卫星城镇。
  搞好阿城县金·上京会宁府等文物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对关于郊区提出“太
阳岛风景区要注意保持自然景观,控制常住人口,防止形成拥挤、阻塞等不协调状况,并有
计划地开辟新的近郊旅游地”。“要保护文物古迹”。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又多有调整。
  区划调整。1972年8月,市革委核心组决定撤销滨江区,将所属各农村公社分别划归各
城区,形成各区城乡结合的格局。1974年12月,市革委决定将市农业局分设为农业局、畜牧
局、水利处、农机处。1980年5月,省人民政府批准,道里区太平公社7个大队跨市使用双城
县永胜公社7100亩草原。8月,市人民政府划定太阳岛风景区管理范围,西至6号照。1983年
10月,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1985年3月,太平、万宝撤乡建镇,5月东风撤乡建镇。
1987年3月,阿城撤县建市(县级,哈尔滨市代管)。1990年8月,哈尔滨市与松花江地区签
订《市地建立和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关系议定书》。
  城区“插花地”开发。1980年10月,王兆新村动工兴建(1987年竣工),成为征用“插
花地”进行住宅小区建设的开端。1981年6月,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王兆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
出所,转为城区。1982年6月,哈西居住小区动工兴建,征用苗圃和部分“插花地”1. 8公
顷。1989年1月,继续征用“插花地”兴建的先锋小区住宅楼竣工,可安置北环路改造中易
地搬迁居民2400户。11月,嵩山节能实验小区动工兴建,征用“插花地”11公顷。
  农业改革与发展。1981年1月,市郊区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
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农业生产责任制工
作会议,全市76%生产队实行“联产计酬”,至1983年10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
已达90. 3%。1984年1月,中共市委复设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2月,市郊区及
呼兰、阿城2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已达96. 3%,各类专业户已占总户数27. 2
%。1987年11月,道里区新发乡五星村建成百栋塑料大棚,动力区朝阳乡富民村建成百栋家
庭温室。
  电力、交通、水利、水产事业建设。1981年7月,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道里、
道外、太平区和新发公社农田大坝险工弱段加固和下游战略公路阻水清障工作。9月,郊区
养鱼水面已达3万亩。1982年4月,松花江公路建设指挥部成立,10月,试验性动工(1986年
9月竣工通车)。1984年1月,呼兰至哈尔滨公共汽车通车。6月,呼兰城南的哈尔滨第三发
电厂主厂房动工兴建。1988年5月,江北农田大坝工程动工,5千官兵参加军民共建。1989年
10月,恢复万家灌区一期土方工程竣工验收。1990年6月,哈南一次变电所(50万伏)动工
兴建。
  村屯与绿化建设。1981年,道里区新发公社第二畜牧场结合砖厂取土规划建设社员住宅
新村,成为郊区农村按规划建设的开端。1987年6月,郊区第一栋农民商品住宅楼在太平区
东风镇动工兴建(1988年竣工,6500平方米),1988年6月,省森林植物园经整顿对外开放。
1989年3月,中共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十年绿化哈尔滨大地的决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979年4月,太平庄民航机场工程经国家验收(1984年国家批准为
国际民航机场)。12月,地震观测台在西长岭建成。同月,省革委批准在荒山动工兴建革命
公墓(1983年竣工后定名向阳山革命公墓)。1983年6月,哈依煤气工程领导小组成立,198
4年1月成立建设指挥部(1990年8月工程开工典礼在达连河举行)。1990年2月,太平庄发现
天然气田,哈市与大庆油田签订协议,向哈市供天然气。12月,市郊第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
基地(市第三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
  土地管理。1981年9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侵占、出租和买卖郊区耕地的紧急
通知》,市七届人大12次常委会议通过《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郊区
土地管理的决议》。1982年2月,市人民政府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尽快刹住随意侵
占郊区耕地、滥建房屋和私自出租、非法买卖、转让的歪风。7月,恢复土地资源管理委员
会。1987年4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菜田保护区的规定的通知》,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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