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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哈尔滨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6种宗教。这6种宗教信教群众中均建立了爱国组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432处。
1998年,加强基层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两支队伍建设,有重点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道外、动力、阿城等区、县(市)宗教工作部门,分别举办有乡(镇)、村、街道办事处有关干部、宗教爱国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政策法规培训班。宗教爱国团体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利用教内办学习班的机会,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规,有600余人参加学习。
1998年,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取缔非法违法活动。对参与活动的信教群众进行政策法规教育,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净化社会环境。继续开展"五好寺观教堂"评比活动。严格按照评比活动方案中确定的5个条件,评选出33处宗教活动场所为五好寺观教堂。通过该项活动,全市绝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改善了环境面貌,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1998年宗教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在重要节日及宗教爱国传统纪念日期间,举办纪念会、报告会;宗教界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期间,宗教爱国团体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全市万人歌唱晚会。抗洪救灾期间,宗教界人士向灾区捐献人民币近20万元,捐物价值5万余元,向抗洪子弟兵送去价值4万余元的慰问品。年内,宗教团体对极乐寺五百罗汉堂和普照寺斋堂、藏经楼、地藏殿寮房以及平房区基督教礼拜堂等进行基建装修工程建设。(许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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