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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哈尔滨市区5座古城总面积为0.64平方公里,各城间距为
20—25公里,每城周围约有300—400平方公里土地作为农田、牧场。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雍正初年,市区沿江所设牧场占地约175平方公里。
乾隆元年(1736年),市区江北双口面建水师营,占地约0.3平方公里。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始,第二批土地复垦,市区13座旗屯。调盛京、吉林旗丁2000
人,每丁给银25两、籽种2石、荒地30垧、种20垧,试种3年交粮贮仓。10年后京旗移驻时,
每丁交给京旗熟地15垧、荒地5垧,下留熟地5垧、荒地5垧。道光九年(1829年),京旗每
户增15垧,旗丁每户增8垧3亩3分。
同治至光绪初年,市区营建的田家烧锅(时称田家窝棚,香坊安埠街西段)占地约9公
顷,元聚烧锅(乡政街南端)及草料厂(兆麟公园址)共约15公顷。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7月,中东铁路动工所征
铁路附属地,除线路(滨洲、滨绥线)用地外,江南还征用江岸铁路码头、木材加工厂、临
时总工厂用地(第二工程街以北)和"哈尔滨站"(香坊站)用地。江北征用桥梁组装厂用地
(哈尔滨造船厂址)。总用地近4平方公里。
同年,第一次扩占。以修建南部支线(哈大线)、铁路总站(哈尔滨站,时称"松花江
站")、铁路总工厂及仓库区为由,将江南北部地区扩展为"48里"(12平方公里),占地南
起马家沟,北至江岸,西起车辆厂专用线、西大桥,东至景阳街、承德街。南部"哈尔滨站"
地区扩展为1平方公里。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第二次扩占。铁路工程局以建砖厂(民安街以北)为由,将
"48里"地区向西扩至通达街一带,江南北部占地增至18.1平方公里。南部"哈尔滨站"一带
以建护路队营区为由,扩至1.5平方公里。江南铁路附属地占地总面积达19.6平方公里。
同年,铁路工程局对"铁路总站"以南地区编制《松花江新城规划》,对码头区编制《码
头区整顿规划》,对"哈尔滨站"地区编制整顿规划。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8月,第三次扩占。沙俄军队入侵哈尔滨大肆镇压义和团,圈
占土地,将江南铁路附属地向西扩至何家沟,向东扩至阿什河口,向南扩至大房身屯,铁路
附属地及线路总占地达75.32平方公里。在江北,将上坞及桥梁组装厂以北约23平方公里地
区圈为铁路附属地。
在江南,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初,吉林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联合勘界,收
回了被沙俄军队圈占的傅家店及以东地区11.45平方公里。田家烧锅一带2.52平方公里(
同时增拨田家烧锅以北0.17平方公里土地作墓地,实际收回2.35平方公里),江南铁路附
属地及线路占地总面积调整为61.5平方公里。同年6月,吉林将军批准《中东铁路附属地哈
尔滨及郊区勘界图》,据此,铁路工程局编制《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规划城区用地约30
平方公里,郊区约31.5平方公里。同年,傅家店城区面积已达0.45平方公里,田家烧锅城
区面积约0.30平方公里。
在江北,光绪三十年(1904年3月),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总办周冕配合铁路公司强征
上坞、平民船坞、桥梁组装厂以北被圈土地,9月,周冕被查处,征地被搁置。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在傅家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月,傅家店更名为傅家
甸。宣统三年(1911年)9月,双城府东北61村110余屯土地4万余垧(库叉河至何家沟间400
余平方公里)划归滨江厅。滨江厅辖区面积,城区(傅家甸)已达1.76平方公里(承德街、
景阳街至十四道街),而新增土地400余平方公里并未开埠。1913年,裁撤滨江厅改设滨江
县后,决定商埠区以傅家甸为基础向东发展。1916年3月,"清丈街基",4月,将东四家子(
十四道街至镇江街)1.54平方公里地区"辟为新市场"(开发新城区)。同年,殖滨公司填
筑江滩地(大兴街、江堤街以北地区)0.7平方公里,辟为商埠区。至1918年,滨江县商埠
区(城区)总面积达4平方公里。
1919年4月,成立商埠局,吉林省决定将阿城县辖圈河、太平桥(镇江街至港务局间)1
