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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第二篇 专业规划
 
 
第一章 对外交通规划
 
 
第一节 航  运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以上京会宁府(阿城市白城乡)为中心城市规划修建的猛安、
谋克城塞体系中,分布于今哈尔滨市区松花江和阿什河畔的松山古城、四方台古城、莫力街
古城,各城紧临江河岸边。根据金朝古船的考古发现,对照《金史》关于"舟师"(水师)和
"漕渠运粮"的记载,当时松花江、阿什河已成为各城寨与上京城之间的水运通道。天德四年
(1152年)金朝迁都燕京(北京市)后,为实上京地方,金世宗于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
昭令移速频路(绥芬河)、胡里攻路(依兰县)3猛安(24谋克)于上京地方。之后,松花
江、乌苏里江及其支流的水上联络、运输更加频繁。
  明代永乐年间,在拉林河、蜚克图河设卫所,经松花江、第二松花江与吉林船厂间仍保
持水上运输。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自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添设黑龙江将军后,今
哈尔滨市区以松花江为界,南北分属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辖区,哈尔滨逐渐成为辖区间
重要的渡口。
  在江北。随着松花江北岸土地的开发,乾隆元年(1736年)在呼兰设城守尉、建宫仓储
粮(第一批修建的"恒积仓"设仓房96廒,480间,可存粮20万石)。同时在今哈尔滨市区的
江北双口面设水师营,置运船10艘,拨水手40人,由呼兰官仓向齐齐哈尔、墨尔根(嫩江市
)、黑龙江(黑河市)运粮。水师营的选址利用了松花江支流的自然条件,设立了船坞、码
头。当时松花江、嫩江、黑龙江成为边防重要的补给航路。咸丰十年(1860年)"弛禁"后,
松花江两岸农业迅速发展,由于民间商船的增加,自光绪十二年(1886年)起,水师营专司
江防,由呼兰向齐齐哈尔等城运粮改雇商船运输。此时水师营已发展有板船12只、炮15尊、
官兵178名,主要巡逻于松花江哈尔滨下游。
  在江南。自康熙十五年(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船厂)后,第二松花江、
松花江、阿什河逐渐成为将军驻地与阿勒楚喀地方的水路交通线。在今哈尔滨市区自雍正初
年设八旗牧场、乾隆年间设莫力街(马场)后,上述水路更加繁忙。嘉庆至道光年间规划修
建的城乡居民点和土地的大量复垦,使松花江航运进一步发展。
  同治年间,今哈尔滨市区及附近南岸的"杨风羌、四方台、哈尔滨、大岔沟";北岸的"
敖吉、猴儿石、呼兰井、一根桩"均设立渡口。在同治五年(1886年)农民起义期间,呼兰
城守尉、阿勒楚喀副都统曾互致函照关闭渡口,"渡船撤岸销毁,承领官网鱼船用砂培盖"。
  光绪元年(1875年)阿勒楚喀副都统曾奉命在今哈尔滨市区江畔建造运船与巡山船,并
在哈尔滨渡口增设税关。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中东铁路工程局因大宗
筑路器材必须经松花江水运,将铁路器材的加工、集散中心选址在哈尔滨渡口一带。在江岸
建立了铁路码头、木材加工厂、临时机械厂。同年8月,中东铁路一号船经伯力首航松花江,
但是大宗地产木材、石材则由中国民间木帆船组成的船队承担。与哈尔滨--伯力--海参崴航
线通航同时,开通了哈尔滨--老少沟(第二松花江)、哈尔滨--富拉尔基(嫩江)铁路物资
的运输航线。哈尔滨江岸也成为有铁路专用线、起重设备的大型码头。并称这一带为码头区
(镇)。
  按照铁路线路设计,将松花江大桥以北的松花江北支流截断,将堵塞后的东段辟为桥梁
组装场(造船厂址)及码头。由于北支流被堵塞造成后来松花江主航道北移、大桥北部桥墩
因受冲涮而倾斜、西北桥头堡坍塌,太阳岛、十字岛被冲蚀缩小。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中东铁路工程局开办了哈尔滨--伯力的定期班轮,同年义和
团运动中,俄国的萨哈罗夫"救援哈尔滨兵团"就是乘船经松花江抵哈,镇压义和团。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中东铁路工程局船舶部与水文观测所共同测量了松花江河床,
