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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宗教事务
 
 
【进一步落实宗教房产政策】
 
 
    市宗教工作会议后,市政府为天主教教堂易地新建工程减免了各种附加费用近50万元。该项工程于1991年7月8曰正式打试验桩,10月4日开工,11月7日完成基础工程。第七十一中学因占用原省天主教主教府和市天主教堂的房产易地重建,新校舍于1991年10月竣工。道外清真寺北讲堂和清真女寺被占房产,于1991年11月形成归还方案。香坊清真寺院内8户居民已经迁出6户。占用道里新阳路11O号基督教堂的幼儿园和4户居民,于年内全部动迁,教堂的主体维修工程已经结束。被香坊新立小学校拆除的基督教700余平方米房产,根据国务院[1980]188号文件规定,于1991年11月给基督教一次性赔偿10万元。极乐寺院内的一户居民,经南岗区法院审理,判决限期迁出。文化公园占用东正教1 340平方米的房产,产权归还给中华东正教会,由文化公园长期租用,1991年6月1日起起租。
    (杨荣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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