.5平方公里地区划归滨江县。10月,又"因经费无着,地主反对而缓办"。
1921年2月,滨江县以傅家甸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将阿城县辖圈河、太平桥、三棵树
等地(铁路附属地东界至拉滨铁路间,向南至拉林屯)150余万方丈(16.67平方公里)划
为滨江商埠区。规划滨江县商埠区总面积达20.67平方公里,并再次成立商埠局。由于阿城
县反对和经费不足,商埠区只沿新滨街、太平大街开发土地约1平方公里。
1929年5月,成立滨江市。市区包括傅家甸、江滩地、东四家子、圈河、太平桥地区共5
.5平方公里。滨江市编制《滨江市政改建规划》时,城区只限傅家甸、江滩地、东四家子
共3.78平方公里地区,不含圈河、太平桥地区,此地后被称为"三不管"地区。1931年,加
相邻新道街一带,建成区面积为3.81平方公里。
在铁路附属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勘界后,江南铁路附属地及线路占地总面积61
.5平方公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6月,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调
整规划布局,缩小城区,扩大郊区用地。为开埠需要,将新城区4.36平方公里、码头区3.
47平方公里共7.83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哈尔滨自治市"市区,对外开埠。翌年11月公布实行。
按照规划,在商埠建设同时,1903-1910年,修建外阿穆尔军区铁道兵旅团司令部驻区
(护军街一带)、军区医院"病院街"(文政街一带)和旧"哈尔滨街"(西香坊)兵营区。
1913年,滨江物产英国进出口公司、成发祥油坊、新泰油坊等在八站地区(景阳街、承
德街以西地区)的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原规划商埠区的范围突破。至1916年,以拍卖方式
出租八站地段,八站地区变为商埠。1918年,全面拍卖出租码头、秦家岗、马家沟,出放香
坊地区地段和顾乡屯地区地段,在沙曼屯建铁路员工住宅区,安置白俄"难民"修建"纳哈罗
夫卡村"。1920年,建设新安埠(抚顺街以北),1921年,建设"奥斯特罗乌莫夫村"(老正
阳河),铁路附属地大部分地区已辟为商埠。
1923年,东省特别区编制《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规划全图》,规划将江南铁路附属地61
.5平方公里形成统一的城区。按照规划,1927年10月,马家沟发电厂建成送电,有轨电车
通车。西马家沟地区迅速发展成为新的城区。
1931年,铁路附属地内哈尔滨特别市辖区面积为8.94平方公里,其中南岗扩展为5.51
平方公里,道里3.4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8.33平方公里,其中南岗4.85平方公里、
道里加霁虹街3.48平方公里。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辖区面积为62.55平方公里(含江心岛
及江北12.82平方公里),其中江南建成区面积为9.02平方公里。
此外,在江南铁路附属地外滨江县辖太平桥建成区面积已达0.34平方公里。
在马船口。1911年,呼兰府在马船口自开商埠,规划商埠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同年扩
建码头。1913年动工兴建东三省呼兰糖厂。1919年,设马船口市政局,1920年1月改称松北
市政局后,规划将商埠区扩大至3平方公里。1922年,松北镇商埠工程动工。1923年,松北
铁路(由滨洲线引出专用线)通车。1925年9月,在松浦设呼海铁路工程局,撤松北市政局。
规划在马船口以北4.3公里处设松浦火车站,车站的东、西向设呼海铁路总工厂及铁路管理、
生活区,占地约6平方公里,形成松浦镇。1928年12月,呼海铁路全线通车。1929年2月,复
设松浦市政局。松浦市辖区37.78平方公里,其中松浦镇18.17平方公里,松北镇19.61平
方公里。1931年,松浦市建成区面积达6.5平方公里,其中松浦镇为6平方公里,松北镇为0
.5平方公里(马船口0.28平方公里、船厂0.22平方公里)。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及附图。规划以顾乡屯火车站为中心点,以
半径25公里圈约1900平方公里地区为"都市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再以约9公里为半径圈2
50平方公里地区为"母市"(规划城市)。其中"母市"区域涵盖哈尔滨4市建成区面积38.5平
方公里,未含松浦市松浦镇约6平方公里。需新开发城区211.5平方公里。
按军事占领与资源掠夺的需要,提出“公共设施”占地指标,其中“官公用地”达