并将通航深水区标注于1903年发表的《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该图将码头区江岸全部规划
为码头,并增设铁路专用线。又因进口的百余台机车组件仍需经江运到哈组装,规划将新建
的铁路总工厂布置在临时机械厂南邻。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清朝廷照会俄国政府"铁路建成,俄船
应即退出。"但俄国政府无视中国主权,俄船继续在松花江从事商业航行。光绪三十年(190
4年),中东铁路公司在铁路管理局内设船舶部,在松花江、嫩江从事商业性航行。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将军创立"呼兰轮船公司",购置"公济号"、"先登号"
客轮,航行于哈尔滨--呼兰间。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月哈尔滨开埠,今哈尔滨市区内逐
步形成哈尔滨自治市、铁路附属地哈尔滨市、吉林省滨江厅地方、黑龙江省马船口地方4个
商埠区。各方当局分别在制订的商埠城市规划中,均以兴建码头、发展航运作为重要措施。
  在哈尔滨自治市的码头区,因西部江岸已被铁路专用码头占用而未划入市区,规划在东
部江岸增辟码头,在南邻江沿街(斯大林公园)新建"松花江车站"以实现水陆联运。
  在铁路附属地哈尔滨,规划增辟八站船坞码头以增加泊位。1920年由俄商挖掘八站船坞
(市儿少活动中心址),并增设铁路专用线。
  在吉林省滨江厅地方。按照规划,1911年6月傅家甸新筑码头落成。1916年,滨江县在
清丈街巷基础上修订商埠城市规划。规划包括填筑江滩地(北环路以北)、扩建傅家甸码头,
新辟四家子商埠区(十四道街--镇江街)和十四道街以东码头。其后又欲将圈河划为商埠区,
其主要目的为扩大码头用地。
  在黑龙江省马船口地方。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沿江地方兴建了富华制糖有限公
司及码头。1914年,东三省呼兰糖厂及码头在马船口东部建成。1922年,按照松北镇商埠规
划动工扩建马船口码头、加固堤防。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东三省总督与吉林巡抚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派员联合调查松
花江航路,在哈尔滨成立"汽船官营总局"和商船队(翌年改称松黑两江邮船总局)。光绪三
十四年,俄轮"葛什号"经松花江驶入呼兰,翌年8月俄轮"赛赛号"再次驶入呼兰。宣统二年
(1910年)8月,清朝廷与俄国政府签订《稽查松花江往来船只及进出口货物暂行试办章程》
。1914年,哈尔滨三江轮船公司在道外十道街开办。1916年4月,哈尔滨官商轮船联合会成
立。1917年5月,日本"山下汽船株式会社"在哈尔滨设立办事处。
  1918年3月,傅家甸江滩地填筑告竣。同月,日本"东西伯利亚轮船公司"在哈设立,开
始从事松花江、黑龙江航运。7月,黑龙江省在哈尔滨组建"戊通轮船公司"(取名戊午年通
航之意),购入原俄商轮船29艘、拖船20艘,开辟了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上8
条航线,7月21日"金山轮"首航由哈尔滨抵达黑河。
  为加强江防,1919年8月,民国政府海军部调拨长江第二船队的"江亨"、"利捷"、"利绥
"等号炮舰及"利川"号运舰取道黑龙江口驶抵哈尔滨,于1920年在道外十七道街设立吉黑江
防司令部,在圈河(马家沟河原河口)设立海军船坞。
  同年4月,傅家甸新江堤与码头落成,戊通航业公司在道外七道街江岸动工兴建公司办
公楼及码头货栈。11月,中东铁路公司与戊通公司签订《水陆联络运输合同》,其联运区境
陆路有中东铁路各站及俄国海参崴的爱格尔舍利特码头,水路有哈尔滨至黑龙江、嫩江各口
岸。1921年,"东西伯利亚轮船公司"解散,由远东运输公司接管。同年春,戊通公司融进交
通部之官股,成为官商合办公司。1923年3月,海军吉黑江防公署改称海军吉黑江防司令办
公处。8月,苏联国立阿穆尔轮船公司在哈尔滨设立代表部。同期在松花江上航行的外国船
只达80余艘,其中轮船32艘。
  在"铁路附属地主权"逐步收回过程中,1924年1月,东三省保安司令张作霖电令:"松花
江为中国内江,外国船舶均无航行权,严禁东铁船只行驶"。4月,日本驻哈总领事就禁止外
轮在松花江航行一事首先提出"抗议"。同月,吉林省长公署下令将松花江渡口收归国有,由
