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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哈尔滨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6种宗教。这6种宗教已全部建立了爱国组织。全市有宗教活动场所432处。针对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市宗教工作部门加大对各类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维护了宗教领域和社会的稳定。
1999年,哈尔滨市宗教工作部门把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进行改选换届工作,经过广泛征求该协会领导班子、宗教教职人员及穆斯林群众的意见,指导推举了代理伊玛目,并及时化解某些矛盾,确保换届工作在稳定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新一届领导班子得到各方面的认同。
1999年,市宗教工作部门把政策法规教育纳入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之中,指导太平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道外区和木兰、阿城等县(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工作。指导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学习《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宗教政策,并对基督教朝鲜族义工进行专门培训。据统计,市级宗教团体受训人数600余人。
(许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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