142.3平方公里。
同年6月,开始扩建马家沟飞机场,7月,满铁接管松花江码头,11月,动工修建滨北
铁路松花江大桥。
1933年5月,日本关东军特务部提出《哈尔滨经济建设对策方针》,将“大哈尔滨都市
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划分为商业、工业、住宅、绿荫、特别、军用、移民7类地区。其
中军用地区,“从帝国(日本)战略考虑,总面积应为11732町步(1275.27平方公里),
并分成4个单元,对司令部、各兵种兵营、练兵场射击场、仓库进行了配置。把移民地区视
为“建立日本人势力经营北满的根据地”,计划先行征用东郊1787町步(194.25平方公里
),为移民地分46处,组成200—400户“协同组合村”(农村开拓团营地)。
同时提出“工商业移民也是大和民族的前卫”和向“母市”移民的计划。
按照上述规划,7月1日,原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黑龙江省松浦市、吉
林省滨江市4市合并,成立哈尔滨特别市。并将被划入“母市区域”的呼兰县10屯、阿城县
31屯划入市区,原吉林省滨江县划归北满特别区。11月,划定哈市郊1万町(约1087平方公
里)土地为日本开拓团移民地。
12月,满铁经济调查会提出《哈尔滨都市计画说明书》,计算“30年后必要土地”面积
193平方公里,在“都市地域面积”表中加入铁道工厂(三棵树)占地1.81平方公里,铁路
编组站(三棵树)1.56平方公里。
同月,伪特别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将“母市”称为“市街计画区域”
,增加河川用地21.58平方公里、运河用地3.02平方公里,总用地增至314平方公里。
1934年,日本开拓团(天理教民)进占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同年7月,“国立赛马场”
(电机厂北)竣工。1935年,哈尔滨市区面积达929.5平方公里。
1936年1月,伪民政部令,撤销北满特别区,将所辖土地划入相邻市、县。伪民政部批准
实施《哈尔滨特别市都市建设计划》后,7月,伪市公署开始强行征购划入市区的阿城县、双
城县、呼兰县土地,转租渔利。
1937年,土地面积统计改由按警察署辖区为单位,总用地仍为929.50平方公里。
1938年,继孙家站、新香坊一带划为“军事特别区”之后,6月,又将平房火车站以北约
6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军事特别区”。1939年,扣除“军事特别区”、日本开拓团占地,市
辖区面积为864平方公里。
1940年10月,将双城县约117平方公里土地划归哈尔滨市,市区用地增至约981平方公里。
至1942年5月,全市“地籍整理”结束时,市区土地总面积修正为1088.89平方公里。截至
1945年,市区面积未变。其中城区面积增至约90余平方公里。
《改良与发展区规划》时期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5月,成立市政府,8月始,组
建11个区级政权,将沦陷后期划入市区的邻县土地划回原属县,市区面积减至859平方公里。
1949年,由东北各地迁至哈市12个军工和机械厂,在平房区原东北军工部北满分部直属
三厂基础上组建二一厂。1950—1952年,在城区新建东北林务局车辆厂、亚麻纺织厂(1952
年9月竣工投产)、和平糖厂(1953年11月竣工)、松江省制药厂、松江化学厂、东北军区
制鞋厂、被服厂等大中型企业和兽医研究所、东北农学院等科教院所及部分住宅建设,并扩
建市属糖厂、造纸厂、文具厂、橡胶厂等10个厂;新建小五金、针织等4个厂和公私合营铅
笔公司、金笔公司、搪瓷公司等6个厂,并由辽宁陆续分迁到哈建成的机械十厂(一工具)、
十四厂(轴承)、电工四厂(电机)、电工七厂(电线)、二八厂(哈一机)、二六厂(松
江电机)、二九厂(建成厂)、五三厂(龙江电工)等16个厂。
由于建厂除一部分选址于旧区外,大部分利用日伪军用设施占地和已征土地,故占地较
多。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对建设地段和相邻地区进行了“旧城区改良”和“新发展区”分区规
划,共完成规划区面积(含平房区)93.7平方公里,市建成区面积(不含平房区)增至91
.72平方公里。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国家156
项重点基础工业项目中有13项定在哈尔滨,共建有10个厂,电机厂、锅炉厂(两项)、汽轮
机厂(两项)、电碳厂、量具刃具厂、电表仪器厂、轴承厂、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新
风加工厂(两项)。列为国家计划694项限额以上工业项目中建在哈尔滨的有枕木防腐厂、
金属结构厂、香坊木材加工厂等29项。由于大部分工业项目在原有工厂厂区基础上改建、扩