滨江县知事筹办"滨江官渡办事处"。同年,苏联驻哈尔滨国营船队建立。1925年3月,戊通
航业公司破产,全部资产于9月由东三省政府和交通银行收购改组成立"东北航务局"。同年,
"哈尔滨船主公会"成立。是年哈尔滨港货物吞吐量达37.08万吨。1926年8月,东北海军司令
部接收中东铁路管理局航务处船只,成立东北海军江运部,同时接管江北船坞、机械厂和仓
库,货物吞吐量增至46.84万吨。1927年4月,东北航务局联合东北海军江运部、东北轮船帐
房、奉天航运公司、沪滨航业处等在哈尔滨成立东北联合航务局,该局共有轮船49艘、拖船
69艘。同年哈尔滨港货物吞吐量增至60.30万吨、客运量达22万人次。主要上岸货物为大豆、
小麦、木材、煤炭。发送货物为盐、酒、麻袋、面粉、农杂等。1928年,航行于松花江上的
客货轮船达90余艘、拖船106艘、大小帆船近千艘。同年3月,以航运局、江运部原江北船坞、
机械厂等为基础成立东北造船所。4月,成立专营横渡松花江客运的哈尔滨普济(轮渡)公
司。
  "中东路事件"平息后,1930年3月哈尔滨苏联商船公司恢复营业。同月,民办"金城轮船
公司"在道外开办。8月,江北造船所建造的"合兴号"轮船建成、举行下水典礼。1931年4月,
哈尔滨商航业总联合会正式成立。
  30年代初,哈尔滨港已成为东北的水陆交通枢纽。经水路将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的农副
产品,小兴安岭、张广才岭的林、矿产品运进哈尔滨,加工后再经水路或铁路运往关内或出
口国外。根据航运发展需要,哈尔滨沿江地段布满了各种航运、水陆联运设施。在江北,自
西向东分布有上坞、平民船坞、桥畔船坞、造船所船坞、马船口码头、糖厂码头。并在中东
铁路石当站、呼海铁路马船口站进行联运作业。在江南,自西向东分布有正阳河码头、中东
铁路木材加工厂码头、江沿街码头、八站船坞码头、东北航务局码头、商船坞码头、仓库船
坞、海军船坞等。并在松花江站、八站进行水陆联运作业。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日本帝
国主义立足侵略与掠夺,极为看重哈尔滨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在关东军司令部5月提出的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用途地域及地区"项下单列了"临江地域",规定"本区域是水陆
联运设施、管理完备,粮栈、仓库集中地区",具体包括:"一、傅家甸(泛指道外镇江街以
西)及下游邻接地区(镇江街以东)江岸。二、上游正阳河附近的规划工业区邻接地区江岸
"。并在"交通机关"项下单列了"水陆联运设备",规定"要为相当于千吨至二千吨级船舶保持
经常的航路、泊位,保证其通航、停泊安全及旅客乘降方便、货物装卸快捷的设施"。"对上
游右岸新临江地域及三棵树站以北地区也要有一般的铁路与船舶客货联运设施"。"并在各工
业地域开凿运河、修筑铁路专用线与街道"。
  为加强对水陆交通的殖民统治,同年7月,日本关东军接管了中东铁路哈尔滨码头,决
定将松花江航运交由"满铁"经营。8月,伪满当局与日本关东军订立了《满洲国铁路、港湾、
水路、航路管理及新线修建管理协定》,规定伪满将上述交通设施的管理权交给关东军,由
关东军委托满铁经营。
  1933年2月,伪满又与满铁签订《松花江航运事业委托满铁经营细目契约》。满铁接管
了东北航务局、东北江运处、东北造船所、东北商船学校、广信航业处、松黑两江邮船局等
部门。4月,成立哈尔滨航业联合局。5月,伪满在哈组建松花江江防舰队。6月,由江北造
船所建造的伪海军江防舰队"大同号"、"利民号"炮舰举行下水典礼。7月,关东军司令部提
出了《关于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基础要领》,在"水陆联络设备"中再次提出:"鉴于本都市之
特性,在考虑计画时要充分考虑水陆联络运输设施"。同月,由正阳河梅田工厂建造的伪海
军江防舰队"恩民号"、"惠民号"、"普民号"炮舰举行下水典礼。12月,满铁提出《哈尔滨都
市计画说明书》,在"交通运输"项下将码头具体分为:一、"江岸码头",包括"上游填筑地、
傅家甸、三棵树、松浦地区。其中三棵树码头及以北重工业地带必须实行车船联运。其它地
区要基本达到联运"。二、"开掘码头",指"新设的上游填筑地、已设的八区、已设与新设的
太平桥码头"。同年,伪市公署提出的《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按照关东军的要求,具
