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社会生活》
 
 
宗教事务
 
 
【宗教事务管理】
 
 
  2002年,指导各爱国宗教团体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通过面向宗教界编发各种普法教育学习材料、组织有关政策法规培训和普法考试等形式,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政策法律意识。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各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加强治理。在大型宗教活动之前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预案,维护了浴佛节、圣诞节等大型宗教活动秩序。与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信息网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信息与情报的交流。依法打击和取缔了阿城市平山镇"伊丽亚宣教会"、双城市单城镇"呼喊派"及韩国基督教长老会渗透等13起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组织。妥善处理了极乐寺个别僧人违法乱纪问题。
  总结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经验,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工作,提高了文明程度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组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联检联评,召开2002年度评比表彰大会,全市共有61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并受到大会表彰。
    (许龙虎)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