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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市有幼儿园、班2 875所(个)。其中幼儿园846所,学前班1 829个,教育部门办幼儿园19所,占总数的2.2%,企事业办358所,占42.3%,集体办28所。占3.3%,个体办441所,占52.1%。市区在园幼儿65 356人,占适龄幼儿的76%,五县在班幼儿40 369人,占适龄幼儿的89%,规范化幼儿园、班718所。占园、班总数的26.8%.其中规范化幼儿园47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6.5%,规范化学前班238所,占学前班总数的13%。现有幼儿园园长920人,高中以上文化704人,文化达标率为76.5%,专业合格525人,专业合格率为57.1%,现有教师6 487人,高中以上文化5 043人,文化达标率为77.7%,专业合格4 243人,专业合格率为65.4%。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省教委要求,市教委决定从1993年起在全市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岗位证书制,即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各级幼儿园(斑)现任教师(具备合格学历)均参加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常规工作的考核。通过考核确定等级,对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岗位证书,岗位考核首先在73所一级以上幼儿园中展开,申报参加考核教师1 438人,占全体教师总数的85.4%。全市有928人参加了不同学科的培训,培训率为55.1%,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优秀的445人,优秀率为30.9%,合格以上1 141人,合格率为79.3%;不及格297人,不及格率为20.7%。
(张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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