体规定"临江地域"的面积为5.88平方公里。并在"水路与运河"中提出"为使松花江水路可直
通临江地域与工业地域,将在沿江上述地域开掘运河,运河宽为150-200米,总面积约3.02
平方公里"。
  1934年1月,满铁提出《哈尔滨都市计画案纲要》,在"水陆联络设备"中规定"水陆联络
设备是哈尔滨城市设施中极为重要的,实行全部江岸均装备水陆联络设施的方针,对三棵树
--太平桥开掘的船坞、码头地应考虑车船的联运"。5月,举行"顺天号"、"养民号"舰的动工
典礼。6月,在江北造船所举行"济民号"炮舰下水典礼。11月,在哈尔滨设立江防舰队司令
部。
  1935年3月,哈尔滨苏联国营商船队关闭。6月,日本大阪商船股份有限公司在哈设立办
事处。10月,日本酒井造船所在道里炮队街(通江街)开办。
  1936年,市建设局编印出版的《哈尔滨都邑计画图》具体划定了开凿运河的位置。其中
江南西部有正阳河船坞、何家沟以西的5条运河。东部有扩建海军船坞、开掘三棵树船坞、
水泥厂以北开挖的4条运河。在江北,扩建造船所船坞,在太阳岛北部开挖2条运河。7月,
由江北造船所建造的"经武号"运舰举行下水典礼。
  1937年3月,开办哈尔滨高等船员教育所。7月,松黑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在道外北头道街
开办。
  1939年2月,伪海军江防舰队改称"江上军",编入陆军序列。3月,哈尔滨航业联合会解
散,4月,满铁收购该联合会全部民股后成立北满江运局,垄断了松花江航运。
  松花江每年结冰期长达133-160天,还有近1个月的流冰期,每年实际可通航期只有180-
190天。由于拉滨铁路与呼海铁路接通,主要公路开始修建和1938年"诺门汗事件"及1939年"
张鼓峰事件",松花江航运已不能出海,航运的地位与作用被削弱。所以日伪当局在进行马
家沟河口改道工程和开挖三棵树船坞之后调整了城市规划,放弃了沿江设置水陆联运设施的
方针和在沿江地区开挖运河的构想。1938年3月,撤销道里江岸街码头和松花江火车站,动
工改建为"江畔公园"(江上俱乐部至井街一段斯大林公园址),公园宽30米。
  至1945年,航运业在城市经济走向崩溃同时由萧条走向衰败。
    《改良与发展区域规划》时期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松花江航运管理部门克服船只
锐减的困难,大力恢复和发展航运事业。由于基建规模较小,未被列入市城建局编制的"改
良与发展区域规划"。
  1947年7月,码头工人清算"把头",废除了"把头"制度,成立码头工人工会。12月,东
北行政委员会命令,由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东北水上航运。1948年,东北航务局江北造船所
恢复生产,6月该所修复的拖船"湘平号"试航成功。为了加强对码头的管理,7月市公安局公
布《哈尔滨各船停泊乘降旅客装卸货物地址临时规定》。1949年,哈尔滨港货物吞吐量已恢
复至20万吨,码头岸线总长达2500米。
  1952年6月,哈尔滨--富锦定期班轮通航。哈尔滨港仍为松花江、黑龙江第一大港。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1953年,开始编制《哈尔滨市初步(总体)
规划》,规划对江上航运状况分析是:"哈尔滨紧依松花江,上游经农安等城镇可达吉林市,
下游经巴彦、通河、佳木斯、富锦至同江与黑龙江汇合后可与乌苏里江汇航",所以"航运事
业的发展对城乡物资交流、支援城市工业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规划对今后航运的发展预测和布局是:①松花江水运虽然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通航期较
短,但是由于沿江两岸农、林、矿产极为丰富,又可与黑龙江通航,航运不仅可为大宗物资
运输提供经济的运力,而且对进行国际贸易颇具意义。②随着城市的改建和工业发展,航运
事业也将相应发展,预计哈尔滨港的货物将逐年增长,与1954年相比,1957年将增至128%,
1962年将增至347%,1967年将增至520%左右。③根据大宗货物运输主要是木材,而木材主
要由通河一带起运的状况,现有三棵树码头装卸场地将随运量增加而不敷使用。为此规划选
址在滨北铁路桥下游建立新的木材专用码头,并添设装卸机械设备和铁路专用线。④待新的
木材专用码头投产后,原三棵树码头将改建为综合货运码头,并配套建设堆站、仓库区,改
善水陆联运和装卸条件。⑤废除八区、正阳河码头,码头用地改做绿化与公共建筑用地。⑥
