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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宗教事务
 
 
【概况】
 
      哈尔滨市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六种宗教。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11处,共有信徒30余万人。
    按照国家宗教局第二、三、四号令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指导和协助南岗区宗教工作部门开展宗教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印发宣传提纲和组织政策法规培训等阶段性工作,帮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及有关基本知识,划清合法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落实宗教房产政策,解决久拖未决的清真西寺房产遗留问题。
    2007年,哈尔滨市及时处理了基督教南岗大直街礼拜堂与省电视台家属楼改建承包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止了承包方的私拆滥建行为。市宗教局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加大治理力度,依法治理并制止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抵御和打击各类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的政治安全。
    2007年,结合各宗教特点,指导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指导市佛教协会举办构建和谐社会祈祷法会,向信徒宣传佛教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利用聚礼日,向穆斯林群众讲解构建和谐哈尔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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