建,并将4项工业项目安排在平房区,城区工业用地增加不多,而各大厂多新辟自有生活区
修建住宅和生活服务设施,生活居住用地增加。新建军事工程学院、医科大学、土木建筑研
究所、外语专科学校等一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综合医院(市第五医院)、精神病院等医
疗设施及省、市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地增加。
1953年7月,由于建设和平糖厂和修建新仁灌渠,松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阿城县第六区
联胜、双恒、新治、新立、解放、民富、新国、新昌、江源9个村和第五区勤劳、和平2个村
划归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区面积增至1247.11平方公里。
1955年11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完成《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说明书》,对规划市区用
地第一方案提出1247.11平方公里,第二方案以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单产增加为由,将郊区
面积缩小至693.82平方公里方案。对规划城区提出近期(15年)96.77平方公里、远期(2
0年)134.22平方公里方案。
1956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在《对哈尔滨市初步规划设计的审查意见》中,"同意人均规
划居住面积指标近期按6平方米/人,远期按9平方米/人"。6月,国家建委在《对哈尔滨市
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同意"近期修建计划以15年为期","马家沟飞机场可规划为生活
居住区的一部分"。
经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1957年,城区用地增至101.2平方公里,市区面积仍为1247.
11平方公里。
"二五"计划时期。前三年(1958-1960年),根据市计划、工业部门新建冶炼、机械、
化工为重点的地方工业跃进计划,1958年4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提出《哈尔滨市城市总体
规划的修改意见》,修改扩大了三棵树化工区、哈西机械工业区规模,新辟南直路、学府路
和新香坊工业区。6月,青岛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建设卫星城"
的城市发展方针。8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再次提出《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报
告》,对工业部门101项地方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冶金11项、机械24项、动力机械16项、化
工30项、建材8项、轻工12项),除安排在三棵树、哈西、南直路、新香坊工业区建设的项
目外,建议向王岗、荒山和江北发展,并将城区规划用地增加至160-185平方公里。9月,将
阿城、宾县、肇东、呼兰4县划归哈尔滨市,以利卫星城的建设,市行政区面积达15129平方
公里。至年末,由于工业基本建设征地,哈尔滨市城区用地增加8.23平方公里,达109.23
平方公里。
1959年,根据农业部门关于蔬菜本市自给的农业发展规划,将市属呼兰县的乐业公社、
对青公社,肇东县万宝公社,阿城县永源公社、巨源公社、石槽公社和舍利公社、杨树公社
的9个生产大队划归市郊区。哈尔滨市区面积增至2450平方公里。
1960年4月,桂林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又做出"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压缩大城市
规模,在30-35公里距离建设卫星城"和"开展区域规划"的工作部署,6月,将松花江专区的
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加原有阿城、宾县、呼兰3县(肇东县划
回松花江专区)市属8县,哈尔滨市行政区面积达34435平方公里。同年,市区面积仍为2450
平方公里,城区面积增至151.8平方公里。平房区城区面积达7平方公里。全市122个在建项
目(230个单项工程),因"基本建设战线过长",均成为"未完工程",全部停建。
两年调整(1961-1962年)。1961年初,市建委、市建设局、市房地局对1958-1960年
基本建设拨地(共31.31平方公里)进行联合检查,认定其中10.99平方公里属于"土地