规划码头总用地将由1954年的34.9公顷增至93.5-94公顷。⑦哈尔滨港作为东北北部枢纽港,
在完善管理机构同时,还应增设人员教育机构和扩建船舶修造厂等技术保障设施。
    1954年8月,根据航运发展,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东北内河航运管理局发文《请准予在
三棵树船坞江堤开口,以进行船坞挖泥工作》,并将挖出泥砂排于坞旁湿地,以备码头发展
之用。
  1956年3月6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黑龙江省航运管理局(以下简称
乙方)经协商,就码头用地范围、使用性质及位置等问题签订了《关于码头规划协议书》,
协议规定:
  1. 乙方对停泊码头计划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将东傅家区二十道街以东至三棵树船
坞一带做为各种码头用地,其用地长度为2500米。在旧海军船坞至三棵树船坞间,宽度约为
700米,在二十道街至旧海军船坞间宽度约500米。此外,将在东江桥下游计划辟建新码头,
用地约1平方公里。
  2. 乙方在新增码头用地范围内,确定二十道街江坝外为民航用码头,皮革厂一带为客
运及零担货物码头,东旧海军船坞及三棵树码头以西为大宗货物及木材运输码头,并计划在
东江桥下游单独开辟木材专用码头。
  3. 在新辟码头用地范围内的制材厂、造纸厂等不包括在内,但必须由甲方划定其厂地
范围,以免影响码头用地发展。鉴于新增码头用地范围内的皮革厂一带为客运及零担货物码
头的中心,皮革厂势必动迁,届时则由乙方自行与其协商并负担其动迁损失。
  4. 对于有碍码头修建的一切现有建筑物的动迁由乙方负责。
  5. 在全部码头用地内,除市属干线道路及其必要设施(如上下水道干线等)外,其他
一切修建均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在城市规划中将上述各类性质的码头用地范围列为码头及仓库、堆栈用地,并
根据卫生防护要求在用地周围另行规划适当的防护地带。乙方根据码头的分期建设计划,分
别在修建前半年将修建所需土地面积提供甲方,由甲方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并根据《国家建
设征用土地办法》给予拨用土地。
  7. 乙方在所请土地内的一切修建,必须附合甲方的城市规划要求。甲方为了在规划上
适合乙方使用目的,尽可能按照乙方所提出的码头规划设计来考虑用地的规划方案。
  8. 本协议书经双方上级机关批准后生效,并送呈中央城市建设总局和国家建设委员会
备案。
  附条:黑龙江省航运管理局原办公地址不变(道外北七道街江畔)。
  6月16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在《对哈尔滨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就航运问题提出:
"原有松花江客运码头的位置尚为适当,不宜拆迁,并应预留一定的发展用地"。
    1957年11月,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建造的第一艘大型客轮"北京号"建成并正式航行。
  1958年4月,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建造的更大一艘客轮"上海号"下水试航,该轮可载客780
人,同时载货200吨。6月,市公用事业水上交通所新辟道里九站-江北"新开口"航线开航(
每日对开两次)。7月,根据《中苏国境互相通航协定》,由哈尔滨港首次开往苏联的商船"
千山号"带4艘货船载3千吨水泥开往苏联伯力。
  1960年11月,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建成"松花江1号"吸扬式挖泥船,该船可将225平方米/
小时泥砂越堤扬至1千米以外。
  1962年4月14日,松花江开航,"上海号"赴木兰,"沈阳号"、"飞龙号"、"金山号"分赴
肇源、呼兰河口、北涝洲等地。
  1964年7月,"松花江1号"挖泥船正式投产。9月,市航运公司新辟哈尔滨--乌河班轮正
式通航(双日为哈尔滨--乌河;单日为乌河--哈尔滨),途经老山头、大顶山、马家、王山
头、老巴彦等地。
  1965年4月17日,松花江开航,"龙客05号"客轮开往涝洲,翌日"龙华号"、"龙海号"分
赴通河、大赉。同年,动工建设环城公路、渡口和下游"战备码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航运事业及港区建设均遭破坏。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开始编制总体规划,首先对航运状况进行分
析。"松花江流经哈尔滨市区,每年4月中旬至11月中旬可通航,航期约200天"。"哈尔滨港
位于松花江中游,上行可至大赉,往南经第二松花江可通往吉林。下行经佳木斯在同江与黑
龙江汇流可通黑河"。
  货运方面,哈尔滨港为黑龙江省第一大港,年货物吞吐量达100余万吨,主要货物为木
材、粮食、煤炭和建材。港区岸线从三棵树船坞至海军船坞共长1591米,其中钢板桩、混凝
土预制块直立码头长896米,码头共有6条铁路专用线总长3523米。日装卸船作业能力为8000
吨、装卸火车能力为100辆。
  客运方面,道外五至二十道街江岸均为码头和船舶停靠区。其中五至七道街为市轮渡码
头,七至十二道街为松花江航运局客运码头,九道街设有客运站,十二至十八道街为黑龙江
航道局船舶管修和生产船舶停靠区,十八至二十道街为市地方航运码头。道里中央大街与通
江街江岸有轮渡码头。
  存在的主要问题:港区码头岸线短,陆域狭小,有时造成装卸困难,货物压港、堵塞。
根据货物运量发展预测,远期年货物吞吐量将超过200万吨,港区用地更加不足。
    规划措施:①充分利用现有港区挖掘用地潜力,调整岸线配置,增设固定的专业码头,
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装卸效率。②远期拟在水泥厂下游建设新港,解决货物中转。③客运
方面,因道外九道街客运站规模小,站前无广场。规划在七道街江堤迎水坡新建客运站,并
在站前开辟广场。在解决客运需要同时,解决客、货流与城市道路交通交叉干扰的问题。④
道外十二道街以东码头及船舶停靠区逐步迁出,将航道局船舶管修迁往江北马船口附近,地
方航运码头迁往东大坝以外新建。⑤上述码头迁出后,原占地改建为道外"沿江公园"。
  1979年10月,哈尔滨船舶修造厂试制的大马力推轮(2200马力)交付使用。
  1980年,哈尔滨港年货物吞吐量达112.2万吨。
  1981年11月,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制造成功500升液压链斗式挖泥船。
  1982年9月,哈尔滨--佳木斯航线通航。由"龙客23"、"龙客29"2轮承运。
  1984年5月,哈尔滨--抚运航线通航。
  1985年8月18日,市航运公司423号轮渡客船倾覆后,25日市人民政府发《关于加强水上
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同年,哈尔滨港年货物吞吐量达203.6万吨。
  1986年6月,经交通部批准,"哈尔滨航运学校"在江北动工兴建,学校占地6.3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翌年10月建成,开始招生)。
  12月20日,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批示,哈尔滨市"今后将
逐步建设成为东北北部经济、政治、贸易、科技、文化事业的中心城市","市内要创造一个
良好的交通环境,保证对外联系畅通"。肯定了总体规划中航运规划的安排。
  1987年7月,由大型退役客轮"北京号"改建的水上娱乐中心即"江上世界"开业,它标志
着大型客轮已不适于客运发展需要。
  1988年6月,由大型退役客轮"上海号"改建的"水上旅社"开业。
  1989年7月,哈尔滨港正式对苏开放。"龙货302号"由哈尔滨港起航,首航苏联哈巴罗夫
港。同年,哈尔滨港接卸苏联货物2.8万吨。
  1990年10月14日,位于道外七道街江岸的哈尔滨港客运站落成投入使用(该站由交通部
投资1190万元,于1986年3月动工)。航运站工程由码头、候船大楼、站前广场组成。其中
候船大楼占地6300平方米,座落于大堤之上。钟楼7层高53米,设有贵宾室、母婴侯船室、
军人侯船室、餐厅、商店等。
  同年,国家交通投资公司投资1126万元,扩建哈尔滨港西坞散货码头,完成了第一期工
程的75.5%(计划在1992年全部工程投产后,哈尔滨港将新增吞吐能力70万吨)。是年,哈
尔滨港年货物吞吐量达253.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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