使用不合理",至4月,将其中4.39平方公里土地交还生产队耕种,4.07平方公里土地由
征地单位自行耕种。
11月,因"增加蔬菜不足,反而失掉了粮食",将1959年划入市区的邻县6个公社9个生
产大队,除万宝公社和石槽公社的东胜、长胜、向阳、东兴大队;舍利公社的建设、兴华大
队外,全部划回原属县。哈尔滨市区面积减至1334平方公里。1962年,工业项目继续停建,
年内仅拨地1.42公顷。
三年继续调整(1963-1965年)。经过调整,城区周边停建项目征地划出,1963年城区
用地实有138.36平方公里。只有少数农机、轻工、手工业基本建设,又多利用停建项目已
征用地。至1965年城区用地仍控制在138.26平方公里。
1965年8月,市属8县成立松花江专区,脱离哈尔滨市,市区面积仍为1334平方公里。
"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城区各项建设停顿,并向松花江
地区山区、半山区分迁261个工厂动力、仓库、医院、商店,原有厂区占地不变。1970年"
钢铁会战",修建炼钢厂占用予留绿化用地,化肥厂和炼油厂则利用化工区停建工程已征土
地,市区与城区用地面积未变。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1月,市革委城市规划处提出了《关于修改哈
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城区规划用地近期应控制在150平方公里。1973年城区实用
面积为138.72平方公里。
1973-1976年,城区基本建设共征用农田2.05平方公里,年均征地0.51平方公里,其
中用于工业建设占65%、文教建设占20%、对外交通建设占10%、仓库及其他占5%。
1978年12月,因太平庄民航机场的建设,将双城县太平公社划归道里区,哈尔滨市市区
面积增至1636.7平方公里。
同年,为控制城区规模,以"三十六棚"改造一期工程和"十八拐"等棚户区改造为开端,
开始按统一规划、综合开发进行旧城改建;以王兆新村建设为标志,开始征用城区"插花农
田"进行新区开发。由于较多的工业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1981年城区面积增至141.
84平方公里。
1982年,基本完成《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鉴于城区用地141.84平方公里
中有"插花农田17.95平方公里,马家沟飞机场占地4.6平方公里,城区实有用地仅119.29
平方公里,人均63平方米"的状况,马家沟飞机场和"插花农田""影响城市合理发展,造成生
活用地紧张"。"根据人口发展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指标(100平方米/人),规划城市用
地应为25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为170平方公里"(比现状增加28平方公里)。平房工业区及
近郊乡镇、工业点等城市化地区80平方公里。
由于卫星城建设的提出,1983年10月,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市行政区面积为6
929平方公里。
同年,化工总厂扩建,1985年化工二厂扩建,化工区规模进一步扩大。
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要求:"到2000年,用地控
制在250平方公里。城区不要再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占地多、增人多的其他项目",要"
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旧区"、"抓紧马家沟机场的搬迁"。
1989年,先锋小区建设,实现了在旧城改造中(北环路两侧拆迁)大面积易地搬迁。同
年4月,沈阳空军正式将马家沟飞机场用地移交哈尔滨市,为城市合理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0-1990年,城市共征拨土地25.93平方公里,其中征用农田16.13平方公里(含插
花农田3.40平方公里)、划拨非农田9.80平方公里。征地最多年份为1988年,4.52平方
公里。最少年份为1990年,1.12平方公里。1990年城区面积增至158.29平方公里。
在市区中,城区以外的平房工业区和郊区乡镇的城市化区域共27.13平方公里。其中平
房区城区14.74平方公里、王岗镇8.75平方公里、东风镇5.4平方公里、新香坊4.9平方
公里、城高子镇3.68平方公里、松浦镇4.4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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